六月,令士卒從入蜀、漢、關中者皆複終身。
秋七月,淮南王布反。上問諸將,滕公言故楚令尹薛公有籌策。上召見,薛公言布形勢,上善之,封薛公千戶。詔王、相國擇可立為淮南王者,群臣請立子長為王。上乃發上郡、北地、隴西車騎,巴、蜀材官及中尉卒三萬人為皇太子衛,軍霸上。布果如薛公言,東擊殺荊王劉賈,劫其兵,度淮擊楚,楚王交走入薛。上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從軍;征諸侯兵,上自將以擊布。
十二年冬十月,上破布軍於會缶。布走,令別將追之。
上還,過沛,留,置酒沛宮,悉召故人父老子弟佐酒。發沛中-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上擊築自歌曰:「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皆和習之。上乃起舞,-慨傷懷,泣數行下。謂沛父兄曰:「遊子悲故鄉。吾雖都關中,萬歲之後吾魂魄猶思沛。且朕自沛公以誅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為朕湯沐邑,複其民,世世無有所與。」沛父老諸母故人日樂飲極歡,道舊故為笑樂。十餘日,上欲去,沛父兄固請。上曰:「吾人眾多,父兄不能給。」乃去。沛中空縣皆之邑西獻。上留止,張飲三日。沛父兄皆頓首曰:「沛幸得複,豐未得,唯陛下哀矜。」上曰:「豐者,吾所生長,極不忘耳。吾特以其為雍齒故反我為魏。」沛父兄固請之,乃並複豐,比沛。
漢別將擊布軍洮水南北,皆大破之,追斬布番陽。
周勃定代,斬陳-於當城。
詔曰:「吳,古之建國也。日者荊王兼有其地,今死亡後。朕欲複立吳王,其議可者。」長沙王臣等言:「沛侯濞重厚,請立為吳王。」已拜,上召謂濞曰:「汝狀有反相。」因拊其背,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亂,豈汝邪?然天下同姓一家,汝慎毋反。」濞頓首曰:「不敢。」
十一月,行自淮南還。過魯,以大牢祠孔子。
十二月,詔曰:「秦皇帝、楚隱王、魏安-王、齊湣王、趙悼襄王皆絕亡後。其與秦始皇帝守塚二十家,楚、魏、齊各十家,趙及魏公子亡忌各五家,令視其塚,複,亡與它事。」
陳-降將言-反時燕王盧綰使人之-所陰謀。上使辟陽侯審食其迎綰,綰稱疾。食其言綰反有端。春二月,使樊噲、周勃將兵擊綰。詔曰:「燕王綰與吾有故,愛之如子,聞與陳-有謀,吾以為亡有,故使人迎綰。綰稱疾不來,謀反明矣。燕吏民非有罪也,賜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級。與綰居,去來歸者,赦之,加爵亦一級。」詔諸侯王議可立為燕王者。長沙王臣等請立子建為燕王。
詔曰:「南武侯織亦粵之世也,立以為南海王。」
三月,詔曰:「吾立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於今矣。與天下之豪士賢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輯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親,或為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賦斂,女子公主。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賜大第室。吏二千石,徙之長安,受小第室。入蜀、漢定三秦者,皆世世複。吾於天下賢士功臣,可謂亡負矣。其有不義背天子擅起兵者,與天下共伐誅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上擊布時,為流矢所中,行道疾。疾甚,呂後迎良醫。醫入見,上問醫。曰:「疾可治。」於是上-罵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雖扁鵲何益!」遂不使治疾,賜黃金五十斤,罷之。呂後問曰:「陛下百歲後,蕭相國既死,誰令代之?」上曰:「曹參可。」問其次,曰:「王陵可,然少戇,陳平可以助之。陳平知有餘,然難獨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劉氏者必勃也,可令為太尉。」呂後複問其次,上曰:「此後亦非乃所知也。」
盧綰與數千人居塞下候伺,幸上疾愈,自入謝。夏四月甲辰,帝崩於長樂宮。盧綰聞之,遂亡入匈奴。
呂後與審食其謀曰:「諸將故與帝為編戶民,北面為臣,心常鞅鞅,今乃事少主,非盡族是,天下不安。」以故不發喪。人或聞,以語酈商。酈商見審食其曰:「聞帝已崩四日,不發喪,欲誅諸將。誠如此,天下危矣。陳平、灌嬰將十萬守滎陽,樊噲、周勃將二十萬定燕、代,此聞帝崩,諸將皆誅,必連兵還鄉,以攻關中。大臣內畔,諸將外反,亡可蹺足待也。」審食其入言之,乃以丁未發喪,大赦天下。
五月丙寅,葬長陵。已下,皇太子、群臣皆反至太上皇廟。群臣曰:「帝起細微,撥亂世反之正,平定天下,為漢太祖,功最高。」上尊號曰高皇帝。
初,高祖不修文學,而性明達,好謀,能聽,自監門戍卒,見之如舊。初順民心作三章之約。天下既定,命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章程,叔孫通制禮儀,陸賈造《新語》。又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雖日不暇給,規摹弘遠矣。
贊曰:《春秋》晉史蔡墨有言: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事孔甲,範氏其後也。而大夫範宣子亦曰:「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夏為禦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晉主夏盟為範氏。」範氏為晉士師,魯文公世奔秦。後歸於晉,其處者為劉氏。劉向雲戰國時劉氏自秦獲於魏。秦滅魏,遷大梁,都於豐,故周市說雍齒曰:「豐,故梁徙也。」是以頌高祖雲:「漢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於周,在秦作劉。涉魏而東,遂為豐公。」豐公,蓋太上皇父。其遷日淺,墳墓在豐鮮焉。及高祖即位,置祠祀官,則有秦、晉、梁、荊之巫,世祠天地,綴之以祀,豈不信哉!由是推之,漢承堯運,德祚已盛,斷蛇著符,旗幟上赤,協於火德,自然之應,得天統矣。
卷二 惠帝紀第
孝惠皇帝,高祖太子也,母曰呂皇後。帝年五歲,高祖初為漢王。二年,立為太子。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後曰皇太後。賜民爵一級。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外郎滿六歲二級。中郎不滿一歲一級。外郎不滿二歲賜錢萬。宦官尚食比郎中,謁者、執-、執戟、武士、騶比外郎。太子禦驂乘賜爵五大夫,舍人滿五歲二級。賜給喪事者,二千石錢二萬,六百石以上萬,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視作斥上者,將軍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減田租,複十五稅一。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當盜械者,皆頌系;上造以上及內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為城旦舂者,皆耐為鬼薪、白粲;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滿十歲有罪當刑者,皆完之。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盡其治則民賴之,故重其祿,所以為民也。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同居,及故吏嘗佩將軍、都尉印將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令郡諸侯王立高廟。
元年冬十二月,趙隱王如意薨。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賜民爵,戶一級。
春正月,城長安。
二年冬十月,齊悼惠王來朝,獻城陽郡以益魯元公主邑,尊公主為太後。
春正月癸酉,有兩龍見蘭陵家人井中,乙亥夕而不見。隴西地震。
夏旱-陽侯仲薨。
秋七月辛未,相國何薨。
三年春,發長安六百裏內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以宗室女為公主,嫁匈奴單於。
夏五月,立閩越君搖為東海王。
六月,發諸侯王、列侯徒隸二萬人城長安。
秋七月,都廄災。南越王趙佗稱臣奉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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