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監蘇武前使匈奴,留單於庭十九歲乃還,奉使全節,以武為典屬國,賜錢百萬。
夏,旱,大雩,不得舉火。
秋七月,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賣酒升四錢。以邊塞闊遠,取天水、隴西、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
詔曰:「鉤町侯毋波率其君長、人民擊反者,斬首捕虜有功。其立毋波為鉤町王。大鴻臚廣明將率有功,賜爵關內侯,食邑。」
元鳳元年春,長公主共養勞苦,複以藍田益長公主湯沐邑。
泗水戴王前甍,以毋嗣,國除。後宮有遺腹子爰,相、內史不奏言,上聞而憐之,立爰為泗水王。相、內史皆下獄。
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歸。詔曰:「朕閔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以孝鄉裏。令郡、縣常以正月賜羊、酒。有不幸者賜衣被一襲,祠以中牢。」
武都氐人反,遣執金吾馬適建、龍額侯韓增、大鴻臚廣明將三輔、太常徒,皆免刑擊之。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蝕之,既。
八月,改始元為元鳳。
九月,鄂邑長公主、燕王旦與左將軍上官桀、桀子票騎將軍安、禦史大夫桑弘羊皆謀反,伏誅。初,桀、安父子與大將軍光爭權,欲害之,詐使人為燕王旦上書言光罪。時上年十四,覺其詐。後有譖光者,上輒怒曰:「大將軍國家忠臣,先帝所屬,敢有譖毀者,坐之。」光由是得盡忠。語在燕王、霍光《傳》。
冬十月,詔曰:「左將軍安陽侯桀、票騎將軍桑樂侯安、禦史大夫弘羊皆數以邪枉幹輔政,大將軍不聽,而懷怨望,與燕王通謀,置驛往來相約結。燕王遣壽西長、孫縱之等賂遺長公主、丁外人、謁者杜延年、大將軍長史公孫遺等,交通私書,共謀令長公主置酒,伏兵殺大將軍光,征立燕王為天子,大逆毋道。故稻田使者燕倉先發覺,以告大司農敞,敞告諫大夫延年,延年以聞。丞相征事任宮手捕斬桀,丞相少史王壽誘將安入府門,皆已伏誅,吏民得以安。封延年、倉、宮、壽皆為列侯。」又曰:「燕王迷惑失道,前與齊王子劉澤等為逆,抑而不揚,望王反道自新,今乃與長公主及左將軍桀等謀危宗廟。王及公主皆自伏辜。其赦王太子建、公主子文信及宗室子與燕王、上官桀等謀反父母同產當坐者,皆免為庶人。其吏為桀等所詿誤,未發覺在吏者,除其罪。」
二年夏四月,上自建章宮徙未央宮,大置酒。賜郎從宮帛,及宗室子錢,人二十萬。吏民獻牛、酒者賜帛,人一匹。
六月,赦天下。詔曰:「朕閔百姓未贍,前年減漕三百萬石。頗省乘輿馬及苑馬,以補邊郡三輔傳馬。其令郡國毋斂今年馬口錢,三輔、太常郡得以叔、粟當賦。」
三年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樹枯僵自起生。
罷中牟苑賦貧民。詔曰:「乃者民被水災,頗匱於食,朕虛倉廩,使使者振困乏。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振貸,非丞相、禦史所請,邊郡受牛者勿收責。」
夏四月,少府徐仁、廷尉王平、左馮翊賈勝胡皆坐縱反者,仁自殺,平、勝胡皆要斬。
冬,遼東烏桓反,以中朗將範明友為度遼將軍,將北邊七郡,郡二千騎擊之。
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見於高廟。賜諸侯王、丞相、大將軍、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賦。三年以前逋更賦未入者,皆勿收。令天下-五日。
甲戌,丞相千秋薨。
夏四月,詔曰:「度遼將軍明友前以羌騎校尉將羌王、侯、君、長以下擊益州反虜,後複率擊武都反氐,今破烏桓,斬虜獲生,有功。其封明友為平陵侯。平樂監傅介子持節使,誅斬樓蘭王安,歸首縣北闕,封義陽侯。」
五月丁醜,孝文廟正殿火,上及群臣皆素服。發中二千石將五校作治,六月成。太常及廟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會赦,太常EC40陽侯德免為庶人。
六月,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廣陵王來朝,益國萬一千戶,賜錢二千萬,黃金二百斤,劍二,安車一,乘馬二駟。
夏,大旱。
六月,發三輔及郡國惡少年吏有告劾亡者,屯遼東。
秋,罷象郡,分屬鬱林、-BC52。
冬十一月,大雷。
十二月庚戌,丞相薨。
六年春正月,募郡國徒築遼東玄菟城。夏,赦天下。詔曰:「夫穀賤傷農,今三輔、太常穀減賤,其令以叔粟當今年賦。」
右將軍張安世宿衛忠謹,封富平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