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眼科醫學,自然十分發達。經過診斷檢驗,醫生斷定大聖眼疾乃是病毒感染所致。估計可能是太上老君的八卦爐消毒不嚴,病毒隨同風塵,被巽風刮進了眼裏。這也難以怪罪太上老君,因為在公元19世紀中葉法國微生物學家巴斯德(1822-1895)創立近代微生物學以前,人們並不知道藥物制造是應該在絕對無菌的條件下進行的。經過兩周對症治療,注射針藥,大聖的眼疾果然得到徹底的治愈,從此以後再也沒有複發過。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大聖「火眼金睛」的特征,也隨之消失矣。
至於沙僧的情況則較簡單,醫生用電腦給他驗光以後,發現他的眼球屈光不正,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普通的近視眼。這是因為他平日讀書過度用功,不注意照明,坐的姿勢不正,加之不會做眼保健操,所以造成了這一惡果。醫生給他配了一副寬邊玳瑁眼鏡戴上,即解決了問題。沙僧本來身材高大,體態威嚴;戴上眼鏡以後,更增加了一種老成持重的學者風度。八戒見了,甚為羨慕,也上街去買了一副大蝦蟆太陽鏡戴上,自覺神氣,得意非凡。只是由於這呆子粗心,戴太陽鏡時忘記將貼在鏡片上的商標撕下。以後此風傳到那南贍部洲一帶,有的青年人為學時髦,不分白晝黑夜、陰天下雨,均將大蝦蟆太陽鏡戴上,而且故意將洋文商標留在鏡片上,洋洋得意,誇耀於人,卻不知此習俗最初出自豬八戒之虛榮心,實在可笑也。
行者病愈之後,原來可以立即去上課,誰知命途多蹇,又遇到了一點小麻煩,多耽誤了幾天。原來行者因眼病根除,非常興奮——多年以來,他經常為此病所苦。這日晚餐後一個人哼著小調,在住宅附近散步。正在心曠神怡之際,忽見一條黑色小哈巴狗兒沿人行道跑來。大聖看見狗,本能地急步回避。平日大聖為人,天不怕,地不怕,神不怕,鬼不怕,惟獨見了狗,卻有幾分怯意。你道為何?原來他當美猴王之時,與二郎神拼鬥,勝負未分之際,被二郎神豢養的細犬在腿肚子上咬過一口,以致被擒。這正如俗話所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也。可氣的是美國人甚愛養狗,而且愛之若命。大街上經常遇到狗,到別人家裏去也要遇到狗,這是大聖在美國生活惟一感到不方便之點。
再表大聖見了此狗,急步後退。誰知這黑色小哈巴狗兒似乎精神不大正常,處於亢奮狀態,趕上來照准大聖腿肚子上咬了一口。大聖罵道:「這個亡人!你不去妨家長,卻來咬老孫。」忙亂之中,腳尖碰了那畜牲一下,無意將小狗踢了一個滾,誰知那狗的主人就跟在後面,見狗打了滾,立即氣勢洶洶,過來糾纏。大聖耐住性子,將咬傷的腿給他看,說明是狗先攻擊人,造成了傷害;人無意中輕輕踢了狗,並未有任何後果。那人卻不理會,記下行者地址,悻悻然牽狗而去。臨行時聲稱此種嚴重事態,只有等待法律解決。行者以為這是無理取鬧,並未放在心上。一跛一跛回到家裏以後,傷口卻劇痛起來。八戒是學農的,選修過獸醫的課程,知道狂犬病的厲害,乃陪著行者上了一趟醫院,洗淨傷口,上了藥,打了預防針,冤枉花掉100餘元,只有自認晦氣。
誰知事出意外,過不幾日行者即接到法庭傳票,原告乃本城動物保護協會,被告乃行者-孫,事由乃控他以蓄意虐待動物之罪。行者在美國三年,已經深知美國法庭是惹不得的,乃不敢怠慢,在約定之日與八戒沙僧准時出席。此案雖是小小的民事糾紛,但是由於被告乃大名鼎鼎之行者-孫,所以各界名人,各地記者,均聞風而來。旁聽席上,座無虛席。其熱鬧之情況,與上次紐約市法庭開審精靈古怪一案不相上下。
狗主人抱著黑色小哈巴狗兒,坐在原告席上。他的身後,另有十名動物保護協會的代表。這些代表,均是面容慈祥,衣著整齊的老年男女,而且態度非常虔誠,感情甚為豐富。等到行者將原告所聘的律師看清楚以後,不由得叫苦不迭,知道自己此次掉以輕心,連律師也未請一個,必將吃一次眼前虧。這正是:冤家路窄,熟人上場;若問本領,巧辯難當。欲知這位律師是誰,為何引起大聖如此緊張,且聽下回分解。
第二十七回 哈巴狗備受憫憐 流浪兒無人照顧
話表孫行者將原告辯護律師的面目看清以後,才發現他即是上次在紐約法庭上曾經相逢,辯得自己有口難開之大律師威廉-J-福倫先生也。福倫先生既為全國聞名的大律師,開口如金,吐沫成珠,怎麼又會屈尊來為一頭小狗辯護呢?原來在美國,大律師要賺錢,必須要出名;而要出名,參加各項慈善事業,乃是一必要途徑。「動物保護協會」就是全國性的慈善組織之一,福倫先生乃是此會的發起人兼義務辯護律師,故而此次為黑色小哈巴狗兒辯護,義不容辭。八戒上次被他控了個藐視法庭之罪,罰掉美金500元。此次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幸而大蝦蟆太陽鏡遮斷了他一雙小眼睛中射出的憤怒之光,否則福倫先生可能在這種超過激光的能量之下化為齏粉。
審判開始,原告被告各述案情,出示了各種書面證明。此案對行者明顯有利的是:他有被狗咬傷的醫院證明,而且傷痕還在;但狗雖經過醫生再三檢驗,X光透視,CT斷層攝影檢查,全身上下,找不出半點損傷,這就證明行者確實是無意中碰了它一下。行者為自己辯護時,最後一段是用這樣豪邁的語言結束的:「要是老孫真的想要踢它,莫說一條小狗,就是一萬條小狗,也變成肉醬了。」對於大聖的神通,在座的人無不知曉,都知道此乃大實話。於是聽眾為之點頭,法官為之動容,氣氛都是同情行者的。
只見那福倫先生站起身來,不慌不忙,習慣地清清喉嚨,摸摸頭發,開口而言道:「女士們,先生們,行者-孫先生剛才談到『有意』和『無意』的問題,這在法律程序上不能成立。因為法庭首先要查清的,乃是事實。至於被告是在什麼動機之下造成這一事實的,應當是下一步才澄清的內容。」對於福倫先生這一論點,即算行者師兄弟是當事人,也不得不承認他是有道理的。
福倫先生接著道:「女士們,先生們,剛才被告已經聲明,小狗經過醫生檢查,沒有造成肉體上的傷害,因此,他的邏輯就是,小狗沒有受到損害。女士們,先生們,我要鄭重地向諸位提出一個問題,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一個在這物質第一,人欲橫流的世界上很少有人注意的問題,或者說,一個已被世人所忽視了的道德問題……」講到這裏,福倫先生已感情激動,難以遏制,不得不停頓下來,掏出紙巾抹眼睛。此時法庭內外,鴉雀無聲,真是連一根針落在地上,也能聽得真切。大家伸長頸項,集中精神,都想要聽清這至關重要的問題,究竟是什麼?
福倫先生環視一眼,道:「這個問題就是,一個生物,上帝所造的善良純真的生物,是否肉體上沒有受到損害,就等於沒有受到損害?精神!女士們,先生們,精神呢?肉體受到的損害,是可以用肉眼觀察到的,而精神受到的損害,又怎麼可以用世俗的儀器去衡量呢?」
行者兄弟三人,對於福倫先生的詭辯,自然有十足的思想准備,但是做夢也想不到他會朝這方面做文章,而且聽來頭頭是道,一時之間,真還想不出什麼話去反駁他。三人面面相覷,如受禁咒。
福倫先生又道:「其實眾所周知,對人的損害,最令人同情的,並不是肉體的可見的損害,而是精神上不可見的摧殘。人是如此,其它的生物,何嘗又不是如此?你們看看這一頭美麗可愛的小狗,當它出於嬰兒似的天真,跑過來和行者-孫先生嬉戲,發泄它對世界萬物的贊美之忱時,它所受到的,卻是粗暴的、慘不忍睹的一腳!女士們,先生們,一腳,一腳啊!讓我們設身處地想一下,當時這可憐的小生物受到的創傷、委曲和刺激吧,如果我們還算萬物之靈的人類,還有半點同情之心的話!」
福倫先生的演說,完全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法庭內外的「全體人類」,為了證明自己還有「半點同情之心」或者更多一點,都不約而同的向大聖投以鄙夷的眼光,發出輕蔑的噓噓之聲,弄得兄弟三人如坐針氈,十分尷尬。法官連敲桌子,才將秩序維持下來,讓福倫先生得以把話說完。
「女士們,先生們,請大家看看這頭無辜的小狗吧,看看它含淚的眼光,祈求的眼光吧!如果它能夠講話,它早就向神聖的法庭傾訴自己的委曲了。但是上帝雖然給了它一切可愛之點,卻沒有給它語言的能力。因此它只能在這兒,悲哀地望著神聖的法官先生和動物保護協會的全體代表,望著諸位記者,諸位聽眾,請求你們伸張正義,主持公道!」
以後的情形,如男聽眾如何激動,女聽眾如何悲泣,行者兄弟三人如何受到責難,都在想象之中,不必細表。那判決結果,也完全可以預料:行者-孫以虐待動物罪,罰款5000元。
那孫行者為人心高氣傲,自從當美猴王到今日,一兩千年時間,何曾受過這種欺侮?他見那狗主人面露奸笑,福倫先生得意洋洋,更是怒不可遏。轉眼之間,心生一計。乘人不備,拔下三根毫毛,往地下一丟,叫一聲「變」,自己卻拖了八戒沙僧,穩坐一旁,觀看熱鬧。
轉瞬之間,法庭裏傳來一陣狗吠之聲。眾人大驚,定睛一瞧,只見一只白色的小哈巴狗兒,一直奔原告而去,圍著他的雙腳,大咬特咬。原告雖然聲稱自己愛狗如命,也痛得忍受不住,只有連命也不要了,誰知躲閃之中,一腳踩中了小狗,於是那條雪白可愛的小哈巴狗兒,慘叫一聲,爬到法官面前,伏地不起,眼淚雙流,那一副引人憐惜的表情,就是電影演員也裝不出來。
這邊事件還未結束,律師席上又傳來慘叫之聲,原來另外有兩條白色哈巴狗,正在圍攻福倫先生。這兩條狗形體雖小巧玲瓏,卻無比靈活,一縱老高,將福倫先生領帶扯下,衣衫撕碎,選著肉厚之處,咬得他鮮血直流。福倫先生空有如簧之舌,此時也施展不出來。但他終究是個大律師,頭腦靈活,知道在這緊急關頭,只有奮起自救,才有出路,於是握緊雙拳,朝狗打去。誰知這兩條小狗,竟然如同泥塑紙糊,不堪一擊。一拳一個,應手而斃。福倫先生並不知自己幹癟的手臂中,有此神力,就是真正的少林弟子,也沒有如此利索。等到福倫先生定下神來,腳邊已經躺了兩條死狗。
案情如此急轉直下,實乃出人意外。上至法官,下至聽眾,都啞口無言,黯然失色。於是大聖由被告變成了原告,只見他慢吞吞地站起,款款而談曰:「女士們,先生們,法官剛才的裁決,我自當遵守。但是在這神聖的維護狗的利益的法庭之上,我的三條愛犬竟當眾慘遭毒打,兩死一傷!它們的精神和肉體受到的傷害,恐怕超出了那條黑狗。女士們,先生們,如果我們還算萬物之靈的人類,還有半點同情之心的話,我們是否應當聽聽這頭小狗請求法庭聲張正義、主持公道的呼籲呢?」
說到這裏,那頭負傷的白哈巴狗果然汪汪地叫了兩聲,似乎是在發出呼籲,引得動物保護協會的全體老太太、老先生至為感動。原告和福倫大律師,受到全場一致理所當然的蔑視。
案情既然發生在眾目睽睽之下,一切證人、一切證據都用不著了。法官只有當場判決黑色哈巴狗兒的主人同樣犯有虐待動物之罪,照樣罰款5000元,兩相抵消,行者亦不必付款。至於大律師威廉-J-福倫先生,「身為動物保護委員會的發起人兼辯護律師,竟然當眾野蠻毒打動物,使兩條愛犬因傷致死,真是罪大惡極,難以饒恕。由於性質嚴重,本庭延期開審,將另組特別法庭予以審判。」福倫先生就是全身是嘴,至此也無法辯護。至於審判的結局,不必在此贅述,反正自此以後,他已銷聲匿跡,不知去向,再也不能在律師界立足了。這真是:大律師呵,你
搖唇鼓舌,口沫四濺。搖唇鼓舌,有罪變成無辜;口沫四濺,控訴視為誣陷。不管有理沒理,只要有錢;哪問誰是誰非,不留情面。律師職業,曾見多少風波;訟棍生涯,經歷幾度磨練?受冤者瀝血嘔心,委曲難平;作案者志得意滿,繼續行騙。誰知今日出醜,明朝入獄,束手就擒,空餘口蜜腹劍,只緣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天網恢恢,全虧大聖重現。
再表行者兄弟三人,鬥倒大律師,勝利地走出法庭。八戒報了宿仇,更是喜不自勝。三人回到寓所,洗了熱水澡,換了衣服,舒舒適適,在起居室中休息。此時正是波士頓二月天氣,春寒料峭,雨雪交加。沙僧無意中從玻璃窗裏望出去,只見一群少年,男女都有,大的也不過
十五 六歲,小的才
十一 二歲,一個個衣衫褸爛,遍體潮濕,戰戰兢兢,擠在街旁屋簷之下取暖。不一會過來一個大漢,身穿厚皮夾克,燈草絨褲子,一臉橫肉,凶相畢露。那些少年見了他,恰似羊羔見虎,老鼠遇貓,驚慌之極。還未待那大漢開口,已經規規矩矩將身邊的錢全部掏出來獻上。有幾個小的拿不出錢,苦苦哀求,卻被那大漢抓住頭發,拳打腳踢。奇怪的是這些少年都只敢俯首貼耳,任其肆虐,卻不敢逃跑。等到那大漢勒索夠了,這才從衣袋中取出針藥,為幾個交夠了錢的少年注射毒品。最後罵咧咧的,揚長而去。那些少年,有的饑寒交迫,委頓在地;有的毒癮發作,全身痙攣。大家抱頭痛哭,好不淒涼。
沙僧是一溫厚之人,見此情景,十分不忍。心想如此寒夜,若不援手,這群少年如何得過?乃將情況告知行者、八戒,三人開門出來,請大家進去休息。這些少年飽受社會欺淩,開始十分驚懼。以後見三人面容和藹,態度誠懇,特別是其中有人認出行者乃報上宣傳過之「超人」,八戒乃是「大吃冠軍」,而沙僧乃是橄欖球明星以後,方才放心。少年人每愛崇拜英雄,現與英雄相見,更增幾分興奮。
沙僧將眾少年帶到起居室坐下,找出一些衣服給他們換,又拿出各種食物給他們吃。少年們都餓極了,不再客氣,狼吞虎咽,炮餐一頓。等到大家精神恢複以後,沙僧才詢問他們為何墜入此種狀況。原來這些少年,乃是美國當前面臨的社會問題之一——馬路流浪兒。
在美國,由於種種原因:或因離婚率高使孩子很早就離開父母中的一方,或因父母酗酒而虐待孩子,或因父母對孩子漠不關心,或因社會上的惡勢力的引誘,造成大量的少年離家出走,飄泊街頭,這就是所謂「馬路流浪兒」。根據美國「聯邦健康和人類服務機構」統計,美國每年平均有100萬少年棄家流浪,他們平均年齡在15歲左右,47%是女孩,53%是男孩,而85%是出身於白人家庭。他們離家以後,情況極為悲慘,由於年輕,既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救濟。大多數人都要被壞人控制,靠偷竊、販毒或賣淫為生。為了活命,他們不得不在倒塌的建築物、破汽車、公園、橋下或甚至在墓地過夜。暴力、疾病、饑餓、寒冷,時時刻刻在威脅他們。全美國每年約有5000名流浪兒被葬進無名墓地,另外還有5名則連屍體也找不到,無聲無息地從世界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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