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心理罪:畫像

 雷米 作品,第12頁 / 共161頁  

 大小:

朗讀: 

「我……沒事。」

男人笑了。

「有事就要說出來,否則,憋在心裏會憋出病的。」

男孩抬頭看著他。整齊的分頭,和善的眼睛,潔白的牙齒,微笑時略略上翹的嘴角。

「我,我有的時候會感到害怕。」

男人輕聲笑笑,「每個人都會感到害怕。能不能告訴我你害怕什麼?」

男孩低下頭,雙唇緊閉。

他見男孩並不想開口,也不勉強。

「你可以克服這種感覺的。」他把手輕輕放在男孩的肩膀上,「比方說,你可以想象種種可能的危險情景,讓最差的情景首先出現,並重複出現,你慢慢便會感到任何危險情景中你都不會感到害怕,自然,你就不會再害怕你怕的那件事。」

男孩抬起頭,他向男孩友善地眨眨眼睛,仿佛在說:相信我。

這時上班的鈴聲驟然在走廊裏響了起來。男孩吃了一驚,他匆匆地向男人說了句謝謝,就轉身離去了。

局長主持的案情分析會剛剛結束。在會上,邰偉詳細匯報了這起入室殺人案的初步調查情況。

死者共有兩人。一號死者叫姚曉陽,女,32歲,離異,J市師範學院教師。案發前兩天,她剛剛租住了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從現場的情況來看,死者姚曉陽在案發當天應該剛剛搬進來,而且案發時她正在整理東西。現場的門鎖沒有被破壞的痕跡,專案組曾考慮過熟人作案的可能,但是將現場提取的指紋與房東和其他與死者關系密切的人進行了比對,已排除了這種可能性。初步推斷,凶手進入室內後曾與姚曉陽有過搏鬥,最後凶手用放在客廳桌上的一根尼龍繩(該尼龍繩為姚曉陽捆紮行李所用)將其勒死。之後,凶手用廚房裏的一把菜刀將死者胸腹部剖開,這與前幾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不過令人意外的是,凶手沒有像前幾起案件中那樣喝下被害人的血。經分析,凶手之所以沒有這樣做,是因為這個時候發現了二號死者。

二號死者叫佟卉,女,6歲,家住在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案發當天,佟卉的父母都在工廠上班,家中只有佟卉70多歲的外祖母於惠芬在照看她。據於惠芬講,案發當天她和佟卉吃過午飯後就睡了個午覺,朦朧中感到佟卉自己跑出去玩了,於惠芬說了句:「別跑太遠」就又睡著了。警察勘驗隔壁的犯罪現場的時候她才醒來,也正是這個時候,她發現佟卉不見了。至於在這段時間內隔壁有什麼動靜,於惠芬老人表示沒有聽到。據分析,很可能是佟卉在出去玩或者回家的時候意外地與凶手相遇,而凶手臨時改變了犯罪計劃,決定選擇她作為吸血的對象。從第一現場(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和第二現場(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的情況以及對死者屍體的檢驗報告分析,凶手應該用繩子將佟卉勒昏後(在此過程中,佟卉所穿的連衣裙上的一個扣子落在了門口),將臥室內的一個整理袋(大號,黃色格子花紋)清空,然後將佟卉裝在整理袋裏帶離第一現場。凶手向東南方向步行了約四十分鐘後,在路邊的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內將佟卉殺害,然後剖開佟卉的胸腹部,並喝下了被害人大約200cc的血。


  

對光明園附近群眾的訪問沒有得到有價值的線索,因為案發時,園區裏的絕大多數居民都在工廠上班。所以凶手雖然在大白天堂而皇之的將被害人帶走,卻並沒有人留意。在對從第一現場到第二現場之間路段的群眾走訪中得到重要線索:據宏遠路路邊的一家小食雜店(該食雜店與第二現場相距大約3000米)的老板講,當天曾有一個男子在他的食雜店內買過一瓶礦泉水。該男子身高大約1.72米左右,很瘦,頭發又髒又亂,神色焦慮,眼睛裏布滿血絲,嘴邊也起了好幾個水泡。該名男子隨身攜帶著一個大號針織整理袋。老板問他裏面裝的是什麼,他回答說是狗。目前,已經根據食雜店老板的描述作了模擬畫像,並對該名男子進行通緝。

散會後,邰偉正要走,局長叫住了他:「小邰,你留一下。」

已經嚴重發福的局長在皮轉椅裏費力的換了個姿勢,看見邰偉還在站著,就揮揮手讓他坐下。他手裏轉著茶杯,沉吟了一下問:「聽說,你讓一個J大的學生幫助破案?」

「是的。C市市局的丁樹成向我推薦了這個人,據說很神。」

「那你感覺呢?」

邰偉斟酌了一下詞句:「這個人有點意思。我們就是在他的指引下發現了第二個死者。另外,他對犯罪嫌疑人的描述與食雜店老板所說的基本一致。他說這幾天要聯系我,我也想聽聽他對這些案子的看法。」

「不!」局長豎起食指搖了搖,語氣堅決。「不要再讓這個所謂的天才參與這個案子了。不僅這個案子,類似的做法以後都不要再用了。」

「為什麼?」邰偉很驚訝。

「那件事讓我們吃的虧還不夠麼!」局長的臉色變得很難看,聲音也一下子提高了。


  

邰偉更加摸不著頭腦,他直愣愣的看著局長。局長一拍腦門,好像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問他:「你調來多久了?」

「四年。」

「難怪,」局長的臉色稍微緩和了一點,「不知者無罪。不過,我說的話你一定要牢牢記住,這是命令。」說完,就揮揮手讓邰偉走了。

邰偉莫名其妙的回到辦公室,剛想找個年長點的同事問問清楚,電話就響了。是方木打來的。

那晚的大雨讓方木得了一場重感冒,第二天在寢室裏整整躺了一天。精神稍微好點了,他就爬起來去了圖書館。

通過第一次與邰偉相見時所看的資料以及親臨第四起殺人案的現場,方木已經對這一系列殺人吸血案件形成了初步的結論。如果說連環殺人犯大多都在殺人現場留下自己的「標記」的話,那麼,這個吸血者的標記是什麼呢?

毫無疑問,之所以將其命名為吸血者,是因為他的標志性行為就是在殺死被害人後將其開膛剖腹,然後將其血液喝下。很顯然,這種過度損毀屍體的做法並不是為了泄憤或者隱瞞被害人身份,而是出於一種特殊需要。

那麼,這種需要是什麼呢?

喝掉被害人的血液,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對自身血液的「補充」,這意味著凶手一定對自身血液時常懷有一種「缺乏」的恐懼與焦慮。這種心理的源頭目前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恐懼與焦慮已經到了十分強烈的地步,否則他不會通過殺人之後吸人血的方式來緩和這種情緒。



第12頁完,請續下一頁。喜歡 Amo hot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