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一罐凍頂烏龍茶丟給乃強,自己開了一瓶。
「廢,一個正常人好端端的幹嘛把指紋用鹽酸剝掉?那個房東早就計劃好要犯案了。」我說,停了一下,又說:「我們可不可以停止叫他房東?他馬的,一開始被他耍的團團轉浪費了不少時間,依我看,他根本就是個操你媽的神經病。」
雖然,我們調閱了所有精神病院的就醫記錄,至少在「照片」檔案上,並沒有發現這個自稱房東的精神異常者。
這個談笑自若、有時甚至興奮異常的殺人凶手,十根手指頭上的皮都被自己用鹽酸腐蝕、然後給剝了下來,根本沒辦法從指紋檔案中比對出他的真實身分。
把他的照片登在報紙上,前來指認的人異口同聲聲稱他的確就是那棟租宅的房東,經常在附近出沒、用餐、買東西、貼租屋啟示等等。
但是,我們在他的房間衣櫃裏後找到一副破碎的枯骨,那枯骨經過法醫鑒定,發現死者生前遭到非常殘暴的攻擊,全身骨骼上下有一百四十多處刀傷,其中有一百二十九處都足以致命。
更重要的是,經過DNA的鑒定發現,那枯骨的主人才是那棟租宅法律上的真正擁有者,四十七歲李建發,而且死去五年以上。
調查也發現,沒有家室的李建發買下這棟樓,已經有十一年之久,幾個老一輩的居民指出,李建發以前也曾將房間租給幾個學生跟上班族。
那麼,這個自稱「房東」的殺人凶手究竟是誰?
他為什麼要冒充那棟房子的主人?
而且長達至少五年以上?
他是否曾經是那棟樓的房客之一?
如果不是,他怎麼會挑中這棟樓的房東取而代之?
如果是,那棟樓究竟發生過什麼可怕的事?
所有的答案全都在那可惡的冒牌貨的腦中,也說不定,根本沒有所謂的答案。
這個冒牌貨刻意毀掉能夠確認身分的指紋,卻又不斷聲稱自己叫做林澤佑,但戶政事務所的計算機數據庫中,全台灣只有兩個林澤佑,其中一個早在1987年就移民美國,年約六十七歲,另一個則是二十五歲的小毛頭,現在正在服兵役。
「幹!」我冷笑,這家夥心裏一定得意的很,好像不管他說什麼我們都必須被迫相信似的。
乃強歎了一口氣,沉重的鼻息教我皺起眉頭。
「需要這樣嗎?」我不以為然。至多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沖進去特別偵訊室將他踢成會說實話的女人。
「江平,我們以前辦過很多大案子,為了感情殺人的最多,為錢為色殺人的第二,失手不小心掛了別人的也不少。但這個人顯然是瘋子,所有的被害者從一開始就沒有彼此殘殺的理由,卻在一連串的巧合底下個個死於非命。真的是瘋子的行徑,偏偏法律對這樣的人又最寬容。」乃強有感而發。
「你該不會真信了他那一套吧?我敢打賭所有的人都是他殺的。」我不以為然。
「殺人的部份他的確涉嫌重大,但每個房間裏都有好幾台針孔攝影機跟收音器,是事實。江平,你一定要試著接受這個事實。」乃強凝視著手中的烏龍茶,罐子搖晃著。
「太離譜了,你竟然會相信一個人可以藉由針孔攝影機操控一整棟樓的人?說到底,他不過就是偷窺女人洗澡的變態。」我一口將烏龍茶喝完。
「」乃強依舊端詳著烏龍茶漂浮的褐色,聲音平緩:「江平,難道你都不會害怕嗎?」
「怕?怕三小?」我發笑。
「你怎麼知道有沒有人在另一個房間偷看你?你怎麼知道之前房子的建商有沒有偷偷留下一份鑰匙?樓下的大樓管理員有沒有私制你房間的鑰匙?之前的住戶有沒有暗中備份房間的鑰匙?隔壁鄰居是不是懂得開鎖的能手?幫你照顧小孩的朋友有沒有心懷不軌重制一份大門的鑰匙?在你回家的時候,有沒有人躲在」乃強越說越離譜,他的眼神呆滯的可怕,好像靈魂被吸進另一個空間。
「真是太不可置信了,你以前辦案時那股嫉惡如仇的沖勁跑到哪裏去了?你真該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現在的蠢樣。」我嗤之以鼻。
「我不知道,大概是老了。現在的我真的很慶幸再過兩個月就可以退休、回家吃自己」乃強注視著烏龍茶的眼睛好像在逃避什麼,說:「面對這個案子,我只想吐,只想逃走,只想把卷宗鎖進檔案室裏。我永遠都忘不了前天小鳳在廁所裏自殺被發現,大家合力架住她時,她臉上扭曲的表情。」
乃強抬起頭來,啜飲著烏龍茶:「江平,那不是人的表情。我只想把案子結了,怎麼結了都不打緊,我不想再碰它。」
我靜靜聽著。
乃強真的老了,變弱了。
「我明白了。」我拍拍乃強的肩膀,一個人走進羈押人犯的特別偵訊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