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個人能生氣,只有一個人是中心,沒有誰可以取代,即便是自己的孩子也不行。
「你們在一起多久了?」我忍不住問。
「3+4。」她寫。
是戀愛三年,然後結婚四年的意思吧。
真的很難想象,這樣濃烈的愛戀,竟然已經維持了七年。
在得知竹竿和劉小兵同時失蹤之前,我和那些警官一樣,曾覺得劉小兵的失蹤,也未必不會是他主動的。不喜歡老婆了,在外面有人了,想逃開這個家過新生‧了……但任何人只要踏進這間屋子,都不會再有這種想法。他是那種會為老婆擋子彈的男人,只要有一口氣在,爬都會爬回來看他的公主。這話一點都不誇張,瞧瞧這桌子椅子茶杯陶壺,觀一羽可知全豹啊。
「他每天清晨出門,中午的時候回一次家,幫我把午飯燒好。我擔心影響他做生意,他說不會的,因為他已經知道在哪些地方蹲點最容易拉到生意,足可以把中午的這點時間補回來。」
劉小兵最常守候的區域,是張江地鐵站附近。這裏夜晚的機會最多,特別是末班地鐵時,會有許多夜歸客,或者沒趕上地鐵的反方向乘客需要出租車。
那‧就是竹竿的地盤。十月十九日晚,竹竿扮作剛下地鐵的乘客,上了劉小兵的桑塔納。時間是十一點十五分,這個時間是當晚另一個在場的黑車司機告訴我的,他有些氣劉小兵搶生意,並且劉小兵總是這樣,一點不講規矩。
因為是搶過去的生意,所以那名黑車司機,也知道竹竿要去的地方——和我從阿笛那兒問到的伏擊點一致。
昨天夜裏九點半,我從地鐵站開始,追尋失蹤的兩人一車。
竹竿長得瘦瘦長長,所以才有了這樣一個外號。在石哥手下的這群人裏,他不是最出風頭的,也非最不合群的。平時談得來的人也有三五個,但終究是酒肉朋‧。在道上飄著,沒人會真正關心你,所以失蹤了這麼些天,也沒有人管,甚至許多人根本不曾注意到。阿笛同竹竿走得最近,這才有些狐疑,但說到是否真正為他擔憂,卻也未必。
風很大,雨卻遲遲不至。知道了起點和終點,劉小兵的行車路線就大致能確定個八九不離十了。
劉小兵失蹤後,被寵在家裏當寶貝的張岩像沒頭蒼蠅一樣到處亂撞。她豁出一切臉面力氣,只為讓那個從不能生氣的寶寶重新回來。但她在寶寶的羽翼下過太久,完全不諳世事,一舉一動都顯得那樣莽撞甚至可笑。
這曾經讓我對劉小兵的失蹤並不太在意,我初時覺得他‧定是因為犯了其它什麼事情進了拘留所,後來覺得應該是遭逢突發的惡性事件,比如搶劫綁架之類,好吧,沒人會綁架這麼個窮小子,但我真的沒過多思考這事情,用大白話說就是沒進腦子。這樣說顯得有點冷血,但這座城市裏每天都在發生著無數的不幸,看得太多,難免麻木。
但竹竿也在同一時間失蹤,這就有點蹊蹺了。
真巧呀。
但我從不相信巧合。
竹竿上了劉小兵的車,如果一切正常,二十分鐘之內,車會在伏擊點停下。但沒有,劉小兵和竹竿,連同那輛紅色的桑塔納2000,再也沒人見過他們。
我在地鐵站租了輛自‧車,順著那條行車路線,一路問去。
問的是路邊夜晚還開張的商鋪。
簡單得很,如果一切還在常理能解釋的範圍內——這指的是,只要車不是憑空蒸發的,就必然存在一個轉折點,讓車駛離原先的目的地。
比如劉小兵識破了竹竿的身份,兩人發生爭執後車改向了;再比如有第三人強行把車攔下。不管是哪種情況的轉折點,都會讓這輛車顯得異常,從而給別人留下印象。
整條路線不超過三公里,叫車也就是個起步費。問到一半的時候,我就已經沒多少信心。大多數的人都會這樣回答:兩個禮拜前的事情,怎麼可能記得清楚。
‧直到離伏擊點還有一條街遠的地方。
那是個生意不錯的柴爿餛飩攤頭,老板是個紮著頭巾的黑臉男人。
「有,見過。」老板肯定回答的時候,我慣性地以為這是和之前那許多店家相同的一個回答,直到話在腦子裏轉了三個圈,才意識到我已經找到了突破口。
「就坐在你旁邊那張木桌子上,一個高高瘦瘦,一個矮小敦實。那輛紅色普桑就停在路邊。怎麼樣,來一碗嘗嘗?」老板問我。
這時風裏開始夾了星星的雨點,冷冷地砸在額上嵌入頸間。
「哦好的。還記得他們長什麼樣嗎?」我進一步和老板確認,紅色的桑塔納不稀奇‧別搞錯了。
老板把小餛飩下進網裏,開始形容他們的長像。
「矮的那個,額頭很寬,兩條眉毛密得快要連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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