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鬼!你給我做什麼選擇題?」我再次瞪他。
「如果張岩意識到她必須做選擇,她一定最後會通知劉家的。但現在不是還沒到那步嗎,我這還在幫她想著辦法呢。」我說。
「那除了從這個警局跑到另一個警局,你還想了什麼辦法?」
「‧找了幾個那裏附近的流浪漢,做了點調查。不管相不相信,大半都從其它流浪漢處聽說過那個地道,流浪漢有他們自己的世界。」
這樣的傳言,當然不可能精確,甚至連失蹤事件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也沒人能說得清楚。
有人說三年前,有人說五年前,還有人說十五年前。實際上,這座地道才造了十三年。
關於失蹤的細節,有人說必是雷電交集大雨傾盆的夜晚——這就是把我揍暈那兩兄弟聽說的;有人說見到遊離的火光;有人說消失者留下了沾染血漬的隨身衣服;還有人說失蹤後連續幾天夜裏地道中會響起失蹤者的說話聲……總之,極盡‧怖詭異之能事,但都非親眼所見親耳所聞,屬道聽途說。鑒於他們對第一起失蹤案件時間上的巨大分岐,這些離奇傳言的可信度可想而知。
根據我的分析,失蹤事件已經持續了至少一年以上,根據流浪漢們的生活習慣,找出確切時間是不可能的。
在流浪漢群體中,也有領地概念。白天在什麼區域活動,晚上在哪個橋洞裏睡覺,都是相對固定並且彼此涇渭分明的——至少晚上是這樣,混居的情況很少。
砸暈我的那兩人之所以同住一個橋洞,是因為他們本就是親兄弟,一家人當然住在一起。有時候同鄉出來的血緣很近的表親,也會住在一起彼‧照應。但除此之外,流浪漢都各有地盤,並且排斥他人的入侵。除非地方特別大——失蹤地道其實就算,才會偶見兩個或以上的流浪漢同時居住,通常這種居住在同一區域,領地相互覆蓋的情況並不會持續很久,過不了多長時間,其中之一就會因為這個或那個原因離開,另找住處。
所以失蹤事件被發現,必然有一個過程。我想象第一宗案件發生後,由於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所以幾天後,下一個發現失蹤地道無人居住的流浪者會以為原「主人」返鄉了,興高采烈搶著住進來。估計直到第三第四個人失蹤後,才會有其它流浪漢覺得異常,再失蹤幾波人,就有詭異的流言傳開。然後會有很多不信邪的人跑去住,失蹤事件繼續發生,直到沒有人敢住為止。
其實就在一個多月前,還有個找不到工作舍不得住旅館的泥水工,自恃膽大陽氣足百邪辟易,住到失蹤地道裏去。只一個星期,人就沒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
我聽說過最多有同住的兩人一起失蹤的,以一年半計,平均每個月失蹤一個人,就已經有近二十人消失。實際的數字肯定比這更多。
雖然這事情在流浪漢世界中,幾乎人盡皆知,但沒有人認真調查過。流浪漢和流浪漢之間的關系並不會太親密,彼此都有著一份提防,談得來的,也多是‧為同病相憐,所以沒有人會冒著搭上小命的風險調查失蹤真相。實際上,不管失蹤地道裏有什麼妖魔鬼怪,也不會對整個流浪漢世界造成影響,只要別住在那兒就行了,不是嗎。
所以王隊的預見完全正確,如果警方真的要查,搜集線索恐怕費時費力,難。
「那接下來呢,你打算怎麼辦?」梁應物問我。
「還沒想好。」我看了他一眼,說。其實我有點希望梁應物可以伸出援手,但看這意思……我話到嘴邊又吞了回去。
「你知道我現在最怕什麼嗎?」我問他。
他笑笑。
「我最怕張岩又沖到報社來,或者是發短信來,問我有沒有找到她的寶寶。我有點過低估計這事情的難度了。」
梁應物又笑笑,說:「不是你過低估計這事的難度,而是你過高估計現在的自己了吧。」
「怎麼說?」我不明白。
「你剛才說的那些,是問了多少流浪漢以後總結出來的?三五個?」
「六七個吧。」我聳聳肩。
「其實還有另一條路不是嗎,你‧成流浪漢,混在他們中間,呆個十天半個月甚至更長,接觸上百的流浪漢,從他們嘴裏打聽關於地道的事情。也許你會碰上親曆者,也許你會碰上目擊者,也許你會碰上直接接觸過失蹤者的人,也許你會碰上在那兒住過一小段時間卻沒失蹤的人。不論如何,都要比你現在接觸六七個人後下的結論更靠近真相。很多年來,你一直走的就是這條路吧。」
我惱火起來,我知道他說的有幾分道理,但這更讓我生氣:「可是那樣就有用嗎,你確定?」
梁應物喝了口熱巧克力,說:「我當然不能確定。但你現在看上去正一籌莫展,不是嗎?再說,你難道向來是‧確定了再去做的人?」
「你是說我變了?」
「人總是要變的,不是嗎?」
「見鬼,我為了一個素不相識的人去找流氓頭子的麻煩,淋著雨跑了大半夜,在刑警隊和派出所兩頭來回跑,四處找流浪漢搭訕,結果證明我變了。因為我不打算風餐露宿和流浪漢們勾肩搭背,就該被你指責?哦,誰找不出點道德瑕疵,可是你什麼時候開始做審判者了?」
我的音量大到蓋過音樂,有幾個人往這裏瞧了一眼,但也僅此而已。
梁應物反倒笑起來:「哈,你心虛了。我們都已經過了那個覺得靠自己一個人就能拯救全世界的年紀了。我並不‧在建議你混到流浪漢群裏去查這件事,更不是指責你。我只是說,我們都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