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無聲的證詞

 法醫秦明 作品,第25頁 / 共1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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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熟人,」黃支隊說,「開始通過死者面部的布片推斷熟人作案我還有些忐忑,現在通過現場情況,基本可以肯定就是熟人作案了。看來抓她老公沒抓錯。」

我站在現場閉著眼,試圖把現場的情況再還原一遍,可是總覺得損傷問題有些不能解釋。於是我搖了搖頭,說:「先回去吧,一邊等檢驗結果,一邊去看看對劉偉的審訊。」

我們在視頻觀察室看著審訊室內的劉偉耷拉著腦袋,一副無精打采、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

「招了沒?」黃支隊問。

偵查員搖了搖頭:「反複強調他沒有殺人,但是對於昨晚的行蹤,他只字不提。」

「去火車站調一下監控,看他到底有沒有去上海。」黃支隊說。

偵查員面露難色:「這,火車站那麼多人,有些難度啊。」

「不用,」我說,「去查一下賓館開房登記,我突然覺得他不像是凶手,他之所以不提昨晚的行蹤,可能有其他原因。」

黃支隊驚愕地看著我,愣了一會兒,轉頭對偵查員說:「去辦吧。」

黃支隊看著偵查員離開觀察室,對我說:「你這樣說是不是武斷了些?如果因為你的直覺改變了偵查思路,可不是小事。」

我搖了搖頭,說:「不僅是直覺,我覺得死者的損傷有些奇怪。」

「你是說她額頭上那些密集的小創口?」

「是的,」我說,「如果不是用藥致暈死者,在死者清醒狀態下同時形成額部創口和頸部損傷,除非這件事不是一個人做的。如果是劉偉想殺她,不需要找個幫手那麼麻煩。」

「時間不早了,」黃支隊說,「各項檢驗和調查的結果夜裏才能出來,你先休息吧。」


  

躺在賓館的床上,現場的情景在腦海中一幕幕呈現。突然,被水槍沖倒的大衣櫃的樣子閃入我的腦海裏。

「不對啊,衣服、被褥怎麼會在大衣櫃下?」我自言自語道。我仿佛想起白天現場勘查的時候,發現大衣櫃的下方好像壓著衣服和被褥。總覺得好像有些不對頭的地方,可是不對頭的地方在哪兒呢?

想著想著,我就睡著了。

因為有心事,所以我起了個大早。專案組會議室正在匯報昨天一天的工作情況。

「經比對俞婉婷平時所用牙刷上的DNA和死者的DNA吻合,確證死者系俞婉婷。經過對俞婉婷的心血進行毒物化驗,可以排除俞婉婷生前有中毒致死或致暈的可能。通過對現場多處多點位提取的灰燼進行理化檢驗,可以判斷現場有多處起火點,但是沒有助燃溶劑。也就是說,凶手殺人後,在超市裏多處可以燃燒的貨物上點火,導致大火。」雲泰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所長匯報道。

「可是再多處點火,也不需要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啊。」我說,「我們法醫判斷,死者死後至少半小時以上,現場才點火。」

「凶手在做什麼呢?」黃支隊說。

「另外,」我說,「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致暈的可能,通過法醫檢驗死者頭部損傷也不至於致暈。那麼,死者為什麼會在清醒狀態下,保持一個固定不動的姿勢,讓凶手來敲擊她的頭部?還有,凶手是如何一邊掐壓死者的脖子,一邊用鈍器打擊死者的頭部?」

「騎在她身上,一邊掐脖子,一邊打。」有偵查員說。


  

「不可能。」我說,「我們知道,手指接觸頸部,只會留下小片狀出血,手掌接觸,才會留下大片狀出血。經法醫檢驗,死者頸部兩側的肌肉都可見大片狀出血,說明是有兩個手掌同時掐住死者的頸部兩側,壓閉氣管和頸動靜脈,導致窒息死亡。這個時候,凶手沒有其他多餘的手去打擊死者頭部。」

「為什麼可以肯定是同時形成兩種損傷呢?」

「因為兩種損傷都有明顯的生活反應,額頭部的損傷也只有死者頸部被壓住,頭部位置相對固定的時候,才能形成。」我說。

這時候,負責對劉偉進行外圍調查的民警推門進來,說:「劉偉的嫌疑排除了。」

4


「查到什麼了?」黃支隊早有心理准備。

「劉偉案發當天確實沒有離開雲泰。」偵查員說,「經過對入住登記的查詢,我們發現劉偉當天上午在一家賓館裏開了一間房。我們調取了該賓館的視頻監控,劉偉是上午十點開房入住,第二天早上七點離開的。」

「也就是說案發時候他並沒有離開房間,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離開直接去殯儀館的,是嗎?」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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