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心理罪:城市之光

 雷米 作品,第13頁 / 共1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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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該死!該死!我只恨為什麼不是我殺了他……那個人是大俠!英雄!」

這惡毒的話讓魏明軍的遺孀終於崩潰,她渾身抽搐了幾下之後。當場昏厥過去。

盡管節目以一片混亂收場,但當晚的收視率創造了C市電視台的歷史記錄。

同時,「那個人是大俠」的說法不脛而走。

他是不是大俠,在警方看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盡快抓住他。然而,在這個城市中遊走的凶徒並非僅有他一個。很快,警方的精力就被其它惡性刑事案件分散掉,第47中學殺人案實際上處於一種擱置狀態。

仍在繼續追查本案的,只有兩個人。米楠和方木。

在上次的案情分析會上,米楠沒有及時作出足跡分析的意見,讓分局領導略有不滿。實際上,米楠在近期一直處於一種情緒低落的狀態,整日把自己關在足跡室裏作分析和實驗。方木給她打過幾次電話,大多數都被拒絕接聽,即使接通,也只是簡短的對話幾句,隨後就掛斷。

這不是方木喜歡的狀態。在廖亞凡重新出現之後,一切都改變了。相對於家裏讓人頭疼的廖亞凡,方木寧願自己一直呆在公安廳——殺人犯比廖亞凡好對付多了。

一大早,方木就去了寬城分局,邊和相熟的同事打招呼,邊信步爬上四樓。剛轉入走廊,忽然想到足跡室就在四樓,方木想了想,下了一層樓,去了物證室。

物證室的值班員還在打哈欠,方木遞過條子,要查驗第47中學殺人案的物證。值班員翻翻記錄冊,忽然睜大了眼睛:「來晚了,已經被人提走了。」

會議室裏煙霧繚繞。方木推門進去,看到楊學武雙手扶在台面上,凝視著面前攤開的東西,一動不動。

「這麼早?」方木看看那些封在物證袋裏的習題集、保險箱、紙張和鋼筆,上面的血跡已經變成了黑褐色。顏色詭異的數字和字母看起來就像催命的符咒。

楊學武沒有說話,只是指指旁邊的煙盒,示意方木自己拿煙抽。

方木沒客氣,抽出一支煙,點燃,靜靜地看著楊學武。


  

「你說……」楊學武把幾乎燃盡的香煙湊到嘴邊,「這是個什麼樣的人?」

方木笑了笑:「就像那些網民說的——大俠。」

楊學武哼了一聲:「他如果是大俠,那我們是什麼——鷹犬?」

「開個玩笑。」楊學武沒接茬,讓方木有些許尷尬。他站起來,用手撥弄著那些物證袋,「最近不忙麼?怎麼還有心思跟這個案子?」

「都是些簡單的案子,沒意思。」楊學武站直身體,大幅度的活動著腰背,「還是這個比較有挑戰性。」

的確,本案的作案動機為報複無疑,但和一般的報複殺人仍有明顯的區別。從以往的命案偵查經驗來看,凡屬報複殺人的,往往還有「額外」的行為伴隨,例如對死者屍體的侮辱(如曝屍、切割性器官)、過度損毀(無意義的破壞屍體、分屍)或者殃及家人等等。而本案則帶有鮮明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意味。

據調查,於光的書桌在他的房間南側窗下,當晚,他一邊拼命做數學題,一邊看著窗外的天色漸漸明亮。面對尚餘大半本的習題集,於光的絕望可想而知。也許,他曾暗自祈禱再多一點時間,祈禱今天的太陽永遠不要升起。這種對「時間」的渴望,被凶手完完全全的移植在魏明軍身上。

相同的夜晚,相同的任務,相同的結局。

凶手的意圖是,讓死者感受到和於光一樣的焦慮和恐懼,所以他才會冒險布置下那麼複雜的殺人現場。


  

那麼,跪趴在教室裏,蘸著自己的血拼命解題的魏明軍,當時在想些什麼呢?

計算。答案。密碼。手機。還有越流越緩慢的血和越來越無力的手。

也許,他會在那絕望的幾個小時裏,想到那個可憐的孩子?他會不會想,如果我當時對那個孩子好一點,此刻就不用和自己的生命賽跑?

悔恨。

凶手的最終目的也許並不是殺死魏明軍,而是讓他受到折磨,而這種折磨並不是針對魏明軍的肉體,而是他的精神。

看上去,凶手應該是於光的至親,至少也是因為他的死而對魏明軍產生切齒痛恨的人。然而,現在證據顯示,凶手與於光的社會關系毫無交叉,甚至可能素不相識。

可是,有誰會為了一個素不相識的人,甘冒風險去殺人呢?

「也許……」楊學武摸著下巴,「是一個和於光有過相同經歷的人?」

「那嫌疑人的範圍可太大了。」方木不由得苦笑,「任何一個經歷過學生時代的人,都不可能沒挨過老師的教訓。再說,凶手應該是一個成年人,否則,也不會有那麼縝密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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