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詭案組大結局

 求無欲 作品,第25頁 / 共1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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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要殺害他們?」這是最關鍵的問題。

他悠然地吐了一口氣:「他們都該死。」

「為什麼?」

「這可說來話長了,我們何不換個地方坐下再慢慢說。」他作出邀請的動作,請我們進樓梯口旁邊課室。

我謹慎地審視當前環境,雖然我們堵住了唯一的出口,但他站在三樓的樓梯口,地勢比我們高,視野開闊,我們的一舉一動全在他眼皮底下。而且如果他利用居高臨下的優勢襲擊我們,我們形勢會十分不利。因此,盡管不知道他在搞什麼鬼,我還是答應了他的提議,並給雪晴使了個眼色,示意小心他的舉動。

我們跟在他身後進入課室,這裏似乎很久也沒人使用過,電燈花了些時間才能啟動,不過尚算明亮。在帶有陳舊氣息的燈光照射下,課室裏的一切盡收眼底。這應該是一間雕塑課室,除了蒙塵桌椅之外,還有幾個半身人像放在牆角。除此之外就再沒有其它東西,也沒有能讓人隱藏的地方。也就是說,這裏是安全的。

他在講台前拉了張椅子坐下,並示意我們一同坐下來。我跟蓁蓁在靠門的位置坐下,而雪晴則堵住門口,槍口時刻瞄准他的腦門,沒有坐下來的意思。

「我們繼續剛才的話題吧!」他擺出一個很隨意的姿勢,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樣,向我們詳述他的詭異經歷,及殺害麥青河等人的前因後果——

婷悅是個難得的好女孩,她很善良,也很純潔,就像一朵於汙泥中散發清香的蓮花。

我一直都很欣賞她,她跟我也很談得來,但我們之間關系並沒有超越友誼的界線。其實,我曾經向她表白,但她並沒有給我直接的答複,而是告訴我,她父親如何狠心地拋棄她跟她母親,以及失去父親後的灰暗童年,還有她母親不只一次在她面前自殺的可怕經歷。

她很坦然地告訴我,她並不相信愛情,因為不管愛情的火焰燃燒得如何炙熱,也總有冷卻的一天。但友情卻不一樣,真摯的友誼往往能維系一輩子,在生活最後的日子仍能讓人感到溫暖。

雖然我的表白失敗了,但我們仍然是朋友,偶爾在校園裏碰見時,會呆在一塊談天說地,有時甚至會忘記時間。或許,有個詞能很恰當地形容我們的關系,那就是「知己」。

人生在世,要找稱心的戀人並不難,但要求一知己卻不易。所以當獲悉她失蹤的消息後,我到處去尋找她,可惜卻一無所獲,她就像憑空消失了一樣。

或許是命運的安排吧,我雖然經常跟梓軒他們非常熟識,但卻很少跟他們出去玩。自婷悅失蹤後,為了忘記失去知己的痛苦,我才經常跟他們出去喝酒。正因我跟他們一起喝酒,我才能得婷悅失蹤的真相。


  

最初,我是從醉酒的小麥口中察覺端倪,隨後我便在他們大醉的時候,有意無意地向他們套話,甚至偷偷查看他們手機的信息。經過多日的查探後,我終於知道婷悅已經被方樹殺死了,但這件事的真正主謀是嵐嵐……

「怎麼可能!真正的主謀不是許梓軒嗎?」我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劉婧嵐怎麼會是這件事的主謀呢?她根本沒有殺害沈婷悅的理由啊!

第十二章 旱魃屍奴


「出乎意料吧!」對於我的驚愕,黎愷敏的反應十分平靜,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在短暫的沉默之後,他繼續給我們講述事情的經過——

你們可能猜想不到,嵐嵐為何會如此憎恨婷悅,這不是因為你們笨,只是你們不了解嵐嵐而已。

嵐嵐家裏雖然很有錢,她也是那種玩世不恭的富家女,然而她並不是一無是處。她之所以進美院念書,是因為她的確有點兒藝術天賦,而且她在油畫方面的天分並不比婷悅差。剛入學時,她的作品總是能拿到第一名。只可惜她沒有善用自己的天賦,自從跟梓軒一起之後,她就只記掛著吃喝玩樂,把學業荒棄了。

未經打磨的原石,不管品質如何優越,終究不能發出耀眼的光芒。成功除了先天的天賦之外,更需要的是後天的努力。婷悅的先天條件雖然不及嵐嵐,但通過不懈的努力很快就超越她了。

嵐嵐本來不屑跟婷悅比較的,她總說婷悅只不過是個貧民窩出來的下等人,根本不懂得什麼才是藝術。但是,一再被婷悅打敗之後,她就開始有種「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尤其是剛結束的省美術作品展,這可能是她們最後一次較量,所以她特別在意。希望能在這最後一戰中,給對方一次完美的反擊。


  

然而,不管她多用心,也不可能立刻追回之前浪費掉的時間,婷悅的實力早已跟她拉開了距離,獲得作品展的參加資格是毫無疑問的事情。爭強好勝的她,不甘心帶著失敗者的恥辱離開美院,不管用什麼手段也要奪得參展資格。

要以作品打敗婷悅是不可能的,因為她的畫功已到了連老師們也自歎不如的程度,唯一能取代她的方法就是毀壞她的作品。只她沒能趕在展覽開始前交出作品,嵐嵐要取代她的參展資格就容易得多了。

當然,這事嵐嵐自己可辦不了,於是就把這個想法告訴梓軒,跟他商量怎樣才能毀壞婷悅的作品。

你們已經看過梓軒手機的內容,應該知道他對婷悅垂涎已久。所以,當嵐嵐提出找人毀壞婷悅的作品時,他立刻就想到一個一石二鳥的計劃。他給了方樹不少錢,讓對方毀壞婷悅的參展作品,同時強奸婷悅並拍下裸照。

畫手雖然不像演員那麼受人注目,但也算是半個名人,一旦有裸照這類不堪入目的東西流傳開去,藝術生命也就可說是到了盡頭。梓軒本來打算以裸照要挾婷悅跟他發生關系,但沒想到方樹竟然在施暴過程中錯手殺死了婷悅。

當我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後,本想報警為婷悅討回公道,可是我當時還不知道他們把婷悅的屍體埋在什麼地方。在找到屍體之前,就算報警恐怕也不會受理,所以我只好繼續跟他們呆在一塊,希望能在他們身上找到線索。

可惜,在婷悅遇害後將近一個月,關於埋屍地點仍是毫無頭緒。我一再試探他們,但他們口風都很緊,唯一的線索的就只有小麥在醉酒後曾經說過,千萬不能走那條途經墓園的小路。

我想婷悅的屍體,有可能埋在這條小路的某個地方,於是就趁跟他們去玩的機會,刻意把小麥灌醉,再趁他醉得迷迷糊糊,向方樹提議走這條小路。本來,我只是想碰碰運氣,沒想到婷悅竟然在途中出現!

剛見到婷悅時,我並沒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驚愕,因為我知道她已經死了,怎麼可能還會出現在我們面前?想到這裏,我就因為未知而感到恐懼,本能地往回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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