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官員3:物理教師的時空詭計

紫金陳 作品 第 75 頁 / 共 94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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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小兵案子中,盡管凶手匪夷所思地用了滑輪裝置來制造自殺假象,但他細節不可能百分百盡善盡美。譬如他腳下踩到過繩子了,他把滑輪放在地上時,留下一小段圓弧的壓痕。當然,如果不是想到了滑輪裝置,面對這一小段若有若無的壓痕,高棟只會以為旁邊踢開了塊石頭留下的,根本不會格外注意到。

邵小兵的偽造自殺過程已經基本清晰了。

凶手大概是先控制住了邵小兵,應該是用捆綁的方法,老陳說邵小兵手腕上有挫傷,現在看來應該是被捆綁留下的,而不是摔下去造成的。凶手捆住邵小兵後,把他放在了懸崖下,再來到山坡上,掛好滑輪,放下繩子。為了保持自己體重前後基本一致,此時凶手拿起身旁的石頭,走下山坡,回到懸崖下,把繩子系住邵小兵。又重新回到懸崖上,通過滑輪裝置把邵小兵拉起後,解開繩子,讓他自由落體。最後,收拾完一切,拿上東西走人。

如果劇本真是這樣寫的,那麼邵小兵車子最後出現在一公里外也有了解釋。

兩個滑輪和至少六十米長的繩子,這一堆東西不可能是凶手隨身帶的,一定凶手是在邵小兵家中,控制住邵小兵後,隨後開車從縣城前往沙灘的中途拿的。此前已經分析出凶手有一輛車,那麼凶手一定是把這些犯罪工具事先放車裏,駕駛邵小兵車子從縣城前往沙灘的中途,開到自己車旁停下,下車到自己車上拿犯罪工具。隨後繼續駕駛邵小兵的車前往沙灘。

在沙灘安排完一切後,凶手帶著滑輪和繩子離開現常

如果凶手的車輛事先是停在沙灘附近的,他沒必要開邵小兵的車子,直接把犯罪工具拿回車裏離開就行了。一定是凶手覺得車子停在附近這片荒涼的地方容易被路人記住,所以車子停在離沙灘很遠的地方,很可能是停在縣城的路上。

正因為凶手的車輛與沙灘很遠,滑輪和繩子這麼多東西凶手沒辦法直接拿在手上走回去,所以重新坐上邵小兵的車裏,駛離到一公里外的地方。

但是村莊所在位置,和來時的路線是相反的,證明凶手的車子不在村莊附近。

那麼凶手自然也不會拿著這麼多東西,從村莊走回車子。

如果這一切的推理是正確的,一定,凶手一定把犯罪工具扔在村莊附近!

事後第二天警方就調查了村莊,凶手應該不敢回到村莊拿走犯罪工具,因為那樣做風險很高。

高棟想了想,馬上決定派人到村裏去問仔細,並在村莊附近仔細找尋,只要找到了犯罪工具,那麼這一切的推理就完整了。

他把凶手在邵小兵案中的整個犯罪經過思索了一遍,凶手在犯罪細節的處理上已經無可挑剔了。譬如在山坡上掛好滑輪和繩子後,凶手甚至會想到拿起身旁的石頭下山,使他所有的腳印體重鑒定結果基本一致。

可他千算萬算,實際操作過程中,至少六十多米的繩子依然不小心踩到過。

僅此一個瑕疵,但,這就是突破口!

思緒回到胡海平被石板砸死的案子上來,盡管高棟還沒想明白凶手是怎麼控制石板掉下去的,但顯然石板掉落的時間是經過精確計算。

一個是自由落體,一個是滑輪裝置。

高棟眼神寒光一閃,凶手的物理力學知識可真學得紮實啊!

第55-57章


第五十五章


第二天中午,縣局民警就來向高棟報告,村裏一戶人家前幾天撿到了兩個滑輪和一根長繩。兩個滑輪是同樣大小的,直徑都在二十多公分,是漁船軌杆上常用的滑輪。而長繩足有八十多米,是漁船上用的綠色的化纖繩,牢度極高。那個村民是在村旁的一個堆著垃圾的灘塗地上撿到的。

高棟興奮異常,在江偉面前大大褒獎了一番縣局刑偵隊的工作效率。

這一結果和他的推理完全吻合,證明了他的判斷是完全正確的!而這一切根本出發點,就是山坡上只有凶手一個人腳印,邵小兵卻能跳崖自殺的「不可能犯罪」。讓這一切都得到合理解釋的,就是凶手留下了釘在懸崖裏的鐵鉤,以及腳下不小心踩住的繩櫻除了用滑輪裝置,沒有其他辦法實現這起「不可能犯罪」。

你犯罪的計劃再完美,實施起來不可能百分百如想象中一樣。鐵鉤深深釘進了懸崖裏,很難拿走。八十多米長的繩子在操作中,加上半夜天黑,不可避免會踩到。

雖然其他細節處理得很細致,但失誤只要有一個,哪怕一個,足夠讓警方翻盤了。

這一天,整個專案組軍心大振。這滑輪和繩子他們一看就知道是漁業用具,要去漁業用品店購買。

於是高棟連忙安排大量警力,去全縣的漁業用品店查。縣城並不靠海,縣城內基本沒什麼漁業用品店,離縣城三十多公里的一個石灘鎮是全國聞名的漁港,鎮上幾千艘漁船,幾萬個漁民,那裏的漁業用品店多的不可勝數。

這一回警方的運氣出奇的好,在當天晚上就有了消息,這兩個滑輪和繩子是二十來天前石灘鎮上的一家漁業用品店出售的。

之所以老板記得這筆生意,因為平常他們店都是漁民和一些漁船上的打工仔來買東西的,而那一次,來的是個文質彬彬的年輕人,大約三十歲光景,他對漁船上的用品叫不出准確的名字,只是比劃著說要買滑輪和網繩,老板問他要買什麼型號的滑輪,他叫不出來,只是讓老板拿幾個出來看看,後來選中了二十幾公分的,買了兩個,並且買了足足八十多米的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