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警察同志說:「那段時間我和段天盡在一起,他可以證明,我那段時間在哪裏!」
對方公事公辦的態度強調:「相關人等我們都會查證,是你做的跑不了,不是你做的,也不會冤枉你!」
因為這是刑事案件,在案情沒有轉機的情況下,我被直接關押在看守所裏。這個地方,我從沒去過,裏面什麼情況,我略微知道一些。
看守所關押除了我這種准備提審的刑事案犯外,就是那種一年以下短刑期的犯人,我進去之前,就做好了不好過的心理准備,但……事與願違。
首先,都是看守所了,關進去就不是來度假的,這裏條件艱苦,二三十個人擠一個監舍,沒有床,全是通鋪,大夏天熱成狗,大冬天同樣冷成狗,連廁紙都要花錢買,我是被直接關過來的,除了這一身名牌衣服和頭上的發夾,哪裏有錢?至於吃的東西,如果有錢,可以花高價買泡面什麼的充饑,如果沒錢,看守所也不會讓犯人餓死的,但給的那些東西,狗都不想吃,僅僅能釣著命而已。
我進來的整整一天,眼睛都沒合上,只喝了兩口水,就開始坐板。
坐板,這是看守所裏的常規活動,算是一種懲罰,犯人一動不動的坐在地上,有看守看管,稍微亂動被發現,加長時間,一坐就是五個小時以上,如坐針氈。
也只有到這種地方,我之前所受的嚴格訓練起了作用,這八個小時,我耐力夠強的堅持過來了,身邊有個年紀比我大點的短發女人小聲對我刮目說:「妹子,你剛進來一天還挺能忍的,你叫我青姐吧,不瞞你說,我頭一天進來真是感覺自己要死在這了!」
「嗯。」我應了一聲,畢竟這裏面魚龍混雜,我還要在這呆多久都不知道,不要得罪人裏面的人才好。
她又看我問:「看你這細皮嫩肉,模樣也長得這麼好看,犯了啥事兒啊?」
我很認真的強調:「我是冤枉的!」
「噗」她笑起來,露出一口黑牙,「到這來的人頭兩天都這麼說,判決一下來啥都明白了!」
「我真是冤枉的!」我重複了一遍。
她搖搖頭問我:「看你昨晚上來的時候,就一個人,你的東西呢?」
「我……」我頭埋下去,「沒有!」
「嘖嘖!」她一臉同情起來,說:「你家裏人不知道你關這了?臉盆,換洗內衣褲總要給你送點來吧?」
我從小就是幹爹養大的,要說家人,應該就是幹爹應泓他們了,現在,他們估計都不知道我被關這來了吧,就算知道,也不可能冒險給我送這些東西來。
而唯一知道我被關這的,只有段天盡,要是他肯管我,早該來了,在煎熬坐板的那幾小時裏,我就對他不報任何幻想了!
也許,他早就發現我不是梁胭了,又也許在雲董插手之後,他有什麼顧慮,反正,他對我好有目的。他不顧我死活,也有目的!
妄想靠這個男人,只會死無葬身之地!
可為什麼,我心裏還是有期望過呢,期望梁胭對他很重要,他會像從前那樣,不顧一切救我……
青姐瞧我低落不說話,搖頭歎息:「哎,看你這一身名牌,還以為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呢,這衣服不會是假的吧?」
我抬頭看她,靠不了別人,終究要靠自己,我問:「這裏面,這些東西可以換點東西不?比如牙刷啊紙啊什麼的?」
「你還找對人了!」青姐說:「我就可以給你換,但你這衣服到底是不是真的?」
我就知道,這麼熱心必然有目的,原來是看上我身上的名牌外套了。但這外套我不打算給她,畢竟這裏的夜晚太冷,看守所的棉被又潮又濕,還有股常年不曬留下來的奇怪味道,根本就指望不上,我把藏在衣服裏的發夾逃出來遞給她說:「這發夾的每一顆都是手工打磨的水晶,專櫃賣三千多,給我一些日常必須品,這發夾就歸你。」
她認不出來是哪個牌子,不怎麼敢信的問:「是不是真的哦?」
「行不行?不行我找別人!」
我這就要把發夾收回來,她一把搶過去,「行,紙牙膏牙刷給你備夠十天的,內褲給你一條新的,不過臉盆啊面帕都是別人用過的哈。」
在外面,特殊時候我過得也挺艱苦的,到了這裏,更沒理由嫌棄。
拿了東西,放在我睡的那鋪上,這時守衛喊發飯,我過去一看,本沒報多大希望,但看到就是一個又硬又粗的饅頭時,心還是哇涼哇涼的。
這裏大部分監友都自己掏了錢高價買了其他吃的,我捧著那饅頭,坐在鋪位上,大咬了一口。
只要活著,就得殘喘這是我逆境中走到今天的精神韌帶,沒有了這根韌帶,我早該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