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玫瑰瘋狂者

 斯蒂芬 金 作品,第16頁 / 共1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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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下說吧。」丹尼爾斯和藹可親地說。他正要在長凳右邊坐下來,丹尼爾斯叉搖搖頭不耐煩地說。「坐到那邊去。」

留克羅斯比胡須的人退回去,小心翼翼地坐在丹尼爾斯的左邊。隨著丹尼爾斯右手捏球的節奏越來越快。他胳膊內側粗壯的深藍色靜脈血管像一只水蛇般蜿蜒曲折地蠕動著。

飛盤又飄過來了。兩個男人注視著那條德國牧羊狗緊隨其後地追逐那只飛盤,它邁著長腿疾馳而過的樣子很像是一匹駿馬。

「這條狗真漂亮。」丹尼爾斯說,「牧羊狗都非常漂亮。我一直很喜歡這種狗。你呢?」

「當然了,它的確很漂亮。」留克羅斯比胡須的男人說,實際上他認為這狗很醜陋,而且假如你給它機會的話,它會立即把你撕個粉碎。

「我們得好好談談。」拿網球的丹尼爾斯說,「兄弟,事實上我覺得在你年輕的生命中這將會是一次很重要的談話。你准備好了嗎?」

留克羅斯比胡須的人費力地咽下堵在嗓子眼裏的東西,第八百遍地後悔自己沒有扔掉那張該死的信用卡。為什麼不扔掉它?為什麼要變成一個地地道道、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他知道為什麼。首先因為他存有僥幸心理,總覺得會有那麼一天他能想出一個使用那張信用卡的辦法來的;其次因為他是個樂觀主義者,這裏畢竟是美國,是機遇的天堂;最後也是最真實的原因,就是他把它塞進錢包裏的一大堆名片中以後便將它徹底忘光了。可卡因就有這種作用,你不停地跑,卻怎麼也想不起來為什麼要跑。

警察在對他笑著,眼睛裏卻沒有一絲笑意。他的目光中有一種……饑餓感。留克羅斯比胡須的人立即感到自己就像寓言故事裏那三只小豬中的一只,坐在太壞狼的身旁。

「聽我說,「兄弟,我們最好挑明了說。我從來沒有用過你的信用卡。他們怎麼跟你說的我管不著。我他媽的真的一次都沒用過。」。

「你當然沒用過。」警察似笑非笑地說,「你搞不到我的密碼,那是用電話號碼改的,我的電話號碼沒有登記……所有警察的電話號碼都是不登記的。我敢肯定你已經知道這件事了,對嗎?我打賭你已經試遍了所有的辦法。」

「沒有!」留克羅斯比胡須的人說,「我沒有試過!」他當然試過了。他先用信用卡上的街區號碼和郵政編碼組成各種組合。在全城所有的取款機上足足試了個夠,手指都按疼了,仍然毫無結果。他感覺到自己就像是一個白癡在玩一台全世界最吝嗇的老虎機。

「你想想,當我們在電腦上查詢商業銀行取款機時,我們會發現什麼?」警察問,「難道我們不會發現我的信用卡無數次地進入取消、重試狀態嗎?如果我說得不對,我請你吃牛排。兄弟,你怎麼想?」

留克羅斯比胡須的人已經不知道自己該想些什麼了。他的感覺簡直糟透了。這時,那警察還在沒完沒了地玩弄那只網球,無數次地重複著捏緊和松開的動作。他毛骨悚然地想到,他怎麼還不停下來。


  

「你叫雷蒙·桑德斯,」丹尼爾斯警察說,「你的罪名排列起來比我的胳膊還長,盜竊、欺騙,服用麻醉劑、賣淫。除了毆打、襲擊那一類罪名以外,幾乎所有的罪名你都占全了。我沒有冤枉你吧?你這個同性戀的家夥,喜歡挨打嗎?就算你長得跟施瓦辛格一樣英俊,也照樣是條孬種。」

雷蒙·桑德斯一言不發。這是目前最明智的選擇。

「我並不一定非要揍你或者踢你,甚至咬你一頓。」丹尼爾斯警察略帶沉思地說,眼睛若即若離地看著那條德國牧羊狗,現在它的嘴裏叼著那只飛碟正一路小跑地往這邊奔來。「你認為怎麼樣?」

雷蒙仍然沉默不語。他想裝出一副與己無關的表情,但沮喪的心情已經開始動搖他的神經系統,他的心髒就像一輛正在離開站台奔向曠野的火車,跳動得更加劇烈起來。他不停地偷看那位身穿紅色開領短袖的家夥,越來越不喜歡他所看到的一切。那家夥的右前臂已經完全放松,血管粗大而充血。鼓起的肌肉就像是一卷剛出爐的新鮮面包。

丹尼爾斯似乎並不在意他的反應。他轉過臉,對著這位小個子微笑,如果不看他的眼睛,那神情真像是在笑。他的眼睛裏空無一物,看上去很像兩只嶄新的硬幣。

「小英雄,我有好消息告訴你。你可以留著我的錢想幹嗎就幹嗎。只要你給我幫個忙,你就徹底自由了。這主意怎麼樣?」

雷蒙現在正在考慮著什麼也不說,盡快地離開這裏。但是這並不由他決定。警察已經不再拖延了。他在等待回答。

「好極了,」雷蒙說,希望這回答能讓他滿意。「簡直太妙了,謝謝你給了我一點兒時間。」

「好啊,雷蒙,也許我喜歡你。」丹尼爾斯警察說著,做了一件令這位前海軍陸戰隊隊員目瞪口呆的事,一件雷蒙從他那錢迷心竅的腦子裏永遠想不出來的舉動。丹尼爾斯將左手放在雷蒙的兩腿之間,用力地摩擦起來,當著上帝,當著遊樂場上那麼多的孩子,以及所有那些不願意看見此舉的人!丹尼爾斯的手沿著順時針方向,圍繞著那一小塊肉體上下左右地滑動。自從九歲時雷蒙被父親的兩位密友——比爾叔叔和卡洛叔叔輪流施行了性虐待以後,那個部位就始終左右著他的一生。下面發生的事情並沒有任何特別之處,但對他來說卻是絕無僅有的:他的小家夥居然硬起來了。


  

「對啊,也許我喜歡你,也許我特別喜歡你,你這身穿閃光褲。尖頭鞋的乳臭未幹的小家夥,為什麼不呢?」丹尼爾斯警察一邊說話,一邊繼續在那個乳臭未幹的小家夥身上使勁兒摩擦著。他不停地變換著姿勢,時不時地捏一把,使雷蒙幾乎透不過氣來。「這有多好啊,雷蒙,你最好相信我喜歡你,因為這次他們真的盯住你了,因重罪逮捕你。但是你知道有什麼麻煩嗎?裏馮威爾和布魯斯特那兩位抓過你的警察今天早晨在警察局裏大笑,他們在笑你。這倒沒什麼,可是我覺得他們笑的是我,這可不行。我不喜歡別人笑我,一般來說我絕對不吃這一套。可是今天早上我忍了。今夭下午我成了你最好的朋友。就算你拿了我那張該死的信用卡,我也要替你搞掉那條特別嚴重的販毒罪名。你猜猜為什麼?」

飛盤又一次飛來,德國牧羊狗仍然緊追不舍。這一次雷蒙·桑德斯幾乎沒有看見。他在警察的手心裏堅挺得像一只道釘,驚恐得就像貓爪裏的一只老鼠。

這一次警察的手捏得更加起勁兒了,雷蒙發出一聲嘶啞的狂叫。他那咖啡牛奶皮似的面孔上布滿了汗珠,細細的克羅斯比胡須像大雨過後的一只死蚯蚓。

「雷蒙,你猜得出來嗎?」

「不行。」雷蒙說。

「因為拿走信用卡的人恰恰是我老婆。」丹尼爾斯說,「這就是裏馮威爾和布魯斯特嘲笑我的原因。這就是我的推論。她拿走了我的信用卡,用它取出了幾百美元,那是我掙的錢;這張信用卡現在卻拿在一個叫做雷蒙的乳臭未幹的家夥手裏。難怪他們要笑我。」

雷蒙想說,求求你別害我,只要你不傷害我,我會把一切都說出來的。他使勁兒地說著,卻連一個音符也發不出來。他的寶貝兒在縮小,一直縮小到像一只內藏式活塞。

大個子警察向雷蒙彎下腰,離得那麼近,雷蒙甚至能夠清楚地聞到他呼出的煙味和蘇格蘭威士忌味兒。

「既然我都跟你分享了,你也得跟我分享。」摩擦停止了,他粗壯的手指穿過薄薄的棉麻褲繞在雷蒙的睾丸上。他那直挺挺的陰莖清清楚楚地暴露在警察的手上,它看上去就像在棒球公園的禮品攤上能買到的一種玩具蝙蝠。雷蒙感受到那只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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