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貴嬪時年十四,高祖納焉。初,貴嬪生而有赤痣在左臂,治之不滅,至是無
何忽失所在。事德皇後小心祗敬,嘗於供養經案之側,仿佛若見神人,心獨異之。
高祖義師起,昭明太子始誕育,貴嬪與太子留在州城。京邑平,乃還京都。
天監元年五月,有司奏為貴人,未拜;其年八月,又為貴嬪,位在三夫人上,居
於顯陽殿。及太子定位,有司奏曰:
禮,母以子貴。皇儲所生,不容無敬。宋泰豫元年六月,議百官以吏敬敬帝
所生陳太妃,則宋明帝在時,百官未有敬。臣竊謂「母以子貴」,義著《春秋》。
皇太子副貳宸極,率土鹹執吏禮,既盡禮皇儲,則所生不容無敬。但帝王妃嬪,
義與外隔,以理以例,無致敬之道也。今皇太子聖睿在躬,儲禮夙備,子貴之道,
抑有舊章。王侯妃主常得通信問者,及六宮三夫人雖與貴嬪同列,並應以敬皇太
子之禮敬貴嬪。宋元嘉中,始興、武陵國臣並以吏敬敬所生潘淑妃、路淑媛。貴
嬪於宮臣雖非小君,其義不異,與宋泰豫朝議百官以吏敬敬帝所生,事義正同。
謂宮閹施敬宜同吏禮,詣神虎門奉箋致謁;年節稱慶,亦同如此。婦人無閫外之
事,賀及問訊箋什,所由官報聞而已。夫婦人之道,義無自專,若不仰系於夫,
則當俯系於子。榮親之道,應極其所榮,未有子所行而所從不足者也。故《春秋》
凡王命為夫人,則禮秩與子等。列國雖異於儲貳,而從尊之義不殊。前代依准,
布在舊事。貴嬪載誕元良,克固大業,禮同儲君,實惟舊典。尋前代始置貴嬪,
位次皇後,爵無所視;其次職者,位視相國,爵比諸侯王。此貴嬪之禮,已高朝
列;況母儀春宮,義絕常算。且儲妃作配,率由盛則;以婦逾姑,彌乖從序。謂
貴嬪典章,太子不異。
於是貴嬪備典章,禮數同於太子,言則稱令。
貴嬪性仁恕,及居宮內,接馭自下,皆得其歡心。不好華飾,器服無珍麗,
未嘗為親戚私謁。及高祖弘佛教,貴嬪奉而行之,屏絕滋腴,長進蔬膳。受戒日,
甘露降於殿前,方一丈五尺。高祖所立經義,皆得其指歸。尤精《淨名經》。所
受供賜,悉以充法事。
普通七年十一月庚辰薨,殯於東宮臨雲殿,年四十二。詔吏部郎張纘為哀策
文曰:
‧塗既啟,桂樽虛凝,龍帷已薦,象服將升。皇帝傷璧台之永‧,悼曾
城之不踐,罷鄉歌乎燕樂,廢徹齊於祀典。《風》有《采蘩》,化行南國,爰命
史臣,俾流嬪德。其辭曰:
軒緯之精,江漢之英;歸於君袂,生此離明。誕自厥初,時維載育;樞電繞
郊,神光照屋。爰及待年,含章早穆;聲被洽陽,譽宣中穀。龍德在田,聿恭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