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的那位朋友並沒有找到李智勇所說的「反貪賬號」,當朋友如實告訴他時,李智勇頓時手足無措。 就在這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李智勇想到了關於湖南臨湘市副市長余斌「受賄扶貧」的報道,余斌受賄10萬元用來幫扶貧困和捐助給慈善機構,案發後僅僅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如果自己把受賄的這些錢「捐」出去,即使被魏威和王國榮「供出來」,那最後也可能被判緩刑。 於是,他決定把全部受賄款捐給一些扶貧機構。 李智勇的朋友立即幫他上網查詢,在網路上找到了中國扶貧基金會的賬號。 李智勇連忙打電話向中國扶貧基金會諮詢捐贈事宜。 但對方告訴李智勇,捐贈時銀行不收外幣,只能捐贈人民幣。 事不宜遲,李智勇連忙讓朋友單位的會計將李智勇的全部美金和港幣換成47.961萬元人民幣,分別匯入中國扶貧基金會和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賬戶中。 其中30萬元捐贈給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餘款捐贈給中國扶貧基金會。 「捐款」之後的李智勇忐忑不安地等待著壞消息的到來。 正如李智勇所料,魏威很快供出了他。 2006年2月28日,李智勇被羈押。 檢察機關的偵查人員將李智勇從中紀委辦案點帶回詢問時,李智勇將他向中紀委交待的收受魏威4萬美元、15萬港幣的事實,向偵查機關作了如實供述。 在法庭上,李智勇以為自己捐贈了贓款就會獲得緩刑甚至被判無罪,因此他和他的辯護人向法庭提供了將贓款全部捐贈的證據,以及李智勇2006年2月28日書寫的親筆交待材料,以證明李智勇在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前,已經如實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 但是,經過檢察機關的詳細查證,李智勇先後3次收受魏威給予的賄賂款,一直未予退還或上交,在有關部門調查葯監局系統有關人員涉嫌犯罪的問題后將受賄款捐贈的行為,屬於李智勇受賄后個人對贓款的處置,不影響受賄罪的認定。 另外,李智勇在魏威先行到案,有關部門已經掌握其收受魏威給予的賄賂款的情況下,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實,其行為應認定為坦白,不屬自首。 所以,李智勇的辯解和辯護意見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採信。 2007年7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智勇有期徒刑15年。 而李智勇捐贈出去的47萬餘元,因為是非法受賄的贓款,也被追繳並依法上繳國庫。 在李智勇被判決的當天,他的上司王國榮也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鐵娘子」盧愛英,葯監局裡的另類貪官 在馬騰、李智勇、王國榮的上游,是葯監局窩案落馬官員中唯一的女貪官盧愛英。 但是,這位手握醫藥審批大權的女官員卻只收「小錢」,她用10年的時間受賄36萬元,平均每天受賄100元,甚至收到的小錢一分也沒有揮霍掉,而是連同她和全家的積蓄存在銀行的保管箱里,等待檢察機關的查抄以求保命。 盧愛英這種匪夷所思的貪婪竟然源於這位女貪官的「不平衡」。 在葯監局窩案落馬的官員中,盧愛英是唯一的女性。 此前所有媒體的報道對盧愛英都是僅僅提一下名字,最詳細的報道是在盧愛英的名字前面冠以她仕途上的最後職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原助理巡視員。 但是,很多人都不會想到,這位無論從面相還是處事作風都堪稱凌厲的「鐵娘子」,在眾多葯監局的貪官中的確是個另類。 這位註冊司長曹文庄的得力助手,「另類」之處在於她的貪婪與佔有慾與眾不同:她彷彿只對小錢感興趣,而且不厭其煩地、十年如一日地、上百次收受那些被人們稱之為「歲敬」的小錢。 在被法院認定的盧愛英上百次受賄事實中,盧愛英每次的受賄數額大多是每筆2000元的「歲敬」,除去最高的一筆5萬元之外,其他受賄數額幾乎全部是萬元以下的小錢。 而這上百次受賄累積起來,盧愛英的受賄額也只有區區36萬元。 相對於她掌握的審批大權來說,這點小錢簡直是小菜一碟。 盧愛英總以為收點「小錢」是朋友間的禮尚往來,是給別人面子。 但是,這種無休止的貪婪還是在她即將退休之際,為她換來了一副沉重的手銬。 2007年7月5日,盧愛英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在葯監局內部,盧愛英不過是註冊司的助理巡視員,比起曹文庄、郝和平這些司長們,盧愛英也只是一個小人物。 但是,這位級別不低的小人物的能量卻不可小覷。 盧愛英的能量來自於她所在的位置,也就是註冊司化學藥品處,盧愛英的職務是處長,處長的權力是負責審批所有化學藥品的批文,所有批文必須經過盧愛英簽字之後到曹文庄那裡審核才能生效。 所以,盧愛英是中國化學藥品批文的重重關口中至關重要的「娘子關」。 在擔任註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之前,盧愛英擔任過葯監局的前身國家醫藥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科研管理處副處長、調研員。 也就是在這個位置上,盧愛英嘗到了權力帶來的好處。 從1996年2月當上副處長開始,她的雙手就被「潛規則」拴住了。 1996年2月,盧愛英擔任國家醫藥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科研管理處副處長,主要負責國家醫藥管理局「局控」管理的科研項目化學藥品立項、申報形式審查、組織專家評審、合同簽訂、計劃實施檢查,以及對國家科技攻關項目化學藥品部分的計劃制訂、立項的形式審查、組織專家評審等工作。 盧愛英負責的這些項目,都是藥品生產企業和國家醫藥管理局所屬科研單位和直屬院校申報的,盧愛英的具體職責就是負責這些「局控」項目初步的篩選和歸納,形成初步意見,報司領導審批。 也就是說,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如果想在國家醫藥管理局立項,必須經過盧愛英的審批。 而這些項目的背後,隱藏著鮮為人知的巨大利益:如果立項成功,國家則撥付相關科研經費。 而一些生產企業和科研機構如果拿不到或者拿到很少的項目,也就意味著科研人員沒事幹,全單位的人都要餓肚子。 尤其是科研單位,很多都是靠項目生存的。 盧愛英卡住的恰恰是這些單位的咽喉。 幾乎就在盧愛英被任命為副處長的同時,她收到了來自下屬單位的第一份「歲敬」。 所謂「歲敬」,是指逢年過節時下屬官員向上級官員「供奉」的禮金,這種舊時代官場的潛規則,竟然被盧愛英這些官員繼承下來,併發揚光大。 2006年2月,盧愛英的任職命令下達時已經是春節之後。 春節后剛剛履新的盧愛英接待了來自天津一家醫藥研究單位的朋友張先生。 張先生曾經與盧愛英一起共事,之後調到天津一家醫藥研究單位工作,當張先生和他的領導得知盧愛英走馬上任之後,連忙趕赴北京專程看望盧愛英。 盧愛英當然知道,包括天津這家醫藥研究單位的很多下屬單位的新藥科研項目的立項、進展都需要向她彙報,他們來看望自己是為了搞好關係,在初審他們的科研項目立項時給予關照,以及在報批藥品時能夠儘快得到審批。 對於曾經的老同事,剛剛擔任領導職務的盧愛英非常熱情又有理有節,她謹慎而又熱情地在辦公室里接待了張先生和他的領導。 因為雙方彼此很熟悉,在聊了一些不咸不淡的話題之後,張先生和領導起身告辭。 臨走時,張先生拿出了一個信封放在了盧愛英的辦公桌上。 盧愛英以為是什麼材料,打開信封一看,裡面是2000元現金。 在當時,2000元差不多是盧愛英兩個月的工資收入了,她雙手像捧著一個刺蝟一樣,忙不迭地拉住了張先生。 但是,張先生說:「大姐,您別嫌少,我們知道您在國家機關收入低,這是我們的一份心意,貼補點家用吧。 而且這錢也不止給您一個人有,別人也都有。 」 當盧愛英聽說「別人也有」的時候,她幾乎毫不猶豫地把信封扔進了自己的抽屜。 如果說貪心是盧愛英等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的話,那麼,心理上的失衡便是促使盧愛英走向質變的催化劑。 隨著自己的權力越來越大,她所掌握的公共資源也越來越多,而盧愛英直到46歲才從一個普通幹部突然成為掌握全國化學藥品科研項目的立項和審批大權的副處長,眼看著別的部門領導比自己年齡小、資歷淺,走到哪裡卻都風光無限前呼後擁,甚至聽說還有人撈到不少好處,她的心態其實早已不平衡。 對金錢的慾望與心理不平衡互相交織,促使盧愛英見錢眼開,能收則收,能撈則撈,多多益善。 心理上的不平衡和權力的越來越大,也使盧愛英在下屬單位面前更加驕揚跋扈咄咄逼人。 盧愛英認為,自己為中國化學藥品的科研工作立下了汗馬功勞,所以有資格在工作中表現出一些唯我獨尊的驕氣和霸氣。 與此同時,她的貪婪也越來越膨脹。 比起本單位的其他官員,盧愛英默默無聞地在崗位上幹了20多年之後,這份遲到的權力才讓她真切感到,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不遺餘力地削尖腦袋往上爬了。 有權的感覺實在太美妙了! 但是,盧愛英畢竟還是個謹慎的女人,她不像其他貪官那樣動輒數十萬上百萬地索賄受賄,她的受賄帶有女性官員和國家機關普通官員受賄的普遍特點。 因為膽小怕事,政府官員們很少因為某項具體的業務或者批文收受大筆財物,而是在日常工作中和在自己的職權內給予下屬單位一些關照,每次受賄都是在逢年過節收一點下屬單位送來的「散碎銀子」。 這些政府官員在內心深處認為,下屬單位逢年過節時向上級單位領導供奉一點「歲敬」,已經是眾所周知的「顯規則」。 而且每次收受兩三千元,即使被追究也不至於犯罪,頂多受到領導批評或者組織上的處分。 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近年來的行賄方式大量翻新,最突出的行賄方式就是給領導送「購物卡」。 後來,盧愛英喜歡上了購物卡,也大量收受了一些購物卡。 從1996年2月開始,盧愛英通過收受「歲敬」的方式,開始了她長達10年的受賄旅程。 也就是從1996年開始,張先生和他的領導從1996年到2002年,每逢春節前後給盧愛英呈上「歲敬」2000元,而從2003年開始到2005年春節,「歲敬」增加到3000元,加上盧愛英和他的愛人住院期間,張先生兩次送給盧愛英「營養費」。 張先生在10年的時間裡行賄12次,共給盧愛英28000元。 與天津這家醫藥研究機構相同的是,2002年2月至2004年1月,盧愛英為山東一家醫藥研究機構的藥品申報獲得批准及藥品註冊提供幫助,先後3次收受該醫藥研究機構負責人張女士給予的「歲敬」共計6000元。 而這6000元竟然全部是張女士的個人獎金。 水漲船高,權越大受賄越多 主觀上的不平衡,使盧愛英越來越貪婪,而隨著權力越來越大,她受賄的數額也越來越高,但是,盧愛英給自己受賄定下的最高限度也只有5000元。 1998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衛生部葯政司等機構合併,成立新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鄭筱萸出任首任局長。 鄭筱萸的秘書曹文庄其後擔任藥品註冊司司長,而已經擔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學藥品處處長的盧愛英,順理成章地成為新成立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 可以說,國家葯監局最要害的部門是藥品註冊司,而註冊司最要害的部門是化學藥品處,因為在鄭筱萸上任之後推行的「地標升國標」中,盧愛英負責的化學藥品處是工作最繁重也是權力最大的部門,所有化學藥品的「地標升國標」都要經過盧愛英這個「娘子關」。 此時的盧愛英被公認為「醫藥界女強人」,手中權力漸漸達到了她人生的頂峰,這些絕對權力也因此孳生了腐敗。 盧愛英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是因為外部環境有各種各樣的掮客和行賄者,有著各種各樣的「歲敬」和「禮金」;但是,從主觀方面分析盧愛英落馬的原因,如貪婪、心理失衡等等,都是促使盧愛英蛻變的重要因素。 還有一點是不容忽視的,那就是中央和國家部委辦局一些官員手中的權力過大,而且缺乏有效的制約監督,才使很多政府官員成為職務犯罪的一個又一個「典型」。 儘管盧愛英始終擔心自己因為受賄而出事,但她從來沒有縮回伸出去的那雙貪婪的手。 對金錢充滿巨大佔有慾的盧愛英,成為一個奇特的貪官。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手中權力越來越大,盧愛英的胃口也越來越大,但是,盧愛英的胃口也只不過是從2000元增加到5000元,這是她受賄的底線。 盧愛英自欺欺人地以為,每次收5000元算不上什麼大事,也算不上受賄。 第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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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國大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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