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明後天就走,四郎的身體也恢復了。 」 不能再呆了,必須儘快到聖保羅去,三郎心急如焚。 身無分文,要旅行兩千公里可不是容易的事。 但必須得起程,即便搭便車,不吃不喝,也要去聖保羅。 即使千辛萬苦後到了聖保羅,等待著他倆的仍是困難:住哪兒?吃什麼?都得找到工作后才有著落呀! 帶著年幼的弟弟東奔西跑找工作的狼狽相,三郎一想到就絕望。 但必須去突破它。 三郎夢寐以求的,是用兩人的忘我勞動所得去開一家運輸公司,還要為父母報仇。 「去聖保羅嗎?」 平田的話音落向流水。 「大叔的救命之恩,我們決不會忘記。 」 「你說想當一名汽車修理工?」 「是的。 」 「憑你的力氣,也許能成功。 那好,拚命干吧,開一家聖保羅第一流的運輸公司!」 「一定好好乾。 可是,大叔,您怎麼呆在密林里呢?……」 三郎想知道其中的原因。 「我嗎?我是逃到這兒來的。 」 平田捋著鬍鬚。 「逃……」 三郎望著平田。 平田笑了。 「女人啊,我把手伸向巴西人的老婆。 總之,唉!女人啊,她叫塔爾西娜,可是那女人的丈夫不肯罷休。 」 平田的目光停留在遠方。 「你就跑了!」 「是呀。 哎,同巴西女人睡覺,被發現了。 在這個國家,妻子被人拐走,丈夫是要動刀動槍的,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找他算帳。 把人殺了,大多不算犯罪。 和姑娘通姦也不行啊,奪了人家的處女,她的父兄會提著手槍找上門來——多半是扭送警察署,在署長面前強迫答應同她成婚;但有一條件,男女必須是單身漢。 你呀,要當心啊!」 巴西的刑法在變。 置人於死命者,即使在七十二小時(三日)內向警察自首,也不減罪。 若要照字面理解,有些事就講不通。 比如,殺人者去自首,往往當場被警官槍殺。 脾氣暴躁是巴西人的性格,而警官不問青紅皂白便動私刑,把仇恨一股腦兒傾瀉在對方身上……。 但是,巴西又普認復仇,因而殺死跟妻子通姦的男人是家常便飯,很少判為犯罪。 殺死誘姦處女的男人也不犯法。 妻子殺死跟丈夫通姦的女人也不問罪。 雖然不犯法,但去自首時又往往被警官槍殺。 刑法就是這樣規定的。 所以實際上等於暗示:你如果殺了人,就逃跑。 交通事故也同樣如此,大凡軋死了人就逃跑。 自首,最好到別的州去,因為不是本州發生的事件,那裡的警官不會動用私刑,只不過草草處理,打發回去了事。 刑法中對這些刑事案有詳細的說明。 平田對三郞講了上述內容。 「這個國家危險極了,你可要當心啊!」 「可是,就那麼一回,大叔,您就……」 「她男人糾纏不休,一直追蹤我。 可赴認為那種事沒什麼了不起。 我跑到這原始森林中來,是覺得人生沒什麼意義。 」 「……」 「我以前是聖保羅的富豪,經營西紅柿發的跡。 巴西人沒有西紅柿就不能生活,我在聖保羅郊外經營一個專門種植西紅柿的農場,有了錢就開始糊塗了。 我有萬貫家財。 成天泡在花街柳巷,盡情玩樂。 真是坐吃山空啊,當我注意到的時候,已經晚了。 錢,象流水一樣地撒出去,卻沒有地方流進來。 就在那個時候,我同庫爾希娜勾搭上了。 這女人好啊,那身肉緊繃繃,乳房聳得高高的。 正當我倆正處於高潮時,她男人破門而入,我差點沒喪命。 我總算逃脫了,可再也不敢回農場了,到處躲藏。 農場自然歸了他人。 就這樣,我下定決心來到密林安身。 」 平田放聲大笑,笑聲里沒有半點暗淡。 「原來是這樣。 ……」 「對男人來說,女人是最危險的。 我的財產全都花在女人身上了。 你們倆呀,對女人可要當心啊!」 「我嘛,您放心好了。 」 三郎突然想起了直子,皮膚白晰的直子。 每當無意中看見她的大腿什麼的,就會使他久久激動不已。 三郎想,將來一定要同直子結婚。 可是,直子現在在哪兒?她連生死都不明,還談得上結婚? 第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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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火大地》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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