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女招待

E S 加德納 作品 第 24 頁 / 共 91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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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森聳聳雙肩,會意地笑笑,什麼也沒說。

「你想要點什麼?」她問。

「什麼也不想要。」

「恐怕你現在遇到麻煩了吧,梅森先生?」

「這一點,我很清楚。」

「為什麼要跟我過意不去呢?」

「我要代表我的當事人。」

「廢話!」她打了一個要結束交談的手勢,「一個窮困潦倒的流浪漢。」

「但他也是一位當事人。」

「他住在監獄里比他現在要好得多。不要犯傻,與這種人打交道,你永遠也說不清楚。」

「然而他是我的當事人。」

「他是罪犯。」

「沒有最後證實。」

「好吧,你想怎麼辦?給個價吧,你準備要多少?」

「我不需要講價錢。」

「你似乎對我的生活方式很感興趣。」

「我對你的證詞相當感興趣。」

梅森盯著她的眼睛:「搶劫案發生時,你不在羅德尼-阿徹先生的汽車上。」

「誰說我不在?」

「結案之前,陪審團會告訴你的。」

「這能幫你什麼忙?」

「能幫當事人的忙。」

「我看不出來。」

「就目前來說,」梅森說,「我推測,事實將對當事人有利。」

「出個價吧?」

「不講價錢。」

「好吧,我可以這樣問你,當事人出價多少?」

「他沒有出價。」

「不要犯傻,梅森先生,人人都在講價錢。可能人們不願出賣他們的正直,但是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價的。你是一名律師,你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賺錢。」

「你呢?」

她看著他,說:「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賺錢——有價的。」

「這是一種心安理得的哲學觀點嗎?」

「是一種實用哲學。人們必須出賣自己所能出賣的東西。有些女人為了現鈔,有些女人則為了安全感。她們決定結婚就是為了獲得安全感。每一個女人都有一面鏡子,每天無數次地用它端詳自己,其目的就是為了測評自己討價還價的價位。」

「現在,咱們不要兜圈子了,梅森先生。你這個人很實際,我也一樣,我絕對相信你是一個正直的人,對工作也很認真,你現在代表當事人。我真不明白你為什麼對這個案子如此固執。他是一個無足輕重的流浪漢,可能還涉及有其他搶劫案,而你卻分文不取地為他辯護。」

「法庭委派我為他辯護,他是我的當事人。」

「那好吧,不要再說啦。天哪,我知道他是你的當事人。你不厭其煩地強調『他是我的當事人,他是我的當事人,他是我的當事人!』我的上帝,我知道他是你的當事人。那麼,現在你到底想得到什麼?」

「正義。」

「正義指什麼?」

「宣判被告無罪。」

「你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