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哪兒?」他突然向一個名叫胡膝的探員發問。另一個名叫斯旺克的拉開了窗帘,格明斯基走到窗前。
斯旺克指向馬里奧特飯店,街道對面,相距一個街區。「她在十五樓,離開街面的第三個房間,燈光還亮著。」
格明斯基朝馬里奧特看著。「你能肯定嗎?」
「是的。我們看見她進去的,她用信用卡付的錢。」
「可憐的孩子,」格明斯基說道,離開窗口。「她昨晚在什麼地方?」
「在羅亞爾街的假日旅館,用信用卡付的錢。」
「你們看到有人跟蹤她沒有?」局長問道。
「沒有。」
「我要點水,」他跟一個助手說,助手立即奔向冰桶攪響了冰塊。
格明斯基在床沿坐下,捏緊手指頭,每一個指節都捏出了響聲。「你覺得怎麼樣?」他問胡滕,三個探員中最年長的一個。
「他們在追尋她。他們連石頭縫裡都要找。她在使用信用卡。她活不了48小時。」
「她可不見得那麼蠢。」斯旺克插話。「她剪短了頭髮,把它染成黑色。她不斷遷移。看得出來,她不打算馬上離開本市。我相信72小時內他們還找不到她。」
格明斯基小口喝水。「這就表明她的小小摘要命中了要害。這也表明我們的朋友現在是個垂死掙扎的人。他在哪兒?」
胡滕立即回答:「我們毫無所知。」
「我們必須找到他。」
「他沒有露面已經三個星期了。」
格明斯基把玻璃杯放在桌上,拿起一把房門鑰匙。「你想該怎麼辦?」他問胡滕。
「我們要逮住她嗎?」胡滕問他。
「這可不容易,」斯旺克說道。「她可能有槍,會傷人。」
「她是個嚇壞了的孩子。」格明斯基說道。「她是老百姓,不是黑道中人。我們不能隨便到馬路上去抓老百姓。」
「那她就活不長了。」斯旺克說道。
「你怎麼去逮她?」格明期基問道。
「有幾個辦法,」胡滕回答。「在街上抓住她,或者到她的房間去。如果我馬上離開這裡,不消十分鐘我就可以進入她的房間,沒有太大的困難。她不是專門幹這一行的。」
格明斯基在房間里慢謾踱來踱去,大家都看著他。他看了一眼手錶。「我不贊成去抓她。讓她睡上四小時,到6點鐘跟她會面。如果你們能夠說服我需要逮住她,我也可以讓你去干。好嗎?」
他們點頭服從。
酒起了作用。她在椅子上打瞌睡,於是便上床去沉沉入睡。電話響起。床罩掛到地板上去了,她的兩隻腳在枕頭上。電話響著,眼皮粘連在一起。腦子完全麻木,失落在夢鄉里了,但是腦子深處的某一個深穴中還有點起作用的東西,告訴她電話在響著。
她的眼睛張開了,但是看不見東西。太陽已經升高,燈光亮著,她看著電話機。不對,她沒有吩咐過打電話喚醒她。這一點她想了一秒鐘,然後便很清楚了。不是喚醒電話。她坐在床沿,聽著電話響。五次、十次、十五次、二十次。它還不停。可能號碼錯了,但是錯號響二十次就停。
這不是錯號。迷迷糊糊的腦子開始清楚了,她移近電話。除了登記處的職員或者負責送飯到房的人,沒有一個人知道她在這個房間。她打電話要過食物,沒有打過別的電話。
電話聲停了。好,是錯號。她走到浴室,它又響了。她數著。響了第十四次后,她拿起聽筒。「喂。」
「達比,我是加文-維爾希克。你沒事嗎?」
她在床沿坐下。「你怎麼知道電話號碼的?」
「我們有辦法。聽我說,你——」
「等一下,加文,等一下。讓我想想。信用卡,對嗎?」
「對啦。信用卡,紙上的線索。聯邦調查局的人,達比,是有辦法的。這不是大難事。」
「那麼他們也辦得到。」
「我想是的。住小旅館付現鈔才行。」
她的心頭一沉,翻倒在床上。這麼回事。不困難。紙上的線索。她可能被他們根據紙上的線索殺掉。
「達比,你還在聽電話嗎?」
「是的。」她看看門上鏈條是不是插上。「是的,我在聽。」
「你安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