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街安魂曲

溫迪 霍恩斯比 作品 第 23 頁 / 共 80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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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身體好嗎,劉易斯先生?」我問。

「還好。」他往後攏了攏頭髮,整理了一下病號服的領子,轉了轉身,盡量避免燈光照在他的假眼上,「或許不久以後好萊塢的製片人就會發現我是個天才,我將是他們所見到的最成功的明星,他們還會和我簽下一百萬美元的合約。」

麥克輕蔑地說:「你有了一百萬又能怎樣,劉易斯?」

「我會把這可惡的地方拆掉。」

下面的大廳里有人吵吵嚷嚷的,就好像幾個人在吵架一樣。我隱約聽到一句「讓那幫混蛋離我的病人遠點」。

這是一所很古老的過渡療養院,發出一種老房子才有的霉味。這兒很臟,住了很多人——在應該住一家四口的空間里竟住了十二個人。緩刑處和一個公司簽訂合約后,那個公司買下了這幢老房子。他們把這房子儘可能地分為多個小間,供那些精神不正常的患者居住。在合約里規定,每周進行一次思想教育,每天吃兩頓飯。

我讓麥克開始提問,因為我喜歡海克特曾幫我們做過的那種警察式的提問。麥克和劉易斯以前也有過幾次接觸,所以我想他們兩個進行問答肯定很有意思,而且也有拍攝價值。

麥克雙臂環抱胸前,倚在牆上沉思著,這場景看來不錯。劉易斯正坐在燈光下,那燈光也照到了麥克,麥克的臉有一半在陰影里,顯得很有個性。雖然他的姿勢和問話顯得漫不經心,當他轉過身對著劉易斯準備提問時,他的手槍反射出一些光亮,讓人覺得他很有威懾力。

「劉易斯,我聽說你是一個很精明的傢伙。」

「如果我很精明的話,我在這兒幹什麼?」劉易斯神經質地一笑。

「你跟我說過,你曾在俄勒岡的某所大學學習過,那兒很美。」

「如果那兒不下雨的話的確不錯,我從沒見過那麼多雨水,我沒有雨衣,所以身上總是濕漉漉的。」

「你在那兒學什麼?」

「學習無宗教論宣傳。」劉易斯笑著說。

「1972年,」麥克說,「女孩們都留著長發,穿著迷你裙,你在俄勒岡交過什麼朋友嗎?」

劉易斯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好像被刺中了傷處:「我不是到那兒交朋友的。」

「那你到那兒幹什麼去了。」

「去減輕被歧視的黑人兄弟的痛苦。」

麥克問:「你的眼睛是怎麼搞的?」

「被打瞎的。」他轉過身去,很不自然地用手擋住了那半邊臉,「一個豬玀把我的右眼打瞎了。」

「你是說一個警察打的嗎?我聽說是你自己用一支鉛筆把眼睛挖出來的,你是這麼對精神病醫生說的,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劉易斯急促地喘著粗氣。

「用一些東西挖出自己的眼睛一定很痛苦。」麥克說,「從中你得到了什麼?」

「看到了真理,我的這隻瞎眼比你們健康的眼睛能看到更多的真理。」

「可能是吧!」麥克仍然很輕鬆地站在那兒,「你有一個帶鉛筆的什麼東西,是嗎,劉易斯?你沒用鉛筆威脅過你的公派辯護律師或別的什麼人嗎?」

「我威脅過假釋期間的一個警察。」

「你想從縣監獄逃走,所以你把一支鉛筆抵在她喉嚨上用她做擋箭牌。」

劉易斯轉身背對著麥克,但攝影師仍拍到了他自鳴得意的笑容。「差不多吧,當時鉛筆是惟一能當做武器的東西,我花了一年時間才得到它。」

「在審訊中誰為你作過證?誰是你的品德信譽見證人?」

「是雷-邦德雷克斯和哈羅德-泰勒。」

「他們是幹什麼工作的?」

「是兩個從監獄里獲釋的傢伙,一個在洛杉磯,一個在舊金山。」

「他們也殺過人嗎?」麥克問。

「我不知道。」劉易斯聳了聳肩。

「你明知道他們也干過,你真聰明呀。你因為謀殺執法警員而被送上法庭,而那兩個為你作證的人則是全國最著名的謀殺警察的犯人,你難道就找不到一個老牧師或者是一個經紀人為你作證嗎?」

「我認為殺掉一隻豬並不是犯罪。」

「啊哈,」麥克挪開倚在牆上的肩膀,放開環抱在胸前的手,他的右手離手槍只有不到兩英寸的距離,「你和邦德雷克斯及泰勒還用鉛筆干過別的壞事嗎?一些暴力事件?」

「我教他們怎麼從監獄里逃出來,還教他們怎麼利用那些傢伙檢查牢房的機會制服他們,怎樣搶走他們的槍並逃出去。邦德雷克斯和泰勒用鉛筆就像警察用槍一樣。」他用拇指和食指比作槍的樣子說,「我從他們那兒搶走槍,只是想試驗一下我的本領,知道嗎?」

「你真的試驗了吧?」

「是的,而且非常成功,除非當時那兒有三個豬玀,但我當時只遇到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