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傑只好坐了下來,笑問:
「你查明了那三個人是誰嗎?」
伊瑪娃笑笑回答:
「那倒不急,現在我想先知道,假使你能把全部失款追回,將可獲得多少獎金?」
鄭傑表情逼真地說:
「那筆錢除了失主追回之外,任何人拿去也派不上用場,所以他答應給我十分之一的獎金……」
伊瑪娃介面說:
「可是失款要追不回,他既不能掛失,也不能要求花旗銀行補發,那就白白丟掉了五十萬美金!」
「話雖不錯。」鄭傑說:「但錢在別人手裡,就形同廢紙,既用不出去,也不敢留著,燒掉還得……!」
伊瑪娃忽問:
「那麼你知道其餘二十萬美金的下落嗎?」
鄭傑以詫異的眼光望著她,反問:
「你問這個幹嘛?」
伊瑪娃正色說:
「如果你知道的話,我們可以做筆交易,由我派人協助你把那二十萬美金弄到手,不管它能不能派用場,交給我就行了。而我給你的代價是十萬美金,並且不是由那筆失款中提出來付!」
鄭傑更覺詫異地問:
「你明知那筆錢是失款,每一張鈔票上的號碼都記下了,根本不能用的,為什麼願意花十萬美金的代價得到它?」
伊瑪娃笑笑說:
「那是我的事,也許我有收藏失款的嗜好吧!但你得到的是十萬美金,不但比獎金多出一倍,而且絕對是沒有問題的鈔票,這筆交易你有興趣嗎?」
鄭傑不禁暗自納罕起來,天下似乎沒有這麼笨的人,居然願意花十萬美金的代價,去換回一堆形同廢紙的鈔票。
雖然五十萬的數字較大,但那筆錢已被列為贓款,無論在世界各地,都不敢公然使用,弄到手了又有什麼用?
那不僅是白白花了十萬美金,而且把那筆錢弄到手了還是個沉重的包袱,留在手裡既無用,萬一被查出了還得惹上麻煩,這又何苦來哉!
因此他不得不表示懷疑地說:
「伊瑪娃小姐,難道你有辦法塗改鈔票上的號碼?」
伊瑪娃既不否認,也不承認,只笑了笑說:
「那你就不必管了,反正這筆交易對你絕對有利,沒有任何損失,而且我還可以派人協助你。假使你夠聰明的話,連考慮都用不著考慮,就會答應啦!」
鄭傑裝出心動的神情說:
「這當然是個可遇不可求的機會,可是我不能隨便答應,因為目前我只發現其中的三十萬美金,是被那兩男一女弄到手了。至於其他的二十萬,還沒有查明它的下落,又怎能貿然接受你的條件?」
「線索總有了吧?」伊瑪娃說:「假使沒有線索,我相信你是絕不會從吉隆坡追蹤到摩洛哥來的!」
鄭傑猶豫之下,靈機一動說:
「我看這麼吧,原則上我同意這個交易,但必須等我查明那二十萬美金的確實下落,再作最後決定!」
伊瑪娃欣然一笑說:
「好!我們就這麼一言為定,請把你的住址留下,並且記下這裡的電話號碼,我隨時等你的消息!」
於是,她走出坑去,找來了紙和筆,把紙撕成兩半,自己先寫出電話的兩個號碼,交給了鄭傑說:
「這兩個電話號碼是這裡的電話,前面這個是我專用的,萬一我不在,再撥後面這個號碼。這個電話無論日夜,隨時都有人接聽,你只要說明姓名,她們就會設法通知我。我立刻就跟你聯繫,現在請你把姓名和住址留下吧!」
鄭傑立即拿起筆,在空白的半張紙條上,寫下了姓名及摩洛哥大酒店的房間號碼,然後笑笑說:
「對了,我還忘了告訴你,這次我是帶著內人一起來的!」
伊瑪娃也笑了笑說:
「幸虧你現在告訴了我,否則萬一有必要時,我親自跟去找你,說不定會引起你太太的誤會呢!」
鄭傑遂說:
第21頁完,請續下一頁。喜歡 Amo 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