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嘴,」斯派塞朝T·卡爾吼了起來,「你比他們更吵人。」
「這是我的工作。」T·卡爾回了他一句,頭上的假髮捲兒四處亂跳。
餐廳里的人都走光了,只有一個犯人留了下來。T·卡爾看了看四周,最後問他:「你是胡頓先生嗎?」
「我不是,先生。」年輕人回答道。
「你是詹金斯先生?」
「不是,先生。」
「我想也不會是。胡頓與詹金斯的案子因雙方當事人均未到庭,本庭茲宣布撤銷此案。」T·卡爾說完就開始很誇張地記起了庭審記錄。
「你是誰?」斯派塞問那個年輕人,他獨自坐在那兒,似乎不知道自己在這兒是否受歡迎。三個穿著淡綠色袍子的人現在都在看著他,他們就像頭戴銀灰色假髮、身穿揭紫紅色舊睡衣、光腳拖著淡紫色浴鞋的小丑一樣。這些人是誰?
他慢慢站起身來,忐忑不安地向前走去,來到三人面前:「我正在尋求幫助。」他膽戰心驚地說。
「你的事與本法庭有關嗎?」T·卡爾在一邊怒氣沖沖地問道。
「無關,先生。」
「那你得——」
「住嘴!」斯派塞厲聲說,「法庭休庭了。你走吧。」
T·卡爾啪地合上庭審記錄本,踢開摺疊椅,衝出了屋子。他的浴鞋在瓷磚地上拖著,假髮在腦袋後面蹦跳著。
那年輕人看上去一副哭樣。
「我們能為你做些什麼呢?」雅伯問。他手裡拿著一隻小硬紙盒子。三兄弟一看就知道那裡邊裝滿了文件,就是這些文件將他送進了特朗博爾監獄。
「我需要幫助。」他又說了一遍,「我是上星期來這兒的,我同宿舍的人告訴我你們能幫我上訴。」
「你難道沒有律師?」比奇問道。
「以前有過。不過他不太行。這也是我到這兒來的一個原因。」
「你為什麼到這兒來?」斯派塞問。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你受過審嗎?」
「受過。審了很長時間。」
「那麼說陪審團判你有罪嘍?」
「是的。我,還有一夥其他人。他們說我們是同謀犯。」
「同謀都幹了些什麼呢?」
「進口可卡因。」
又是一個販毒犯。他們突然很想回去寫信:「判了你幾年?」雅伯問。
「四十八年。」
「四十八年!你多大了?」
「二十三。」
寫信的事暫時被拋到了腦後。他們看著他那張年輕憂傷的臉,努力想像著它五十年以後會是什麼樣子。釋放時他已經七十一歲了、簡直難以想像。他們三兄弟中的任何一個人離開特朗博爾時都比這個小夥子年輕。
「拿把椅子坐下吧。」雅伯說。小夥子抓過最近的一把椅子放到他們的桌子面前。就連斯派塞也對他產生了一點同情。
「你叫什麼名字?」雅伯問。
「人家都叫我巴斯特。」
「好吧,巴斯特,你都幹了些什麼給判了四十八年?」
小夥子於是滔滔不絕地講開了。他把手裡的盒子扶扶正,眼睛看著地上,說他從未犯過法,他的父親也沒有。父子倆在彭薩科拉擁有一個小碼頭。他們航行、打魚、熱愛大海。只要打理好碼頭,他們就心滿意足、別無所求了。他們把一艘五十英尺長的舊漁船賣給了一個從勞德戴爾堡來的美國男子,他付給他們九萬五千美元現金。錢存進了銀行,或者說至少巴斯特認為錢是存進了銀行。幾個月後,那個男子又來買了一艘三十八英尺長的船,付了八萬。用現金買船在佛羅里達是很少見的事情。後來又買走了兩艘船。巴斯特和他爸爸知道從哪兒去弄不錯的舊漁船,弄來后拖上岸整修一新。
他們喜歡自己動手干這活。第五艘船買走後,緝毒警察來了。他們問問題,轉彎抹角地威脅,還要看賬本和生意記錄。巴斯特的爸爸一開始拒絕了他們,然後父子倆就雇了一位律師。律師建議他們不要與警方合作。幾個月過去了,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巴斯特和他父親在一個星期天凌晨三點鐘被一群身穿防彈背心的歹徒抓走,這些歹徒帶著很多槍,足以把整個彭薩科拉的人都劫為人質。他倆衣衫不整地被歹徒從他們靠近海灣的小屋子裡拖了出來,當時歹徒用來搜索的燈光把整個彭薩科拉照得透亮。起訴書足足有一英尺厚,共一百六十頁,控告他們犯有八十一項走私可卡因同謀罪。他的盒子里就有一本起訴書副本。一百六十頁的起訴書里幾乎就沒有提到巴斯特和他爸爸,但他們還是與買他們船的人一起被當做被告,另外被起訴的還有二十五個他們連名字都未聽說過的人。其中十一個是哥倫比亞人,三個是律師,其餘都是佛羅里達南部人。
美國大律師向他倆提出做一筆交易——只判他們兩年,條件是他們必須認罪,並在審判其他被告的過程中給予合作。認什麼罪呢?他們沒有做什麼錯事。他們只認識二十六個同案犯中的一個。他們從未見過可卡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