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女的在酒店等,然後收拾好,對不對?我聽了十次啦。」
「是嗎?不過,不是「酒店」,是「旅館」。」
「有什麼關係?可別忘了拿錢就是了。」
「那還用說。」男人有點光火了。「那我走啦。好好看住周圍哦。」
「知道啦,知道啦。」
三宅克己邊走邊覺心往下沉,因他知道那年輕人在取笑自己。
小夥子的名字叫什麼來著?
最近很快就忘了別人的名字。已經不年輕啦。
實際上,他猶豫不決也沒奈何,三宅想,自己太緊張了。
很久沒有「做案」了。已經十年——不,十二三年了。
狙擊對象變了,做法也變了。怎麼說,這再也不是半夜摸黑偷偷潛入對方家裡的時代了,現在的城市人是不睡覺的。
城市本身從來不曾安靜過,隨時有人醒著。對從事小偷業的人來說,這個世界愈來愈難住了。
三宅曉得,以規模來說,今晚的工作很「小型」。雖是市中心,但是便利店的收銀台不可能有一大筆錢。
此外,他之所以如此緊張,除了是很久沒做這工作外,就是他必須在「燈光下」
動手。
三宅是「闖空宅」專家,在這一行是高手。白天閑空宅的事也試過,但三宅通常是夜晚愉里出外旅行不在家的空房子。
他不習慣在明亮的地方做案。
「振作些。我是老經驗。我想我是——沒啥大不了,沉著下來……」
目標中的便利店,晚上看起來也亮得眩目。由於還不到深夜,客人相當多。
必須速戰速決。然後搶著現金上那傢伙的事——他叫什麼名字?還想不起來。
站在便利店的入口,禁不住用手去開門。咯嚇一聲,自動門自動打開了——
久美,抱歉。
三宅走進美觀的便利店,反射地想起久美的事。
那孩子很堅強。因她拿著地址的紙條,找到的人會把她帶給派出所的巡警吧!
其後附近的人會想辦法安置她。
久美……爸爸會儘快回來的。無論如何,爸爸現在需要錢。
錢……對了,那小夥子叫金井。
三宅一邊眺望架子的物品,一邊窺望收銀台的情形。
其實他想一個人做的,跟不熱悉的傢伙拍檔不是好事。可是——三宅無論如何需要金井。
三毛不會開車。
像開玩笑,卻是真的。三宅四十九歲了。這個年代的人,擁有駕駛執照的還不普遍。
何況三宅從年輕時開始「闖空牢」(說法也怪怪的),他沒時間上駕駛學院拿執拜此所賜,他現在很不「自由」。做案后快速逃跑是當「劫匪」的首要條件,因此他需要車子。他之所以跟金井合作,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時機——這個情形講究的是時機。
三宅悄悄望一眼收銀處。依然有三四個顧客在排隊。
畜牲!快點!
他準備等顧客從收銀台前面消失時條然接近,露出大衣底下的手。把大鈔鈔票就夠——猛抓著塞進口袋,然後迅速跑去外面。
順利的話一分鐘——不,不到三一十秒吧。對。鎮定地干一場,很簡單的事。
大衣口袋很重,因為有的關係。那當然是真東西。
幾經辛苦才到手的,問題是只有兩發子彈……不會發展到不開不行的地步吧。
三宅在冒汗。用是第一次,而且,這樣當「正式的劫匪」也是第一次。簡單的偷竊倒是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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