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鍾

阿加莎 克里斯蒂 作品 第 64 頁 / 共 84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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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柯林-藍姆的敘述

雪拉走了之後,我過街回到卡蘭敦旅館,收拾好行李袋,交給侍者。這種旅館尤其在意你是否在中午之前退房。

然後我便出發了。我的路線經過警察局,我躊躇了片刻之後才進去。我告訴他們我要找哈卡斯特。他在。我看見他眉頭緊鎖,低頭看著手上的一封信。

「我今晚又要走了,狄克,」我說,「回倫敦去。」

他抬頭看我,若有所思。

「我給你一個勸告如何?」

「不要。」我立即回答。

他沒有理睬。人若要給人家勸告,都是如此的。

「你應該離開——離得遠遠的——如果你知道什麼對你最好。」

「沒有人可以替別人判斷什麼對他是最好的。」

「我懷疑。」

「我要告訴你,狄克。等我了給目前這項任務,我便要辭職。至少——我想如此。」

「為什麼?」

「我覺得自己像個維多利亞時代老式的牧師。我太多疑了。」

「你太急躁了。」

我不太明白他那句話的意思。我問他為何看起來這般煩惱。

「你讀讀看。」他把那封信送給我。

親愛的先生:

我剛剛想起一件事情。你問過我,我的先生是否有什麼特別的標記沒有,我說沒有。我弄錯了。事實上,他的左耳後方有個疤痕。似前我們養的一條狗向他撲去,他被剃刀刮到,縫了幾針,因為傷口不算大,後來便把它忘記了。

順頌祺安

麥琳娜-里瓦

「她的字蠻漂亮的,」我說,「雖然我不喜歡紫色的墨水。

死者身上有疤嗎?」

「他是有個疤痕,就在她所說的地方。」

「她認屍的時候,難道沒有看到嗎?」

哈卡斯特搖搖頭。

「給耳朵蓋住了。必得把耳朵向前掀才看得到。」

「那就好了。這是一個很好的加強證據。你怎麼啦?」

哈卡斯特哀傷地說,這件案子可是邪得很!他要我去看看我在倫敦的那個法國或比利時朋友。

「也許吧。為什麼呢?」

「我曾經向局長提起他,局長說他還記得這個人——導遊小姐那樁謀殺案。如果他肯來一趟的話,我非常熱誠地歡迎他。」

「恐怕不行,」我說,「這個人不輕易行動。」

當我摁著威爾布朗姆衚衕六十二號的門鈴時,時間是十二點十五分。賴姆塞太太來開門。她幾乎沒抬頭看我。

「什麼事?」她說。

「我能和你談一下嗎?大約十天前我來過這裡。你大概忘了。」

這時她才拾起眼瞼把我看個仔細。雙眉微蹙。

「你是——你是和探長一起來的那位吧?」

「對的,賴姆塞太太。我能進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