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草莓紅……擦口紅的人可能是黑頭髮。」
「對。在五號房間找到的。掉在柜子抽屜里,當然,也可能放了有一段時間了。上面沒有指紋。當然,現在不像以前有那麼多種口紅——只有幾種標準產品。」
「想必你已經查過了吧?」
史班斯微微一笑。
「對,」他說,「你說得沒錯,我們確實聾過了。羅莎琳-柯羅德用這種口紅,綾恩-馬區蒙也是。佛蘭西絲-柯羅德根本不用口紅。馬區蒙太太用淡紫色的,碧翠絲-李平考特好像不用這麼貴的東西,那個女服務生葛萊蒂也一樣。」
他停住口。
「查得真徹底。」白羅說。
「還不夠徹底。好像還有一個外人也扯進來了……也許是安得海在溫斯禮村認識的女人。」
「星期二晚上十點一刻,就是那個女人跟他在一起?」
「對,」史斑斯說,「這樣一來,大衛-漢特就沒有嫌疑了。」
「是嗎?」
「他閣下最後終於同意說明白,多虧他律師把道理說給他聽。這是他的行蹤交代。」
白羅看看那張打字整齊的備忘錄:
四點十六分離開倫敦,搭火車到溫斯禮區。五點三十分抵達。由步道步行至」雷拉班」。
「根據他的說法,」督察打斷他的沉思,「他回去路目的是要拿一些沒帶走的東西:信件、紙張、支票簿,順便看看洗衣店有沒有把他一些襯衫送回來——結果,當然沒有,我說啊,現在的洗衣店真是不像話!把我們的衣服拿走已經整整四個禮拜了,家裡連條幹凈毛巾都沒有,內人只好親自替我洗所有衣服了。」
說完這段誰都難免會抱怨的話之後,督察再度回到有關大衛行蹤的事上。
七點二十五分離開「富拉班」,沒趕上七點二十的火車,只好散散步,等下一班九點二十的車。
「他往哪個方向散步?」白羅問。
督察查查筆記,答道:
「他說是唐恩小林、貝斯山丘和長脊。」
「事實上也就是繞著白屋走了一圈?」
「哈!你倒是很快就認得這裡的環境了嘛!白羅先生。」
白羅笑著搖搖頭。
「不,你說的那些地方我都不知道,我只是猜猜。」
「喔?是嗎?真的?」督察偏著頭問,然後又接著說:
「根據他的說法,他走到長脊的時接,才發現自己經離溫斯禮區火車站很遠了,又播命往回朗,差點就趕不上火車。火車到維多利亞火車站是十點四十五,他走路回『牧者之宮』,到家大概十一點。戈登-柯羅德太太證明最後這一點沒錯。」
「其他事有什麼證明呢?」
「少得可憐,不過還是有一些。羅力-柯羅德和一些其他人看到他在溫斯禮區車站下火車。『富拉班』的女傭出去了(他當然有鑰匙),所以沒看到他,不過她們發現書房有煙蒂,一定覺得很奇怪。小櫥子也弄亂了。還有一個園丁工作到很晚,大概是關暖房還是什麼的時候,剛好看到他。馬區蒙小姐在麻登林碰到他——當時他正要跑去趕火車。」
「有人看到他坐上火車嗎?」
「沒有,可是他一回倫敦住的地方,就打電話給馬區蒙小姐——十一點五分。」
「查過了嗎?」
「查過了。我們已經查過從那個號碼打出來的電話。十一點四分,有人打電話到溫斯禮村三十四號,也就是馬區蒙家的電話。」
「真是太有意思,太有意思了。」白羅喃喃道。
史班斯仍然賣力地一直往下說:
「羅力-柯羅德九點差五分離開亞登,他肯定是那時候,
不會更早。九點十分左右,綾恩-馬區蒙在麻登林看到漢特。就算他是從史仄格一直跑過來,難道會有時間跟亞登見面,殺掉他,再回到麻登林嗎?我們試過了,可是辦不到,不過現在我們又從頭開始了,亞登不但九點的時候沒死,十點十分還確實活著——除非你所說的那位老小姐是在作夢。如果殺他的人不是丟了口紅、戴橘紅色頭巾的那個女人——就是另外一個比那個女人更晚離開的男人。不管兇手是誰,都一定是故意把手錶撥回九點十分。
「要不是大衛-漢特無巧不巧地碰到她,他的處境一定很尷尬,對不對?」白羅問。
「對,一定會。九點二十分從溫斯禮區開的火車是最後一班車。當時天已經黑了,有些人會從車站回來。可是誰也不會注意到漢特——事實上火車站那些人也沒認出他,他到倫敦之後沒搭計程車,換句話說,唯一能證明他的是照他所說的時間回『牧者之宮』的人,就是他妹妹。」
白羅沒有說話,史班斯又問:「你在想什麼?白羅先生。」
白羅說:「繞著白屋散步,散了很久的步,在麻登林遇見她,後來又打電話——但是綾恩-馬區蒙卻已經和羅力-柯羅德訂了婚。我真想知道在電話里他們到底談了些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