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這一帶不宜久留。我把車右轉開溜。
我走了10條街左右,對面一輛車一個迴轉跟上了我。
我車左面發現閃光燈閃動時,我只好把車靠邊。
警車跟著停我後面,二個警官中的一個慢步向我。
「有什麼不對嗎?」我說。
「看看你的駕照。」警官說。
我把駕照給他。
「賴先生,行車照呢?」他說。
我把行車執照給他。另外一個警官跟了上來。
「柯賴二氏私家偵探,嗯?」他說。
「是的。」
「在這一帶幹什麼?」
「喔!只是開車兜一兜。」我說。
「有什麼認識的人,住在羅德大道嗎?」
「沒有。」
「你怎麼會轉到羅德大道上去?」
「我有嗎?」
「你自己當然知道的。不要油腔滑調。」
「我在尾隨一個人,到了這附近追丟了。我在這一帶兜了很久,再也沒見到他的車。」
「什麼樣子的車?」
「一輛凱迪拉克。」
「說下去。」
我搖搖頭。
「聽到了嗎?」警官說:「說下去,不是開玩笑,是公事。」
「什麼樣的公事?」我問。
「警察公事。」
我說:「羅德大道下面出了一個車禍。我跟的車子主人是個證人。他很快開走。我想他不願被人請為證人。我要知道是誰,說不定把他弄出來做證人,我可以弄到一點鈔票。所以我跟蹤他一直下來看他去哪裡。」
「車號多少?」
「等一下,」我告訴他,「你問三問四也太多了。我不能告訴你太多。這是我吃飯的依靠。」
「再說說你跟蹤他的目的。」
「我要看他停車,我會去看他車裡駕駛盤桿上登記的車主姓名地址。然後我回去查那個車禍,把各方的車號記下,看有沒有人受傷,受傷到什麼程度。」
「你聽起來像殯儀館的人,專門在醫院急診室門口徘徊似的。兜生意,嗯?」
「我也聽說過有人幹這一行,」我說,「不過,我還沒有去兜生意,再說,我自己也有權可以做證人。」
「做車禍的證人?」警察問。
「我可以做證,我看到一輛車,他的位置一定見到車禍的詳情,但是他快快開走。」
「車號是什麼?」
我把記事本打開。給了他一個我記在最前面,專為這種被逮住使用的車號。
警官把車號記下。「好吧,」他說,「我暫時算你沒問題。記住,暫時不要回這一帶來。」
「為什麼?這一帶有霍亂?」
「因為我告訴你不要回來,就如此簡單。我們不要一個私家偵探在這一帶鬼混。」
第12頁完,請續下一頁。喜歡 Amo 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