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會吧!殺害櫻井佳子的人是行川,這項事實不會改變,畢竟有很多目擊者。」
「那不就對了?你這是在浪費時間。雖然理由改變,不過其他完全未變,行川同樣是兇手!」
「我不認為是浪費時間。我們的職責是解明真相,不是嗎?」
「別講那種不成熟的話!你以為為何需要警察存在呢?解明真相併非第一目的,最重要是維持社會秩序,除掉社會上的惡徒。別以為幹了警察就能到處揮灑自己的理想,世間並非為你一個人而存在。」
「原來如此,是維持社會秩序嗎?也就是說,只要能逮捕兇嫌,就可以不管動機或真相如何?」
「我沒有這樣說,問題是,再怎麼深入追查這件案子,也查不出什麼名堂。」
「那得試試看才知道吧?」
「如果我們調查一課很清閑倒是無所謂,現在很忙……」
「調查一課任何時候都很忙的。」
「吉敷,我坦白告訴你,那樁事件已經結案了,在兇手被捕的那一刻就已結束,你別浪費警視廳的錢和時間。」
「那樁事件並未結束!」
「混帳!你要讓我講多少遍同樣的話呢?刑事的工作是逮捕兇手,別干其他事。」
「主任,或許你是蔑視行川郁夫的人格也不一定,而這就是輕蔑人權!不,不只是你,世人皆是如此,由於對方只是在淺草流浪的痴獃老人,也由於對方曾因殺人罪被判刑確定且長期服刑,才認為他因不明白何謂消費稅,只為了區區十二圓就可能衝動性的殺人。問題是,這位行川老人很可能有超出常人的智慧!」
「死刑囚也有人權嗎?」
「主任,這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正因為是死刑囚,如果未執行處決,還能夠彌補其罪行,唯有在被處決的瞬間才是罪犯!」
「別講那种放屁理論了,我不想像高校學生那般和你辯論,反正我們的職責只是維護秩序,別超越職權。」
「解明真相才算維護秩序吧!」
「你真的是有理說不清!」
「主住,你沒有面對過長期待在監獄里的人,也從未被警察權力的橫暴和無理所折磨過,才會說出這種話。」
「服從法律和秩序生活的我們,為何必須像罪犯般受糾正?反正……」
「你是要我放棄現在所做之事吧?但,不管你怎麼說,我都沒辦法放棄。你說同樣還是兇手,但,罪行卻很可能會有所變化。依你的觀點,殺人者皆為窮凶極惡之人,全該下地獄。不過,事實上殺人也分等級的,依目前的情況,若解釋為店老闆要求為商品付費卻不願付費而殺人,根本毫無酌量狀況的,但,如果真相完全不同,而且有不得不殺人的理由,罪刑絕對會因而改變!」
「若是這樣,當事人本身為何不提及?」
吉敷無詞以對。
「這豈非很奇怪,對不?如果他不是老年痴獃,應該會說出來,說出不得不這樣做的理由,不是嗎?」主任乘勝追擊。
「無論如何,包括這點在內,我會一併調查。」吉敷說,已有些意氣用事了。
「如果你經常要做這種事,最後會在這兒待不下的。」主任拋下這句話,沿著走廊離開了。
吉敷回辦公室自己座位。
這時,鄰座的小谷叫他:「吉敷。」
最近,他大概也對吉敷的單獨行動不太了解,許久未打招呼,但,這時卻主動開口。
「你看過這個嗎?」
吉敷望向小谷。
小谷拿著一冊雜誌,掀動封面。
「沒有。是什麼?」
「上面刊載行川寫的小說<跳舞的小丑怪談>,好像是行川老人在宮城監獄里寫的。」
「在哪裡?」吉敷原地站起,自小谷手上一把搶過周刊雜誌。
由於世人對課徵消費稅的反感,在淺草發生這樁事件引起異樣的關心,媒體頻繁競相報導,對此,吉敷也略知。另外,媒體也知道兇手姓名是行川郁夫,更知道他曾在宮城監獄里蹲過二十六年之久,所以周刊雜誌會報導也不足為奇,但,吉敷卻從未想過連行川所創作的短篇小說都刊載出來。
他大略看了有關行川的報導內容。只有約莫四頁篇幅,不算太詳盡,不過已很扼要介紹吉敷所掌握的事實。報導之後則是行川的作品之一——在北海道的夜行列車洗手間自殺的瘦小小丑,其屍體消失的怪談。
這篇小說是在宮城監獄內的印刷工廠偷印並傳閱於囚犯之間,當然除了宮古的秦野之外,還有別人會保存,可以推測雜誌記者是從那些人手上取得。即使這樣,動作未免也太快了些!
今天是四月十一日,距櫻井佳子遇害才剛過一星期,記者竟然已查出這篇小說的存在未免太不可思議了。難道是持有這篇印刷物之人主動打電話和周刊雜誌的編輯部連絡?
或許是這樣吧!否則動作怎能這樣快就令人難以理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