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翻兩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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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來,夥計們常常告訴我,說我應該去找一個叫吉姆·布萊恩的人給我講一講他爺爺的老山羊,那是個十分開心的故事——但他們每次都提醒我一定要等到他喝醉酒的時候——醉得舒舒服服的,樂意與人交往的時候——才給他提這件事。他們一直對我這樣講。到後來,這引起我的好奇,心給折磨得難受,很想聽聽那個故事。我去找過布萊恩,但沒有用,夥計們總是挑剔他的醉態不夠。他經常喝酒,但總是適可而止,從不放量一醉。我還從來沒有象這樣專心一意而焦燥不安地去觀察一個人的狀態;也從來沒有象這樣渴望見到一個人喝得酩酊大醉。終於,有一天晚上,我匆匆忙忙地趕到他的小屋去,這次,我聽說他的樣兒就是最愛挑剔的人也找不出岔子——他醉得平靜、安祥,有條不紊——沒有飽呃打斷他的聲音,沒有騰雲駕霧的感覺妨礙記憶。我進去的時候,他正坐在一個空火藥桶上,一手捏著根陶土煙袋,另一隻手舉起來叫大家安靜。他的臉又紅又圓,極為嚴肅;他的嗓門粗擴,頭髮亂成一團。從外表和衣著看來,他是那時候的一個典型的礦工,身材高大,塊頭結實。松木桌子上點著一根蠟燭,暗淡的光亮照著那些「夥計們」,他們東一個西一個散坐在板鋪上、蠟燭箱上、火藥桶上。他們輕聲地說:「噓——!別說了——他就要開講了。」

我立即找了個地方坐下來,布萊恩開口道:

我看那些年月是再也不會回來了。再也找不到象他那麼呱呱叫的老山羊了。我爺爺把他從伊利諾斯帶來的——從一個名叫耶茲的人手裡買來的——比爾·耶茲——一你們說不定也聽說過他。他爸爸是個教堂執事——浸禮會的——還是個十分活躍的人呢,你要起得很早才能起在虔誠的老耶茲的前面。就是他勸說格林家在向西部遷移時和我爺爺搭幫的。塞恩·格林怕要算是那群人的頭了吧,他討了個叫威爾克森的女人——薩拉·威爾克森——一個美人兒,她是——在老斯托達德喂出來的一頭最漂亮的小母牛,真標緻,認得她的人都這麼說。她可以輕輕鬆鬆地舉起一桶麵粉,就象我擺弄一張煎餅一樣。講跳舞嗎?那就別提了!講有心胸嗎?哼!賽爾·霍金斯在她身邊糾纏的時候,她對他說,儘管他有的是錢,也不配騎著馬和她並排走。你們看,賽爾·霍金斯是——不對,不是賽爾·霍金斯,壓根兒不是——是個性費爾金斯的蠢貨——我記不得他叫什麼名了。不過他硬是個樹樁子——有天晚上喝醉了去聽講道會,大叫著要選尼克松,因為他把那弄成在開初選會了。執事老頭兒弗格森趕過來,攆著他跳窗子溜掉了,他落到了傑弗遜老小姐的頭上,這可憐的老姑娘。她是個好女人——有個玻璃眼珠,常常把它借給沒有眼珠的老姑娘瓦格納,讓她戴著去招待客人。這個眼珠子不夠大,瓦格納小姐一不小心,眼眶裡的珠兒就會弄來歪起,不是朝著天上,就是歪向一邊,四面八方轉來轉去,另一個眼睛卻直端端地朝著前頭,象個望遠鏡一樣。大人還不怕,但經常會把小娃娃嚇哭,它是種嚇人的東西。她想用棉花把它包起來,但起不了什麼作用——棉花鬆了粘在眼珠上。看起來可怕極了,哪個小娃娃都受不了。她常常把它弄掉,把她那個黑洞洞的空眼眶對著大家,弄得他們都不舒服,因為眼球什麼時候掉出去的,她也不知到,那半邊是瞎的,你們也曉得。於是,就有人推她一把,「你那個玻璃眼睛掉了,親愛的瓦格納小姐」——到這時候,大家就只好等著她又把它塞進去——放反了,後面放到了前面,每回都是這樣,雀兒蛋一樣綠幽幽的,她扭扭怩怩,當著大家很容易放反。不過放反了也沒有關係,因為她自己的那個眼珠是天藍色的。那個玻璃珠前頭那一面是黃色的,所以不管她把它往哪邊轉,都不相配。老小姐瓦格納常常借東西,她就是這麼個人。當她要縫被蓋,或者婦女縫衣慈善會到她家去的時候,她總要去借希金斯小姐的木頭腿,安在自己身上走來走去。這假腿比她自個兒那條要短些,不過她自己倒不大在乎,她說和別人在一起,她就受不了用拐杖,因為拐杖太慢了。她還說只要有人陪著,有事情做,她就要起來自己走。她頭禿得象個水罐子一樣,所以她常常去借雅可布斯太太的假髮——雅可布斯太太的丈夫是個棺材販子——他是個下賤的老雜毛,哪裡有人得了病,他就栽到那裡,等著人家斷氣。這匹老駑馬會弄得一副他看來適合那個候選人身材的棺材,放在蔭涼處,坐在上面整天守著;要是那顧客動作太慢,情況還說不一定,他會帶上乾糧毯子,在那棺材里睡上幾個晚上。有一回,地凍天寒,他就那樣在羅賓斯門前等了他差不多三個禮拜;打那以後,雅可布斯有兩年都沒有和那老頭說話,因為老頭使他很失望。他凍壞了一隻腳,還賠了錢,那羅賓斯老頭兒的病好了。下一回羅賓斯又害了病,雅可布斯想算計他,把上次帶去的那副棺材漆了一下,又弄去了;但他哪是羅賓斯老頭的對手,老傢伙把他耍了,假裝病得要死,花十塊錢買下棺材,言明要是他裝進去以後不喜歡那副料,雅可布斯得退錢,還得倒賠二十五塊錢。過後,羅賓斯死了,出殯的時候,他突然頂開蓋子,從裹屍布里坐起來,叫牧師停止送葬,因為他忍受不了那樣的棺材。你們要曉得,他年青的時候害過昏睡病,這次他又害一回,心想要是設個圈套成功了,銀子就進他的腰包了,即使失算,他還是沒丟一分一文。他向法院起訴要雅可布斯拿錢,官司還打贏了,他把那口棺材擺在後堂,說這回他就要這副。那可憐的老東西做的事把雅可布斯氣得要死。沒多久,他就回印第安尼去了——到了維爾思維爾——維爾思維爾就是霍格登家來的那個地方。那個家好得很哩。馬里蘭的大戶人家。霍格登老爺喝的混合酒比誰都多,罵人罵得那麼精彩,我還沒見過第二個。他的第二個老婆就是比林斯家的寡婦——她在娘家的姓名是貝基·馬丁;她的娘是鄧拉普副主祭的第一個老婆。她的大閨女瑪利亞,嫁了個傳教士,死得很體面——給野人吃了。他們把他也吃掉了,可憐的傢伙——啃了他。他們說這並不是出於習慣,還對趕去收骨頭的他的朋友們解釋說他們曾經用別的辦法解決過傳教士,不過都沒得到什麼好處——就這樣他的全部親戚都憤怒地發現那人的性命就被這種該死的實驗給打發了。不過你們注意,並沒有真正損失什麼,人們不懂,看不出個究竟的東西都有好處,只要你公平地看待它。上帝從來不放空槍,夥計們。那個傳教士的身體,他自己都不知道,實際上倒使那些嘗過烤人肉的野蠻人都皈依了。什麼事情都沒有能感化他們,只有這件事。別給我講他給啃掉是件偶然事。根本就沒有偶然這種事。有一回,我大叔勒姆靠在手腳架柱子上,不知是病了,喝醉了還是怎麼了,一個愛爾蘭人扛著滿滿一斗磚頭從三樓上摔下來,掉到他身上,把老頭的背砸斷了兩個地方。有人說這是偶然事件,這種事偶然得很。他不知道他到那裡去做什麼,不過他到那裡卻做了件好事。要是他不在那裡,那愛爾蘭人就給摔死了。誰也不能使我相信另一種解釋。勒姆大叔的狗也在那裡,為什麼愛爾蘭人沒有掉到狗身上呢?那是因為狗一定看到他掉下來了,所以就走開了。沒有選中狗,就是這樣個道理。不能靠條狗來執行天意。記住我的話,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沒有什麼偶然的,兄弟們。勒姆大叔的狗——我希望你們能看看那條狗。它是條可靠的牧羊狗——還不如說又是叭喇狗又是牧羊狗——頂呱呱的畜牲,勒姆大叔弄到它以前是哈格牧師的。哈格牧師是西部保留地的哈格家的。大戶人家,他娘是個沃森人。他有個妹妹嫁了個推車工。他倆在摩根縣住下來,他在一家地毯廠里被機器卷了進去,還不到十幾秒鐘,就給榨過一遍,從機器那頭給送出來了。他的寡婦把那塊他的屍體也織進去的地毯買了下來,人們趕了一百英里路來參加葬禮。那塊地毯有十四英尺。她不准他們把他裹起來,而就要那樣埋了他——平伸地躺著。舉行葬禮的教堂有點小,他們只好讓棺材一頭伸到窗外。他們沒有埋了他——他們把一頭栽進地里,讓他站著,就象座紀念碑一樣。上面釘了塊牌子,寫——寫著「——紀、紀念——這十四碼、碼的三層地、地、地毯——上面有不朽、朽、朽的——威、威廉——威——」

吉姆·布萊恩越來越困——他的頭栽了一下,兩下,三下——平平安安地垂到胸前,安安靜靜地睡著了。淚珠兒從夥計們的臉頰上淌了下來——他們給壓抑著的笑聲憋得難受——從一開頭就是這樣,儘管我沒注意到。我意識到我給「賣了」。這時我才知道,吉姆·布萊恩的特點是每醉到一定的程度,人的力量就沒法使他不信口開河,津津有味地講起他有一次和他爺爺的老山羊的美妙的歷險記來——至於第一句話中提到的那條老山羊,和任何聽他講過的人一樣遠不可及。他總是顛三例四,沒完沒了,東拉西扯,直到威士忌湧上來,他睡著了為止。他和他爺爺的那頭老山羊到底怎麼了,直至今天還是個不解之謎,因為還沒有人發現過。


第54章


弗吉尼亞城的中國人——先衣賬革——模仿的習慣——中國移民—一訪問唐人街——一阿興,洪武,史悅等先生

當然,弗吉尼亞有大批的中國人——太平洋沿岸的每個城鎮都是這佯。他們是個無害的民族,不管白人們不理睬他們,或者象狗不如一樣對待他們,事實上他們根本不會傷害人。因為他們極少想到要對哪怕是最可惡的侮辱和最殘酷的傷害施行報復。他們安靜,平和,溫順,不會喝醉酒,一天到晚勤懇耐勞。不守規矩的中國人很罕見,懶惰的根本不存在。一個中國人只要還有力氣動手,他就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白人常常抱怨沒有活干,而中國人卻從不發這樣的怨言;他總是想方設法去找點活兒做。他對任何人——甚至對最低下的白人——都是極為有利的,因為他為他們的大部分罪惡受過,為他們的小偷小摸挨罰,為他們的搶劫罪坐牢,為他們的謀殺而送命。

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院里宣誓作證,送掉中國人的性命,但沒有哪個中國人可以作證控告一個白人。我們這個國家是塊「自由的土地」———沒有人否任這一點——沒有人提出異議。(也許是因為我們不準別人開口。)我寫到這裡的時候,得到消息,在舊金山,幾個小夥子在光天化日之下用石頭把一個無辜的中國人活活砸死,儘管一大群人親眼目睹這樁可恥的行徑,居然沒有人站出來干涉。

在太平洋沿岸有七萬(也許有十萬)中國人。弗吉尼亞約有一千。他們被趕進「中國人區」——這種事他們並不怎麼反對,因為他們喜歡聚居在一起。他們的房子是木頭的;通常是平房,沿著幾乎連馬車都通不過的街道密密麻麻地擠在一起。他們的居住區和該城市的其他部分稍微隔開一點。中國人在城裡的主要職業是洗衣。他們總是把帳單別在衣服上送去。這隻不過是個形式而已,因為這並不會使顧客變得開明,使他們減少偏見。他們的洗衣價格是每打二塊五美元——這在當時白人所能支付的洗衣費用來說,是相當低廉的了。中國人的房子前最普通的招牌是:「史悅,漿洗熨燙」,「洪武,洗衣作」,「尚興和阿侯,洗衣作」。在加利福尼亞和內華達,家庭傭人,廚師等,大部分都是中國男人乾的。極少有白種人作傭人,根本沒有中國女人干那種活計的。中國人是優秀的家庭傭人,麻利,順從,耐心,學東西快,幹活不知疲勞。一般說來,任何事情都用不著教他們兩遍。他們善於模仿。要是一個中國人看見他的主人在發怒的時候把大桌子砸爛,點把火燒掉,這個中國人從此以後就可能把那種傢俱當柴燒。

所有的中國人都能讀,能寫,善於計算——一可憐的是我們的可愛的選民們並非都能如此。在加利福尼亞,他們租佃小塊的土地,培植許多東西。在沙灘上,他們能令人吃驚地種出蔬菜來。他們什麼也不會浪費,基督徒認為是垃圾的東西,中國人會仔細地搜集起來,想法子變成有用的東西。他們把白人丟掉的牡振,沙丁魚罐頭盒子都收集起來,熔化后做成焊錫拿到市場上去賣。他們收集骨頭,做成肥料。在加利福尼亞,他們依靠白人廢棄不要的,開採完了的,沒有價值的舊礦為生——這時,官員們就每月跑去一次,對他們進行駭人聽聞的訛詐,議會堂皇,慷慨地把這種訛詐叫作「外國人」開礦稅,但通常只對中國人徵收。有的時候這種訛詐在同一個月內對同一個受害者徵收一兩次——這樣做,公共財富未必就會大幅度增加。

中國人極為尊重死者——事實上,他們簡直是崇敬他們以故的先人。因此,在中國,不論在一個人的前院,後院,還是他家住地的別的地方都成了他的家族的塋地,這樣,他就能每時每刻光臨那些墳墓了。由此看來,那個大帝國就是一個巨大的公墓;從它的中心到邊緣,墳墓連成一片,蜿蜒逶迤——因此,中國的每一寸土地一定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免得眾多的人口挨餓,墳地也被開墾出來,生產糧食,風俗認為這並不是對死者不敬。既然如此崇拜死者,中國人絕不能忍受對他們安息的地方有任何無禮行為。柏林厄姆先生說,中國強烈地反對修鐵路的原因就在於此,在帝國的任何地方修路都不可能不冒犯他們的祖先或親友的墳墓。

一個中國人絕難相信要是他的屍骨不埋在他可愛的中國,而他還能夠享受來世的幸福。他自己也希望死後受到那種崇敬,他原來就是那樣崇敬他的已故先人的。因此,要是他到外國去,會事先作好安排,在他一旦亡故之後把骨頭運回中國。要是他受僱到外國去做工,合同上總有那麼一條,申明他死後,應把他的屍骨運回中國。如果政府把一群通常是為期五年的苦力賣給外國人,契約上特別著重寫上一條:如果他們死亡,應將其屍骨送回中國。在太平洋沿岸,所有的中國人都屬於幾家大公司或機構之一,這些公司造有他們的成員花名冊,登記上他們的姓名,在他們死亡后將其屍體運回家。史悅公司是其中最大的一家。寧永公司其次,在太平洋沿岸擁有一萬八千名成員。它的總部設在舊金山,在那裡,它有一座金碧輝煌的廟字,住有幾名大官員(有一位大官還保留著朝廷命官的威嚴,高高在上,一般人不能接近),還有許多和尚。我在那裡看到一份成員花名冊,死者運往中國的日期都作了明確的記載。從舊金山駛出的每一艘船都載著大量的中國人的屍體——至少在國會以基督徒的聰明機智,殘酷地禁止裝運屍體,陰險地阻止中國移民入境以前是這樣。不管通過沒有通過,這議案是提出來了的。我記得好象是通過了的。還有一個提案——後來成了法律——強迫入境的中國人在碼頭上接種牛痘,為此付款給一個指定的江湖庸醫(沒有哪一個正派的醫生會墮落到這個地步,去干這種合法的搶劫),每人十美元。因為入境的中國人很少願意付這筆錢,立法的人們認為這是對中國移民的又一沉重打擊。

弗吉尼亞的中國人聚居區象個什麼樣子——或者說太平洋沿岸各城市的中國人居住區是什麼樣子——我在《企業報》作記者時為該報寫的一篇報道可以說明一下這個問題:

唐人街——在一位同行的陪同下,我們前天晚上採訪了中國人居住區。中國人按他們的需要修建了那部份城市;因為他們沒有車輛,所以街道一般來說很窄,車輛無法通過。晚上十點鐘,是中國人很得意的時候。在每一座低矮窄小骯髒的棚屋裡,飄散著淡淡的佛燈燃燒的氣味,那微弱,搖曳不定的牛脂燭光照出一些黑影,兩三個皮膚薑黃、拖著長辮子的流浪漢,蜷縮在一張短短的小床上,一動不動地抽著大煙。他們那無神的眼睛,由於無比舒適、非常愜意而朝向裡面——或者說剛剛過足了癮,把煙槍遞給旁邊的同伴后的人就象這副模樣——因為燒鴉片是件不舒服的事,需要全神貫注。一盞燈放在床上,離燒煙人的嘴剛好有煙袋桿那麼遠。他把一丸鴉片插在一根鐵絲尖上,用火點著,抹在煙袋鍋上,就好象基督徒用灰泥抹破洞一樣。然後,他把煙袋鍋湊在燈上,開始抽起來——那煙丸的煎烤燜炸,以及煙管里汁水的吱吱響聲,幾乎會使泥塑木雕的塑像翻腸倒胃,不過,約翰喜歡它。鴉片對他起安神順氣的作用,他大約連抽二十多口,然後翻過身去做夢,天知道做些什麼夢,因為我們不能看著那個癱軟的傢伙就憑空想象。也許在他的幻覺中,他離開了這個碌碌世界,告別了他的洗衣活計,到天堂會享用有滋有味的老鼠和燕窩宴去了。

阿興先生在王家巷十三號開了家食品雜貨店。他以最好的態度對我們一行極盡好客主人之能事。他有各種各樣的有色的、無色的果酒和白蘭地,無法念出它們的名字,都是裝在小口的陶罐里從中國運來的,他用小巧玲戲的瓷壺兒盛著酒招待我們。他請我們嘗了些燕窩。還有細小、乾淨的香腸。要是我們願意嘗一下的話,本來可以吞進幾碼長的,不過我們懷疑每節香腸里都裝有個耗子屍體,於是我們只好忍住了。阿興先生的鋪子里有上千種商品,看起來很奇特,我們無法想象其用途,也沒有能力描繪。

不過,我們還能認識他的鴨子和蛋;鴨子給剖開,象干鱈魚一樣壓平,就弄成那個樣子從中國運來。蛋用一種灰泥包起來,經過遙遠的水路運來,還能保持其新鮮可口。

我們在「粥粥街」三十七號遇到了洪武先生,他在做彩票生意——實際上我們發現還有十幾個人在這個區的其它部分干這種買賣,大約每三個中國人就辦個彩票行,輪流「坐莊」。「湯姆」的英語沒有毛病,兩年前,在《邊區企業報》有個單身漢俱樂部時,他曾經是那裡主要的、唯一的廚師,他說:「有時候中國人買一張彩票,一塊錢弄它個兩三百,有時候什麼也撈不著。抽彩好比一個人打七十個人——說不定他揍了人家,說不定他自個兒挨揍,妙得很。」說到底,那百分比是六十九對他一個,機會一般來說是「他自個兒挨揍」。我們看不出那些彩票與我們那種有什麼不同,只是數目字是中國字,沒有哪個愚笨的白人會希望去搞清楚「哪個是哪個」;那寫划的方法和我們的差不多。

史悅先生在「活狐街」開了一家花哨的小件商品商店。他賣給我們裝橫富麗的白羽毛扇,氣味象林堡格乳酪一樣的香水毛筆,還有用一塊玉石做的、掛在錶鏈上的小飾物,那玉石就是用鋼針也划不破,然而卻打磨得很光滑,還染了色,就象貝殼裡面一樣光彩奪目。為了表示尊敬,史悅把用金絲和孔雀翎毛做成的裝飾品贈送給我們。

我們在一家中國餐館用筷子吃了粥。我們的那位主人責罵站在房子前面的那些姑娘,她們圓睜著眼,用驚奇的目光盯著我們看,他說她們不懂姑娘家的規矩。我們還從主人那裡得到保佑平安的靈光,並且向一兩尊異教神合十。最後,一個中國書鋪老闆的天才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一部象烤肉格子那樣的機器上算帳,格子上串著一些鈕扣,不同的格子代表不同的單位,十,百,千。他撥弄著它們快得難以置信——實際上,他把它們撥來撥去,快得就象音樂教師的手指頭在鋼琴鍵盤上滑行一樣。

他們是個樂於助人,生性善良的人種,在整個太平洋沿岸,他們受到上等社會的尊重和良好的對待。沒有哪個加利福尼亞的先生或太太會侮辱或者欺壓一個中國人,不論什麼情況下,東部的情形似乎很需要作出解釋。只有人類的渣滓才會幹這種事——他們和他們的兒子們。他們,自然相應還有警察和政客,因為這些人是社會渣滓們的下賤的拉皮條的人和奴僕,在美國的其它地方也是這樣。


第55章


厭倦了弗吉尼亞城——一位老同學——為期兩年的借款——當上了編輯——差點接受了邀請——一樁意外事——三個醉鬼的趣事——告別戴維森山——一件美好的事

在一個地方呆得太久,我開始厭煩了。再也沒有什麼新鮮味道到卡森去報導一年一度的議會,三個月一次的賽馬和南瓜展覽會;(他們在華休谷種南瓜和土豆,自然,議會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撥出一萬美元舉辦農產品展覽會,在會上炫耀價值四十美元的南瓜——不過,地方議會常被人們叫作「收容所」)。我想看看舊金山。我想到別的地方去。我想要——我不知道我想要什麼。我得了「春倦症」,想換個環境,這點是主要的,毫無疑問。此外,議會已經擬出了個州憲法;十分之九的人都想要個一官半職;我相信那些先生們會「拉攏」那些一文不名,不負責任的人們接受該憲法,這簡直要毀掉這個地方(它無力承擔州政府這樣的負擔,因為這裡沒有什麼企業可以拿得出稅款,未開發的礦山不能,正開發的還不到五十個,沒有可能納稅,似乎還沒有人想到一個簡單的挽救辦法:對謀殺罪課以罰金)。我相信一個州政府會毀掉「繁榮時代」,我想離開這個地方。我相信我手中的銀行股票不久就值得到十萬美元,我認為要是批准憲法以前能達到這個數目,就把它們脫手,這樣,政府更替帶來的衰落就影響不到我。我考慮有十萬美元足以體體面面地回家了,儘管這比起我當初所期望得到的來說是一筆小數目。對於這點錢我感到相當失望,不過想到有了這筆錢還不至於餓飯,又覺得自慰。這個時候,我的一個從少年時代起就再沒有見過面的同學步行從里斯河流浪到了這裡,他的經歷簡直是一部諷刺貧困的典型紀實。這個富家子弟,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肌餓不堪,赤裸著雙腳,披著一塊破舊的馬氈墊,頂著一個掉了邊沿的帽子,那樣襤褸不堪卻放蕩不羈,他快活地說,他要「使聖經上那位浪子黯然失色」。他想借四十六美元——二十六美元作到舊金山去的盤纏,二十元作別的事,也許拿去買肥皂吧,看來他用得著。我發現衣袋裡幾乎還沒有他要的這個數,所以就走進銀行,在老闆那裡借了四十六美元(為期二十天,沒有正式開票據),把錢交給他,再走半個街區到辦公室去,那裡我還存有幾塊硬幣。要是有人告訴我,要花兩年才能把這四十六美元還給老闆(我並不期望那浪子會還這筆錢,也不怎麼失望),我會認為是冒犯我,老闆也會這麼看。

我想換個環境,我想乾乾別的事情。機會來了。古得曼先生要離開一個星期,把主編的職位留交給我。這可把我給毀了。第一天,我上午寫了一篇「社論」。第二天,我找不到題目,拖到下午。第三天,我一直拖到晚上,然後從全美國報刊編輯的最忠實的朋友《美國百科全書》里抄了一篇優秀的社論。第四天,我一直「鬼混」到半夜,又一頭栽進了百科全書。第五天,我絞盡腦汁,直到半夜,叫印刷廠等著,同時對六個人寫了幾篇惡毒的人身攻擊文章。第六天,我痛苦地掙扎到後半夜,寫出了——什麼也沒有。報紙沒有一篇社論就付印了。第七天,我辭職了。第八天,古得曼先生回到報社,發現有六個人要求和他決鬥——我的人身攻擊開花結果了。

除非親自去嘗試一下,沒有人知道當編輯是什麼滋味。塗抹些本地廢話很容易,你面前有的是事實;從別的報紙斷章摘句很容易;從任何地方弄出個讀者來信也很容易;但是要寫出社論說不出有多難。主題就是個麻煩——我的意思是少得使人傷心,每天,就是拖呀,拖呀,拖呀——思索,著急,受罪——世界一片空虛,然而社論欄必得填滿。只要給編輯一個主題,他的工作就完成了——把它寫出來並不麻煩;但是要是一年五十二個星期,每星期七天,你天天必須絞乾腦汁,請你想象一下你的感覺如何。你只要想一下就會頭痛。每一個美國日報編輯一年中寫的東西就可以填滿四至八本象這本書一樣厚的大部頭!你再想象一下,一個編輯工作二三十年後,他的作品可以辦多大個圖書館。然而人們還常常驚詫狄更斯,司各特,仲馬父子等等能寫出那麼多書,要是這些作家能夠象報紙編輯那樣多產的話,那結果真該令人目瞪口呆了。這些編輯怎麼能夠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繼續這種艱巨的勞作,這種消耗腦神經的苦役(因為他們的工作是創造,不象報道那樣,只不過機械地羅列事實),實在無法理解。牧師在仲夏要放兩個月的假,因為他們發現一周連續布兩次道,長期下去畢竟很累人。這一定不假,事實上的確如此;因此,一個編輯怎麼能夠在十到二十條消息的基礎上,每周寫出十到二十篇艱難費力的社論,一年到頭堅持寫下去,實在比什麼都無法理解。從我當編輯那一個星期中僥倖活出來以後,我在手中的報紙上至少發現了一個快樂,這就是崇拜那大版大版的社論,私下奇怪。他寫出這東西,受了多少罪喲!

古得曼先生回來后,把我解僱了,除非我還想當記者。我不能幹那差事,我不能當了將軍再去當士兵。於是,我想我得離開這裡,我要出國到世界別的地方去。正在這關頭,我的記者部同事丹偶然告訴我,有兩個公民勸他跟他們到紐約去,幫助賣掉他們在鄰近的新礦區發現和取得的一個富銀礦,他們負責他們的花銷,並把賣得的錢分三分之一給他。他拒絕了。這正是我想得到的機會。我罵他怎麼一聲不吭,不早告訴我。他回答說他沒有想到我願意去,因此,他給他們推薦了另一家報紙的記者馬歇爾。我問丹那是不是個真礦,其中有沒有欺詐。他說那兩個人給他看了九噸礦石,那是他們挖出來準備運到紐約去的,在內華達他還沒有見過比這礦更富的。他還說他們在礦的附近弄到了一片優質的木料,找好了煉銀場的地盤。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要宰掉丹。不過我改變了主意,儘管我很氣憤,因為我想機會恐怕還沒有失去。丹說根本沒有失去,那兩人不在礦上,他們要離開弗吉尼亞到東部去大約十天,他們請他找馬歇爾談一談,他已答應在他們回來的時候給他們說妥馬歇爾或別的什麼人。他對什麼人都不說,等那兩個人回來,就履行諾言把我們推薦給他們。

這太妙了。上床的時候,我興奮得火辣辣的。還沒有人到東部去賣過內華達銀礦,這是一片黃熟的田野,就等著鐮刀去收割。我覺得象丹描繪的這種礦在紐約一定能買個大價錢,而且隨便脫手,沒有困難。我睡不著,我的想象力在它的空中樓閣之中恣意縱橫,這又是一個「隱礦脈」。

第二天,我乘馬車走了,幾個老朋友照例前來歡送一番——只要你在那個地方有那麼五六個朋友,他們就會發出一百個人的聲音,絕不會讓你悄悄走掉,絕不會讓你不感到遺憾就走掉的——還有,丹保證特別注意要賣礦的那兩個人。

這趟旅行中有意思的只有一件小事,發生在我們剛要動身的時候。一個衣著襤褸的流浪漢乘客暫時跳下車去等候著,因為人們照例要把一些銀錠裝上車。他站在人行道上,這時一個拙笨的快車僱員扛著一塊重一百鎊的銀錠,腳下不穩,跟蹌了一下,銀錠砸在那漢子的腳上。他立刻倒在地上,凄慘萬分地嚎叫起來。同情的人們圍了上來要把他的靴子脫掉;但他叫得更凶,人們只得罷手;接著他又喘息起來,喘息之間斷斷續續地叫兩聲「白蘭地!看在上帝的份上,白蘭地!」他們給他灌下去半品脫白蘭地,這東西奇迹般地使他平靜下來。然後他請人們把他扶到車上去,人們照辦了。驛車公司的人勸他趕快找醫生看看,他們出錢,但他拒絕了,說只要隨身帶一點點白蘭地,陣痛發作時好用,他就十分感激,非常滿意了。他馬上就得到兩瓶,我們開車了。過後,他一直滿臉是笑,樂不可支。我忍不住問他,腳砸壞了,怎麼可能還那麼舒服。

「嗯」,他說道:「我有十二個小時沒喝酒了,一文錢也沒有。我快完了——這時,那個笨蛋把那一百鎊掉在我腳上,我找到機會啦。我有條木頭腿,你看!」他挽起褲給我看。

一路上,他酩酊大醉,為他的機智而咯咯笑個不停。

一個醉鬼自然使我想起了另一個。有一次我聽一位先生講了件他在加利福尼亞一個酒巴里親眼看見的事。他把它叫做「一個害羞的人喝酒」。這隻不過是個小品,但我覺得簡直是場完美的表演。這個害羞的人,灌了些啤酒還有些別的什麼東西,醉得還算可以,他走進一家酒店(任何東西,每樣東西的價格都是二十五美分,只收硬幣),掏出半塊錢,要了一杯威士忌喝下去,店老闆找他的零錢放在櫃檯上一處有水的地方。這個害羞的人伸出無力的手指去抓它,但它滑掉了,又落到水裡。他考慮了一下,又試了一回,結果還是一樣。他發現人們對他正在乾的事情很感興趣,便臉紅了,又去拈那二十五美分——臉紅——食指小心地,慢慢地放下去,對準他的目標——把那枚硬幣推向老闆,嘆了口氣說道:

「(呃!)來根雪茄!」

自然,在場的另一位先生也講了個醉鬼的故事。他說,在深更半夜他跌跌撞撞地趕回家去,錯誤地走進了另一家人的大門,他以為他看見台階上有一條狗,它是——一條鐵狗。他停下來想了想,弄不清楚它到底咬不咬人,便壯著膽子吼道:「走,(呃),走開!」沒有反應。然後他小心翼翼地走攏去,採取妥協的策略。他嘟起嘴巴,想打口哨,但沒打響,再往前走,嘴裡叫道:「可憐的狗!——狗兒,狗兒,狗兒!——可憐的狗狗兒!」爬上台階,還在親切地念著那些溫柔的名字。最後他終於佔了優勢,大吼道,「滾開,你這個賊!」——起腳朝它肋骨狠狠地踢去,自然是他自己頭朝下栽了下去。他歇了一下,痛得哼了一兩聲,然後意味深長地評價道:

「硬得可怕的狗。它吃的什麼呀?(呃!)說不定是石頭吧。這種動物很危險。我是說『咬人』——它們很危險。要是人——(呃!)——要是人要拿岩石喂狗,就讓他喂石頭吧;咬就咬吧;不過他得把它關在家裡——別讓它到處亂跑,這地方(呃!)這地方人一不當心就會絆著它!」

我不無遺憾地最後看了一眼那面小旗(它有三十五英尺長,十英尺寬),它在離弗吉尼亞城兩千英尺高的戴維森山頂上高高飄揚,象婦人的手絹一樣,我覺得無疑將永遠告別這個使我享受了一生經歷中最有生氣的生活的城市。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這件事即使是當時弗吉尼亞自誇記憶力最糟糕的人,也會時常栩栩如生地回憶起來,直到他死去。一個夏日的傍晚,下了一場陣雨。這雨本來就夠奇怪的,把全城的人都驚動了,因為內華達只有在冬天(一兩周)才下雨,就為這場雨也值不得商人囤積傘來賣。但這場雨還不算最奇怪的事。它只下了五到十分鐘;人們還正在議論這場雨的時候,天空突然變得象午夜一樣一團漆黑。俯瞰弗吉尼亞城的戴維森山的巨大的東端整個籠罩著一片陰森森的黑影,只是由於那高聳挺拔的山峰離得很近,它的輪廓在死一般黑暗的天色的襯托下,才隱約可見。這不尋常的景象使所有的眼睛都轉向了戴維森山。正在這時,他們看見山巔上一條小小的金光燦爛的火焰在夜色的深處搖曳,閃爍!不到幾分鐘,街上擠滿了人,張口結舌地瞪著黑暗籠罩的世界中那個輝煌的小點。它象蠟燭的火焰一樣搖曳著,看起來只有那麼大,儘管它是那麼小,但在這樣的背景下,它明亮得驚人。它就是那面紅旗!——雖然人們開始時沒有想到這一點,它看起來那麼象某種天外來客——有的人傾向於相信它是帶來喜訊的神秘的信使。它是落日餘輝鑄成的國徽;在這幅廣袤的山嶺和沙漠風景畫中,那光輝只降臨在那麼一點上。甚至沒有降臨到旗杆上——因此,在遠處看來象針一樣的旗杆,在此時的黑暗之中就根本看不見了。整整一個小時,那怪客高貴而沉寂地閃爍著,燃燒著,成千上萬雙仰視的眼睛仍然入迷地盯著它。人們多麼激動喲!迷信的說法迅速傳播開來,說這是一個神密的使者,從戰場上帶來了重要的消息——這種看法的詩意便使它站住了腳——它傳播開來,從心裡到心裡,從嘴巴到嘴巴,從這條街到那條街,到最後,人們有一個共同的衝動,要出動部隊,鳴放禮炮去歡迎那位光輝的使者!

這當中有一位倍受煎熬的人——電報員,他曾發誓保守官方機密,只得緊鎖嘴唇,咬緊牙關,那難受的沉默似乎就要衝破嘴唇,因為在這群胡亂猜側的人當中,他,只有他知道這落日曾經看見東部的重大事件——維克斯堡陷落,聯邦軍隊在葛提斯堡大捷!

新聞的籠斷嚴禁透露東部的消息,一定要等到加利福尼亞的報紙發表一天以後,要不是這樣的話,在那個難忘的晚上,只要還剩有最後一點火藥,人們一定會對戴維森山上那面光輝的旗幟一遍又一遍地致敬;全城一定會歡騰,凡是自尊的人都會去喝個痛快,——這是當地的習貫,每到群眾活動的時候都是如此。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但一想到那個最難得的機會給無端破壞了,都會禁不住遺憾不已。那回我們本來該有多快樂喲!


第5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