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殺人行1/2》 - P14

 高山殺人行1/2女人

 島田莊司 作品,第14頁 / 共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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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把初子的身上值錢的東西全部拿走,像寶石、錢包諸如此類的東西。造成被強盜劫走財物后再慘遭殺害,綁上重物棄屍於湖中的假象。等完成這些后,我便立即趕回東京……」

「等一下,那你怎麼能製造出夫人獨自前往御母衣湖的假象呢?難道要說她是乘電車過去的嗎?」

「哎喲,等一下。這一點我當然考慮進去了。接下來我慢慢地講給你聽。你現在靜下心來聽我說。總之,我在夜深人靜時將我老婆的屍體扔進湖中之後,便馬上開車回到東京。雖然走中央高速公路比走東名高速快。既然巳經到了御母衣湖,我還是直接南下,再經過小牧入口上東名高速公路,這樣應該也很快吧。」

「在明天一大早,也就是星期日天亮之前,我就能回到東京了,我打算直接到公司去上班。如果可以的話,我明、后兩天都留宿在公司里。換言之周日到周一我一直待在公司里。在這期間我故意和許多職工見面,好讓他們日後替我作證。假設星期天我老婆還活著的話,初子是在星期日晚上命喪黃泉的。那我就有了不在現場的鐵證了。」

「道理是不錯,可你夫人已經死了啊!」我詫異地說道。

因為我無法理解川北到底想說什麼。覺得他是不是還處於精神恍惚之中?

「所以……所以我才希望由你扮裝成我老婆。你穿上我老婆的衣服,開著我老婆的汽車,利用星期日一整天的時間,開車到高山這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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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說的話出人意料,我頓時啞口無言。他在說什麼?這樣做毫無道理!

要我假扮成一個幾乎沒有見過的陌生人。這種脫離現實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做到。

對於我的沉默,川北似乎也察覺到了。

「你覺得很難辦到吧?」

「很難辦到。我沒有見過你的夫人啊!」

「這事我當然很清楚。請你想一想,我要你假冒成我老婆,並不是要你去跟我老婆所認識的人去會面。你這一路上所見到人都是快餐館、小餐廳、咖啡廳以及加油站的從業人員。這些人跟你都是第一次見面,時間不過短短的幾分鐘而已,並且你以後永遠也不會再見到這些人了。」

「如果屍體馬上浮出水面,那些人在見到你的第二天,馬上有警察來調查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然而屍體是不可能這麼快便能漂上來的,再快也得一個星期到十天的時間,慢一點兒的話可能要一年或十年,甚至還有可能永遠都不會漂上來。」

「一周過後,那些曾經見過你的人提供給警方的情報只是你身上穿的衣服的顏色、年齡、身高,頂多再加上你所駕駛的汽車而已。其中或許有人還能記得你的髮型及聲音,真的會有人能準確地說出你的模樣嗎?太難了吧!」

「比如你吧。你現在還能記得一周前跟我在紅花餐館用餐時,鄰桌的那女人是啥模樣嗎?」

「所以我不擔心這些人記得你,而是擔心這些人沒有記住你,把你忘得一乾二淨。只需一個星期就能到這種程度。實際上可能要到半年之後才來調查。所以,我認為你應該想方設法給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不然等到警方來詢問他們的時候,那些人回答說根本不曾見過你的話,我不在現場的證明就無法成立了。」

「幸好我老婆開的汽車是MG。烤漆也是十分扎眼的大紅色。只要你把車篷打開,再打扮得時髦一些。這樣一路過來,肯定會吸引眾多眼球的。」

「不是我誇你,你的確是個大美女。像你這樣的女人,稍微化一下妝,開上進口的敞篷車,沿路上的男人們肯定會記著你的。這麼說來,我老婆偶爾也化一下濃妝,令我驚訝不已。」

「我覺得這個計劃的確很妙,仔細一想,偶然發現有些細節對我們也很有利。」

「首先我老婆的身高、體形和你十分相似。你可能不知道吧?對你們兩個都很熟悉的我,這麼說絕對錯不了。如果你不相信的話,可到房間里找找看,大概可以找到我老婆的照片。你先把我老婆的全身照找出來,仔細跟你自己對比一下。你馬上就能相信我說的話了。所以我老婆的衣服你穿上肯定沒有問題。」

「雖然模樣有些不同,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只要戴上太陽鏡,再弄上相似的髮型便大功告成了。正如我剛才所說的,要等到警方調查還得有些日子。你放寬心,一定可以演好我老婆的。」

「還有一點對我們也很有利,我老婆現在穿了一身白。所以我昨天跟她在澀谷會面時,老遠一眼就認出她來了。儘管在這種季節,一身白也是很扎眼的。你要是跟我老婆一樣穿上白色套裝,再開著紅色跑車上路的話,必定十分扎眼的。」

「你打開卧室的衣櫥看看,大約有兩三件白色夾克。從裡面挑一件類似的夾克……想起來了!真是太幸運了!卧室里就有張初子的全身照。應該沒有錯,就是她現在身上穿的這件。雖然照片中的襯衫和裙子都不太一樣,但我希望你能找到跟照片上相似的一件夾克穿上。」

「白裙子她得有一打,至於白襯衣,更是多得數不清了。」

「我老婆她喜歡白色以及沒有花紋的素色衣服。值得慶幸的是她今天穿的不是其他顏色的衣服。」

「此外我老婆她還喜歡另一種顏色,那就是金色。現在她身上系著金色皮帶,戴著金手鐲。你再仔細翻一下衣櫥,或許還能找到一兩件,你也戴上吧。」

「你現在頭髮跟我老婆的差不多長。不過髮型有點兒不太一樣……所以,如果可以的話,你可以參考卧室那張照片,弄個跟她一樣的髮型。」

「關於化妝方面,我覺得那張照片也能作參考。我老婆平時在家幾乎不化妝,出門或旅行時,偶爾也化過濃妝。那張照片就是化上濃妝拍的,所以你化妝時用那張照片作為參考吧。我記得那好像叫做金粉妝。我老婆有時像發神經似的,濃妝艷抹一番。」

「卧室里那套化妝品是我老婆花了一大筆錢買來的。你隨便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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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妙的是,正如你所說的沒有一個人知道我老婆跟我一起來到高山。」

「這一方面得益於初子跟鄰居相處得不和睦,再者她是在上了東名高速公路之後才一時心血來潮想來高山的,來不及跟誰提起這件事。換言之,就算製造出初子一直都待在東京那個家裡的假象,也沒有什麼不合理的。」

「初子仍然還在那個家裡。到了明天早上,她開著汽車到高山這邊來。而且沿路還有一大批人看見過她,你的行動稍微誇張一點兒,就算給人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也沒有關係,但不要誇張過了頭。不用我說你一定也很清楚,千萬不能跟某個人進行長時間的對話,被人拍下照片來更加麻煩。你一路慢慢地開往高山,注意不要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在你開車的這段時間,我待在東京銀座的公司里。」

「在明天晚上即星期天晚上的時候,你到我這間公寓來,到時候,你可以讓這棟樓上的鄰居們看到你。他們跟我關係都不密切,見面也就點頭而已。所以日後有人談及我老婆的相貌時,他們以為你就是我的老婆。管理員也一樣,反正你是晚上才到這裡的。」

「不過為了保險起見,你絕對不能跟其他人面對面地交談。不要讓人看清你的真面目。」

「等你到達此地以後,我再從東京打電話給你。跟這一次一樣,以鈴響三聲為號,確認過後你便可以接電話了。」

「那個電話是告訴你,沉屍於御母衣湖的準確地點。今晚我到御母衣湖去,屆時才能知道哪一帶比較合適沉屍,現在無法告訴你準確地點。」

「然後,你等鄰居們全都入睡以後,再離開高山前往御母衣湖,記得務必要將車子沉在棄屍之處。連旅行包一起沉入水中。」

「衣櫥里有我老婆的LV①旅行包。你先把出門所帶的必需品裝上。不過不要把值錢的東西塞進去,那些東西理應已被強盜搶走。所以放些內衣及換洗衣物即可。然後把旅行包放到後備箱里,跟汽車一起沉入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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