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女性主義者,她發現大多數女性都有欠缺。有個她定期去看望的朋友,一個很出色的男人。她喜歡聽他說話。雖然他是個已婚男人,但是常常看到他一個人待著。然而,他妻子也在的時候,那場景不可避免地令人失望。蘇珊抱怨說,只要他妻子在,這個出色且在知性上能夠給人啟發的男人就變得有點無趣了。
她發現,再聰明的女性的陪伴,常常都不如聰明男性的陪伴來得有趣,為此她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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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年來,我遇見或者知道了很多人。他們都說,年輕時候讀過桑塔格的作品,然後就想當作家了。這些人的數目大得驚人。雖然我不是這種情況,但她對我思維和寫作的影響是很深刻的。認識她的時候,我已經離開學校了。但是,當學生時,我是個最漫不經心、思想嚴重開小差的人,我知識方面的缺陷太大了。她雖然沒在紐約長大,但比我這個一直住在那兒的紐約人還更像紐約人。在紐約的文化生活方面,沒有比她更好的向導了。我把遇見她當成我一輩子最幸運的事情之一,這沒什麼奇怪的。到一定時候,我會自己發現像約翰‧伯傑、瓦爾特‧本傑明、E.M.喬蘭和西蒙娜‧韋爾這些作家,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但事實擺在那,我一開始是從她那裏知道他們的。雖然我很肯定,聽到我這沒讀過,那也不懂,她經常覺得很失望,但她並沒有讓我感到不好意思。別的不說,對出身在一個沒多少書、沒有學術氛圍或者指導的家庭是怎麼樣的情形,她特別理解。她自己也來自這樣的家庭。她說:「大衛一出生便認為很多事情是理所當然的。你和我都沒有那種感覺。」
她天生就是個導師。你跟她住在一起,不可避免地就被她指導了,這是一個令人愉快的事實。即使是只見過她一次的人,走的時候很可能都會帶走一張閱讀書單。她天生好為人師;她想成為一種影響、一個範例和模範。她想提高別人的心智和鑒賞力,告訴人們他們不知道的東西(有些情況下,甚至是他們根本就不想知道的東西,但她#小說 堅持說他們非常有必要知道)。但是,如果教育他人是一種義務,那也會有一大堆樂趣。托馬斯‧伯恩哈德的喜劇《占有欲強的思想者》沉溺於這樣的幻想中,認為他喜歡的每一本書,或者每一幅畫,或者每一首樂曲,都只是為他一個人創作出來的,而且只屬於他一個人。他的「藝術自私」的觀念是,如果別人也欣賞他崇敬的天才的作品並且得到享受,那這樣的人是無法容忍的。而她卻跟他正好相反。她想讓所有人分享她的激情。而如果有人用同樣的熱情對她喜愛的作品做出回應,這就給了她最大的樂趣。
桑塔格的規則(5)
她的某些熱情讓我困惑不解。我們坐在上西區紐約客經典電影回放影院裏(噢,已逝的我年輕時代的殿堂),一起吃著一塊特大的巧克力,我一直納悶為什麼她要看凱瑟琳‧赫伯恩的兩部連放的舊電影。她說,這兩部電影她都已經看過不止二十遍了。當然,她對看電影很迷醉(她喜歡的另一個詞)——也許是那種從來沒看過電視的人才有的方式。(我們現在知道這一點了:如果一種屏幕寬度不能吸引你,另一種可以。)我們一直去看電影。小津安二郎、黑澤明、戈達爾、布列松、雷奈,這些名字中每一個都在我的腦海裏和她的名字聯系在一起。就是跟她在一起,我才第一次知道,#小說 在離屏幕近的地方看電影,觀眾會更激動。因為她,我現在還總是坐在電影院的前排,還是抵制在電視上看電影,從來都不讓自己租錄像帶或是DVD來看。
在美國尚健在的作家當中,除了哈德威克,她還崇拜唐納德‧巴塞爾姆、威廉‧加斯、倫納德‧邁克爾斯和格雷斯‧佩利。但是在她看來,大部分的美國當代小說還不如許多美國當代電影讓人有所助益。她認為,最後一部一流的美國小說是福克納的《八月之光》(她尊重的一位作家,但並不喜歡)。當然,菲力普‧羅斯和約翰‧厄普代克都是好作家,但他們寫的東西,她根本提不起熱情來。後來,她發現雷蒙德‧卡佛對美國小說的影響也並不是件令人高興的事。她說,這根本不是說她反對式微化。她只是無法對一個「寫東西和說話一樣」的作家感到興奮激動。
令她興奮的倒是某些歐洲作家的作品,比如伊塔洛‧卡爾維諾、博胡米爾‧赫拉巴爾、彼得‧漢德克和斯坦尼斯拉夫‧萊姆。還有像博格斯和朱利歐‧科爾塔紮這樣的拉美作家創作的作品比她那些沒有抱負的美國同行的作品更大膽、更新穎。她喜歡的作品是:其描述像是科幻小說,和乏味的當代美國現實主義決然相反且有很高獨創性的作品。這些作品把各種寫作形式和體裁融合在一起了。她認為,這種文學才是小說家應該追求的。她相信,這種文學的影響會一直延續下去。
桑塔格的規則(6)
她天生就是個導師……一個討厭教書的導師。盡可能少教點書,她說。最好都別教書。她說:「我看到我這一代最好的作家都被教書給毀了。」她說,作家的生活和學術界的生活總是互相沖突的。她喜歡把自己說成是自己給自己剝去外衣的學者。她甚至更驕傲地把自己稱為是自己奮鬥出來的。我從來沒有導師,她說。雖然她和芝加哥大學的教授、社會學家和文化批評家菲力普‧裏夫結婚的時候,她一定也從他那裏學到了一些東#小說 西。這樁婚姻始於她二十八歲上大學二年級的時候,但七年後,她離開了他,婚姻就此告終。她也有其他老師,這其中就有利奧‧斯特勞斯和肯尼斯‧伯克。她記得他們都是很出色的老師,對他們稱贊有加。但是,不管這些人怎麼啟發了她,她自己都不想當個好老師。
像很多作家一樣,她把教書等同於失敗。還有,她從來就不想受雇於任何人。教書最糟糕的是,這是份工作,這是無法逃避的事實,而對她來說,做任何工作都是很丟臉的。另一方面,她還發現從圖書館借書而不是自己買也是很丟臉的。不打車卻去坐公共交通也是非常非常丟臉的。女主角主義?她似乎認為,任何有自尊心的人都會像她一樣能夠理解,會有同樣的感覺。
她生活中有這麼一個部分——她所從事的教學工作,不論是我認識她之前還是之後——我發現她從不談及,這很奇怪。學生時候的事,她談了很多。事實上,我從來沒有聽過別人用如此敬重的口吻談到自己的學生時代。談起那個時代的事,她會有一種特別強烈的感情,讓我覺得,那一定是她生活中最幸福的時候了。她說,芝加哥大學造就了她;她雖然沒有在那裏學會怎麼寫作,但是學會了細讀和如何帶著批評的眼光去思考。她還保留著那時候的課堂筆記。
現在,我意識到,她不喜歡教書,至少部分原因是因為她太愛當學生。她一輩子都保留著學生的習慣和氣質。她還總是很年輕,除了身體,其他方面都很年輕。和她親近的人經常把她比做孩子(她無法獨處;她絲毫未減的好奇心;她四十多歲得癌症時還沒有健康保險,而在那些日子裏,健康保險是消費得起的)。大衛和我開玩笑說,她是我們可怕的嬰兒。(有一次,因為苦於要完成一篇文章,她認為我們對她的支持不夠,很生氣,說:「如果你們不為我做,至少得為西方文化做。」)長期以來,她在我心裏的形象和學生形象極為吻合,一種很狂熱的形象:整晚熬夜、周圍堆著書和文章、超速駕駛、一支接一支抽煙、閱讀、做筆記、用打字機打字、奮發努力、勇於競爭。她要寫出A+的文章。她要拿班上的第一名。
桑塔格的規則(7)
連她的公寓——完全是反中產階級式的,抱歉得很,一點也不安逸——這也令人想起學生生活。它的主要特點就是數量不斷增加的書籍,但它們大多是平裝本的,書架則是便宜的松木板的。家具很少,也沒有窗簾和地毯,廚房用具也很少。那裏從不做飯,除非有什麼客人來做。也沒有娛樂,甚至在過節時也沒有。如果有客人,他或她會被招待喝杯咖啡飲料(從來沒有酒類),或者他們也可能受邀和我們一起吃冷凍食品做的晚餐或是一碗罐頭類的湯。第一次造訪的人顯然都會發現,這位大名鼎鼎的中年作家居然過著像研究生一樣的生活,這讓他們感到很吃驚。(一切都變了。她五十多歲時會說:「我發現我即使沒有比我所認識的每個人更努力,至少也一直像他們一樣努力地工作著,但賺的錢卻比他們任何人都要少。」於是,她改變了那部分生活。但我現在說的是過去——在擁有切爾西街的複式大房子以前,在有大書房、善本書、藝術收藏、設計師設計的服裝、郊區住宅、個人助理、管家和私人廚師之前。我和她那時候的年紀差不多的時候,有一天我遇到她,她對我直搖頭,說:「你打算做些什麼呢?一輩子都像個研究生那麼過日子?」)
每當有大學給她教職而她又知道推不掉時,她便感到痛苦萬分。她經常是推掉,哪怕她需要錢也一樣,然後就祝賀自己推掉了這份差事。那些靠寫作比她生活得更#小說 好的人,居然還會覬覦終身教職,她感到很訝異。很多作家經常抱怨,教學把他們搞得很慘,因為教書影響了寫作。為此,她感到很氣憤。一般來說,她瞧不起那些沒有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的人。她相信,除非很窮,否則,大多數人要謀生還是沒有問題的。而對她來說,把生活保障淩駕於自由之上,這是很可悲的選擇。這很奴性。
她認為,至少在我們這個文化裏,人們比他們認為的更加自由,他們也比他們似乎樂意承認的有更大的選擇權。她還認為,別人對待你的方式,如果不是全部,大多都在你自己的掌控之中。她總是追著我去掌控。不要讓別人欺負你,她這麼威逼我。
這讓我想起了另外一個我喜歡的故事。
桑塔格的規則(8)
她說:「我知道你不會相信,可我在你這個年齡的時候,我更像你,而不像現在的我自己。這一點我可以證明!」那天,正好劇作家瑪利亞‧艾琳‧福恩斯要來訪。大約二十多年前,福恩斯和蘇珊曾經是情人。那時蘇珊和丈夫離了婚,搬到了紐約。福恩斯到達後,蘇珊給我們做了介紹,馬上說:「告訴西格裏德,你遇到我的時候我是什麼樣子的。說吧,說吧!」
「她是個白癡,」福恩斯說。
蘇珊大笑,笑完之後,她對我說:「我要說明的是,你也還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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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到賈維爾‧瑪利亞斯說,一個作家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就是太把自己或者自己的作品當回事。我認為我是理解其意的。我想,我甚至同意他的說法。我想,如果我年輕的時候也這麼認為的話,我的生活就會快樂得多。我甚至可能成為更出色的作家。然而,在早年有個對#小說 作家這一職業持一種崇敬、不挖苦態度的人作為榜樣,我還是持感激之情的。(「你必須把它視為生活方式。決不能把它視為職業。」)
在弗吉尼亞‧伍爾夫的生活中,文學似乎是一種宗教信仰,而她是這種信仰的一個牧師。蘇珊讓我想起了托馬斯‧卡萊爾這個過時的被誇大的人物:這個英雄式的作家。不可能有更高貴的追求、更偉大的曆險、更有回報的探索。她和伍爾夫一樣,崇拜書籍,認為永恒的閱讀就是天堂。
她說:「有些作家揚言,你要不是嚴肅作家,要不是如饑似渴的讀者,兩者不可兼得。對這樣的作家,你可以不予理睬。」(我記得,V.S.奈保爾和諾曼‧梅勒就是這樣的兩位作家。)畢竟,重要的是思想活力,要完全擁有那種活力,閱讀是必須的。一天讀一本書,這目標並不高(雖然這是我自己無法完成的)。因為她,我開始快速閱讀。
因為她,我開始在我獲得的每一本新書上寫上我的名字。我開始從報紙和雜志上剪下各類文章,把它們歸類放進各種各樣的書籍裏。像她一樣,我讀書時總是手裏拿著一支鉛筆,為了畫線。(絕不能用鋼筆。)
桑塔格的規則(9)
在學校的時候,我跟伊麗莎白#小說 ‧哈德威克學習過。雖然她有的時候也在鼓勵我們,可我總是從她那裏得到這樣的感覺:假如我全身心投入作家的生活,那我得到的不幸福感會比成就感更多。後來幾年中,每次我跟她說話,我注意到,她幾乎總是先問我的愛情生活,然後才是我的寫作(「你和那個不錯的年輕人還在好嗎?」)。她過去常常對她巴納德的學生說,當作家,你得對生活實實在在感到厭倦才行。我有點不相信她認為男人也是這樣的。
和蘇珊在一起,我覺得自己似乎得到了允許,要把畢生都投入到這兩種方式中去——閱讀和寫作——而要證明這是對的,經常又是很難的。很顯然,不管這有多麼困難、多麼令人沮喪、多麼令人望而生畏——而且,不管寫一本書可能像是多長時間的懲罰——她也不會選擇別的路;她不會想要別的生活,她只要目前所擁有的生活。
「你得注意每一個逗號。」「作家的標准越高越好。」「一點也不用擔心你會太執著。我喜歡執著的人。執著的人會創造出偉大的藝術。」一整架的書,為的是寫篇二十頁的文章;花好幾個月時間寫作、修改,在那二十頁文章寫完時已經用完一整令的打字紙——對嚴肅作家來說,這當然很正常。滿意?「我經常認為,我寫的所有東西都很糟糕,」她說。當然,你寫作不是為了讓自己感覺很好。你寫作不是為了自己快樂(不像讀書),或者為了宣泄情緒,或者表達自己,或者為了取悅某些讀者。你是為文學而寫作,她說。從來沒有為你寫的東西感到滿意,這一點錯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