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時到來的貞香在人群中使勁鼓掌,興奮得兩頰緋紅。由於惦記姐姐的婚事,貞香上罷一節課就溜到這兒了。看了張小坤的表現,再看看姐姐貞蘭的表情,她心中有數了。心想,恐怕這張小坤就是我未來的姐夫。她為姐姐高興,小嘴一抿,臉上露出笑容。
「咦,姑娘,你樂啥?」
丁一芳站在貞香身旁,被她的純真和俏麗所吸引。她望著台上,身姿單薄清逸,淺淺地微笑,淡淡地矜持,最最難忘的是她生了一雙晶瑩顧盼的丹鳳眼,眼角微微上揚,恰有說不出的嫵媚和嬌俏。
她轉臉看著他。
他微笑著看著她說:「請問小姐芳名?」
她回答:「我叫貞香。」
「嗯,貞香,好名字。……你是貞蘭的妹妹吧?」他朝台上努努嘴,又問:「你也喜歡這『比技招親』?」
她仍然盯著台上仔細地瞅著,嘴角的笑意表明她對未來的姐夫很滿意。
他咳嗽一聲,希望引起他的注意。「嗯,貞香,我們認識一下吧,我是唱皮影戲的……」
「你說什麼?」她回過臉來,帶著一絲歉意地問:「你說你是唱皮影戲的?」
他點頭。
這個男人面容清瘦,眼光炯炯有神,頭發烏黑發亮,尤其是額前搭著的一縷卷發與眾不同,她不禁多看了一眼。
「我叫丁一芳。哎,你還沒有回答我,喜不喜歡台上這出戲呢。」
她仍然不回答,微揚下巴問:「你來應選嗎?」
「不,我來瞧熱鬧。」他坦然一笑。
她好像有點失望地「哦」了一聲,看著台上心不在焉地回答他。「是啊,我喜歡這『比技招親』。」說著,她低頭抿嘴笑了一下,好似自言自語輕聲說:「能隨意挑選自己喜歡的人,不搞『拉郎配』,多好啊……」
說罷「拉郎配」,她突然感覺不好意思,臉一紅,閃身走了。走時,回眸一笑,那一笑醇美嬌憨,讓他怔怔地呆立。
好一個貞香!他盯著她的背影,嘴裏喃喃念叨她的名字,再瞅瞅台上已覺了無趣味,便隨即轉身離開,消失在巷子口。
台上的張小坤正被眾人叫好,李萬順看著起勁情不自禁的舉起手,把手舉到頭頂上,沖台上拍巴掌,拍個不停。他的手拍紅了,拍疼了,還一個勁兒的拍,那興奮的樣子就像被打了雞血一樣。
貞蘭見了父親的表現,再看看張小坤,心裏琢磨開了:這強壯的漢子雖笨口拙舌不善言辭,可看起來很實誠,他一定會疼女人的;況且他無親無故,孤身一人漂泊多年,心裏一定很渴望親情。有這樣的男人做丈夫,此身有靠了……貞蘭想得入神,忘了身處何地,李萬順跨上台走到貞蘭身旁,低聲對她耳語著什麼,只見貞蘭的臉泛起一陣紅暈,她瞅瞅張小坤,執扇子的手垂下來,露出整個臉,她深深的點了一下頭,點罷頭,手執扇子站起身,移動三寸金蓮,被適時出現的母親攙扶著走下台去,只給大夥兒留下一個婀娜的背影。
「小姐點頭了!」眾人心領神會,紛紛議論。
幺狗走上台大聲宣布:「李家的女婿選定了,就是張小坤!」
「好,小姐的郎君選得好!」
貞蘭的表情和體態早已深入人心,台下的人盯著小姐的背影,一片喝彩聲。
台上的張小坤靦腆的笑著,低頭忙亂的收拾東西。台下眾人意猶未盡,他們笑鬧著久久不肯離去。人們恨不得這「比技招親」就象連本大戲一樣,直演到新人成親入洞房。
李萬順向大家揮手,連連笑著說:「多謝多謝!多謝眾位鄉親捧場!到時,請你們來喝喜酒!」
天隨人願啊,李萬順竊喜。他想,這「比技招親」可是我李萬順有生以來最愜意的事。他感到自已一下子有了膀臂,有了後盾。他走近張小坤,讓他拎起包裹,跟隨自已回家。
張小坤在眾目睽睽之下被簇擁著,跟著李萬順走了。對張小坤來說,他不用再浪跡天涯,四處飄泊了。他將有一個家了。
第十二章 婚床珠淚
女婿入贅是大事,李萬順按風俗辦事,婚事辦得隆重又氣派,煞是光鮮了一場。從張小坤跟他進門的第一天起,李萬順命家人收拾了一間屋,讓張小坤住下,第二天一大早,又令貞蘭收拾物品,讓幺狗牽毛驢護送她回到鄉下姥姥家,住進了那個叫鐘滾‧‧的鄉村老宅。就這一出戲,恰是最為講究的禮節,為的是招贅嫁女兩不誤,雙喜臨門。
貞蘭在娘家和姥姥住滿一個月,李萬順請算命先生擇了一個吉日完婚。到了婚慶吉日,吹鼓手吹吹打打,鼓樂伴行,花轎抬到姥姥家去迎親。這邊廂,李家門裏一幹人熱熱鬧鬧等在家門前,列隊兩排等候新人。花轎還沒進城門,鞭炮鑼鼓迎出去,把東門老街震得呼天海地。雖說是女婿入贅,可嫁女的規矩一樣沒少:踢轎門、請出轎、牽新人上廳堂行交拜禮。貞蘭不枉當一回新娘,照樣坐花轎「出嫁」,享受原滋原味的良辰美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