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識她?」 「不,我只是知道,昨天晚上她去找過你,可你不在。 」 「你怎麼知道?」 「很簡單啊。 賓館裏跑出個人頭,所有的客人都搬走了,只有你和我除外。 我是因為外出錯過了精彩的一幕,回來後趕上了人們匆匆換房的場面,才從服務員的口中得知發生屍體的事情。 而告訴我這消息的人,正是現在的死者。 」 精彩…… 「那麼,你又怎麼知道她找過我。 」 「別緊張,朋友。 剛才說了,我並不是凶手,只是回來的時候,順便索要了整個三樓的居住情況,發現只剩下你和我兩人。 自然對你也多些關注,更何況你是屍體發現者。 晚上十一點的時候,我聽到走廊裏有腳步聲,從我的門前經過。 我覺得有些奇怪,就悄悄開門看了一眼,發現有個服務員停在你房門前。 猶豫了一下又走回來了,當然,她看到我嚇了一跳。 我問她有沒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她慌張之間什麼話都沒說就跑開了,但我記住了她的樣子。 這些,她都沒對你說起?」 「你剛才這句話,」艾蓮也掏出一支煙,沒急著點上,用懷疑的目光緊緊盯住那人,「你說,她沒對我說起,那麼,你也知道她後來找到我了!」 「是啊,」男人這次笑得更隨和,「我也沒必要隱瞞。 因為賓館出了命案,我也不可能不好奇。 而有服務員悄悄找你這個屍體發現人,不能不讓人想些什麼。 我本打算等你經過我房間的時候告訴你一聲。 可你是什麼時候回來的呢?我沒有聽到腳步聲。 」 「是的,那是我的習慣。 」 「很好的習慣,」那人接著說,「可這些無法避免我對你這個人的好奇。 因此兩三點的時候偷偷在樓層裏轉了兩圈,我注意到你的房間有電話的響動,隨後你就出去了。 因此我猜想你可能是去見那女孩兒了。 」 「很大膽的猜測,也很准確,那麼你知道什麼人可能殺死她嗎?」 「這不是你要解決的問題嗎?怎麼能問我!朋友,我知道的就是這些,但願對你有些幫助,好了,我得走了。 」那人說完,便站起來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是的,他說的對,這是我的問題,可我該怎麼做呢? 「喂,」那人走得很遠,又突然轉過身來,「喂,朋友。 我在昨晚回來的時候,索要過賓館記錄,那上面沒有318室出租過的記錄,難道這不是很奇怪嗎?」 「這話怎麼講?喂……」艾蓮站起來,可那人轉過街角,走遠了。 是的,318室沒有出租記錄,可是,昨天我們就已經知道了,有什麼……對了,這不可能…… 麥濤見到艾蓮失魂落魄的樣子,想不出勸慰的話來,只得跟著劉隊靜靜地離開了。 相處數年來,他第一次看到他那副德性,可又幫不上什麼忙,也是心懷愧疚。 可眼下不是內疚的時候,他便專心致志地檢查賓館登記。 隨後他又連續撥出了幾個電話,忽然,像被針刺過,他在坐椅上彈動了一下,「媽的,原來是這樣啊!」 「怎麼啦?」劉隊被他這麼一叫,也趕忙湊過來,盯著電腦屏幕。 「不,不是。 你看那個也沒用,還是聽我解釋吧,」麥濤得意地翹起腿,微微側著頭,饒有興趣地看著劉隊,不慌不忙地說道,「318室確實沒有記錄,但是我知道是誰把這間房子借給了凶手。 」 「你說什麼?你真的知道?!」 「嗯!是這樣的,我以前就曾經聽說前台服務員這差事很肥,當然,經理會更肥一些。 原因就是,他們有方法將客人的錢揣在自己口袋裏。 不過,那些大飯店的老總也意識到了這一問題,只是目前解決的方案還沒有出台。 想想看,假如電腦裏一直沒有318的出租記錄,那麼屍體的發現時間就應該提前,而不是在昨天。 首先,我們要回顧一下昨天法醫的報告,其中有一條說,屍體在被殺害之後,曾經被處理過,包括割下連著脖子的頭部,以及被冷凍什麼的。 但不論經過了怎樣的處理,這顆腦袋確實從三天前開始腐爛的,准確時間是6月23日到24日之間。 那麼也就是說,即使被害人有可能是在這個房間裏被殺害的,這顆頭顱也是在23或者24日才被從冰箱裏取出來。 細一想就會發現,這房間是凶殺現場的可能近乎於零!因為,賓館裏的冰箱很小,不可能放下整個屍體,如果凶手在這裏殺人,而我們又沒有找到頭部以外的部分,只能是被他移走了。 可再怎麼說,賓館也是個公眾場合,帶著一具開始腐爛的屍體離開怎麼想都是極度危險的。 所以,凶手應該是在別的地方殺了人,而後把腦袋割下來冷藏,最後又帶到賓館裏,等到有人發現。 但是這就和我們在現場發現的大量血跡相矛盾,但卻和另一件事吻合,艾蓮曾看見了一個身穿雨衣的人,臉部塗著迷彩油,雨衣上帶著血。 而這一次的頭顱同樣沒有舌頭,會造成大量的血液湧出,很可能和第一次一樣,凶手用容器盛了這些血液,而後帶來賓館一番淋灑。 這個問題放在一邊,我們回頭來看看賓館的工作。 在這裏,工作崗位是有嚴格區別的。 客房是客房,前台是前台,不容混淆。 所謂前台就是我們一進大廳看到的兩位服務小姐,當然不可能總是那兩位,每天都要換班!而客房服務員並不會出現在前台,她們跟隨自己的領班,在各個樓層值班。 而客房的服務員,會對她所處這一層的所有房間了如指掌,哪一間是空房、哪一間是髒房、哪一間的有人居住,或是客人不希望有人打擾,她們必須做到心中有數。 比如客人一旦搬走,她們就要進去打掃、整理,一切收拾妥當之後,便會通知前台,說『某某房間可以出租了』,這樣前台就會更新登記,將房間租給客人。 而那些空房,每天都要檢查、整理,即使可以一天偷懶,也不可能長時間偷懶,除非領班不想幹了。 那麼,318室三天沒被出租的記錄就顯得很不現實,因為那樣,最多到命案發生的第二天,服務人員就會發現屍體!可是直到昨天,屍體才由對門的客人以及艾蓮發現,這就說明,在客房服務員的眼裏,這個房間一直是處於有人租住的狀態,而且,必然得到了這樣的指示,說那位客人不需要打掃,也嚴禁別人打擾!最好您現在派個人找領班問問這件事。 」 劉隊剛要打電話,麥濤繼續說:「我昨天也沒有想到,其實是個嚴重的疏忽。 因為服務台所根據的數據是由前台提供的,那麼必然有某位前台小姐對客房下達了錯誤的指示。 也就是說,前台開出一個房間,給客房留下虛假的印象,認為這個房間已經有客人了,才不會隨便進入。 我一直認為,所謂的『很肥』就是前台和客房領班一起對電腦記錄作了手腳造成的。 比如,我來到這家賓館登記了一個房間,假設就是318室,前台收了我的錢,卻並不作電腦記錄,她拿出一部分錢來打點客房領班,領班收了錢分給其他服務員,大家就會按照正常的打掃方式處理這間其實有人居住,而登記為空房的房間,老總們從電腦登記上不可能查出什麼。 當然這也是鋌而走險,如果老總或是經理臨時要用那間客房,那麼當事人也只有被開除的下場。 然而這種情況畢竟少之又少,因此很多飯店的收入就這麼揣進了個人的腰包!在這起案件中,不但發生了這種情況,而且還出現了完全相反的局面。 某個服務員,我想很可能就是死者薛婷婷本人,她在23、4號那天正好呆在前台,出於某種原因,必須為凶手提供318室的房卡,當然,隨便哪間客房都無所謂。 她偽裝開出了318的出租單據,但實際上只是供凶手使用。 凶手可能給她錢了,也可能是她自己墊上的,或者再轉移另一個房客的錢用在這裏。 總之,會讓318室有收入和記錄。 因此,三樓的客房就會接到這條信息,認為318已經有人居住,也確實有個人——死人!而且客人不希望打擾!但是我剛才打了幾次電話,詢問我的朋友這個想法是否成立,其中有一個綽號『老威』的兄弟對我說那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他告訴我,假作電腦記錄是絕對辦不到的事情,因為如果開出了一個房間並取得了收入,那麼最晚到第二天,這筆錢就會入賬,而且記錄會轉移到會計部門的電腦上,沒有相當的權限是絕對無法撤銷這個記錄的。 即使像『老威』這樣的部門經理也沒有幹涉會計的權力。 即使這家飯店的前台經理真的有這種權限,那也是不可能的。 殺人案不應該牽扯到這麼多工作人員,畢竟沒有人敢學孫二娘公然開黑店!但是他提出了另一種可能,綜合他的意見,我新的觀點是,薛婷婷根本沒有必要做什麼電腦記錄,因為除去客房部門的經理之外,沒有誰會去費力查看電腦記錄。 而24日是周五,隨後就是兩天周末,薛婷婷只要通過電話騙過一天就可以了,到了周末,經理們是要排班休息的。 一般來說,假如賓館有六層,那麼除去第一層大堂外,需要五個部門經理。 到了周末頂多會有兩個人值班。 而平均每天會有一百個房間被開出,也有差不多數目的客人離房,只有兩個經理,想查也是忙不過來的。 雖然這段時間陰雨連綿,客流量可能下滑,但人們一旦養成了懶惰的習慣就改不了了。 除此之外,只有那些飯店的文員們,擁有隨時查看的權力。 遺憾的是,漏洞正出在這兒,因為房間眾多,文員們能偷懶就偷懶。 還有一個人際交往的因素,除非你想整治某個前台,不然就不可能總是盯著她開出的記錄,大家都是能閉一只眼就閉一只眼。 因此,薛婷婷根本不必改動什麼記錄,就可以輕易弄出318的房卡,交給凶手。 接下來的問題是,吸引對門房客去查看的電視噪音是怎麼回事。 我的觀點是,三天過後,薛婷婷終於忍不住了,決定自己去查看一番。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最先發現那個腦袋的,不是艾蓮也不是對門客人,而是薛婷婷!她當時可能嚇得半死,也可能聞道血腥氣就跑啦。 但這都不重要,最關鍵的是,她下一步做出的決定。 因為是自己開出318房間的記錄,她不敢報案發現了屍體。 所以就將電視打開,把聲音調得很大。 然後等待別人發現,一般來說,中國的客人不習慣投訴,所以他們被電視噪音吵到之後,最有可能采取兩種辦法,一是打電話給客房服務人員,要求查看;二是自己過去發出警告,其實這兩者也沒什麼區別,反正發現者都不會再是薛婷婷了!我的兄弟對這個說法也有些異議,他認為薛婷婷是不會潛入客房的,因為從業人員私自進入客房是賓館紀律的一大忌諱——哪怕只是一間空房,除非她不想幹了。 但我覺得這件事無傷大雅,不管是薛婷婷還是殺手本人,都只是為了吸引人們的目的。 如果是殺手,那麼遊戲別人產生恐懼的心理更占上風。 總之,薛婷婷在做了這一切之後,還是感到恐懼,因為畢竟要挾她的家夥殺了人。 那個人還可能繼續要挾自己,最可怕的是,他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在巨大的壓力之下,薛婷婷看准了艾蓮的身份,既有美國綠卡,又和警方關系密切,才會找到她,使自己側面成為一個『汙點證人』。 但這也是一個冒險的行為,假如艾蓮私自告訴警方,她仍然會面對審訊。 甚至,我們該認為,如果沒有保密,也許她還不會這麼死掉。 」 「到現在為止,我得出了以下的各種推論。 第一,薛婷婷不是凶手,但可能被要挾,因此不得不幫助凶手,警方有可能在發現她並沒有處理的要挾物品;第二,23,24號薛婷婷值班,她將318室開出,利用職權之便給客房服務留了假消息,也可能為了避免暴露自己而沒有多嘴,反正只是時間問題;第三,昨天下午,有可能是她第一個發現了屍體,因為膽怯,將電視音量調大,引人注意;第四,她找到艾蓮,把自己知道的線索講出來,當然,隱去了自己開房的事實。 這些結論中,第一條,我們可以派出……對了,您已經安排人卻調查宿舍了。 至於最後一條,也就是她找艾蓮的原因,多少也是個側面證明,因為我並不記得昨天調查的員工裏有薛婷婷的身影,她理論上就沒機會看到那張合影照片,那麼,只能是她最先潛入房間時候看到的……」 麥濤話音未落,陳芳帶著兩名警員推門而入。 見二人正在談話,說了句抱歉,掏出一支信封,「劉頭,我們在被害人薛婷婷的房間裏發現了這個。 」 劉隊接過來,從中抽出數張照片,上面盡是些不堪入目的交合場面。 裏面的男人因為背對著鏡頭所以只能看到肉乎乎的後背,而身下的女人,赫然就是薛婷婷。 「不用說,」麥濤這時候打趣地笑了起來,「你們找到了要挾用的證據。 而且,上面應該沒有指紋才對,我估計連郵戳都沒有。 」 劉隊瞥了一眼麥濤,是的,他說對了。 「這東西在哪兒找到的?」他轉而去問陳芳。 陳芳由於聽到了麥濤的話,吃了一驚,「啊……這,這是在床下的一只箱子裏,上了鎖,我們把它撬開了……確實,沒有郵戳和指紋。 」 「很簡單啊,薛婷婷為什麼會被殺呢?當然有可能是凶手計劃之內的,可至少不應該是在夜裏三點後。 不管怎麼說,那個時候大家不是應該不是在睡覺麼?所以,那家夥知道薛婷婷找到了艾蓮,才打算懲罰這個多嘴的女人。 可他又是怎麼知道的呢?應該是跟蹤,有某種理由相信,他居住,或者說存在的位置和這裏不會很遠,也可能有個監視地點。 他既然能跟蹤薛婷婷,當然也就可以不把這封信送到薛婷婷能收到的地方,而沒必要郵購。 同時,這樣做也會給人造成強烈的不安感覺,認為對方是在自己可接觸的範圍之內。 我猜薛婷婷一定認為這個人是賓館內部的,所以才在外面約見艾蓮。 至於指紋,怎麼可能……」麥濤還沒說完,手機就響了起來。 第3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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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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