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樂意之至。 」 第二十九章 蒼蠅 「警官,我對你們這個地方的氣候真有點兒好奇,」戈夫對著坐在前面駕駛位的薩姆蘭說,「你們這裏一下雨,氣溫就會很低,但是晴朗的時候,就有足夠蒼蠅產卵的溫度。 」 「嗯,我們這裏晚上也是比較涼的,戈夫先生只穿那麼一點……」 「哈哈,你看我這麼胖,不會有事的。 」 「戈夫先生,我倒是有點兒好奇,不知道該不該問。 你是什麼時候認識那個好像沃勒醫生的人呢?」 「噢,這個可早了,十年前吧。 我去日本看望一位井上先生,他曾是我的學生。 碰巧那時候,井上先生和一位中國女士訂了婚。 女方的家人堅持要在中國舉行婚禮,我的假期又還沒有結束,所以也就跟去了,就是在那時候認識那個叫做艾蓮的年輕人,他可是個有趣的小夥子,我還去他家吃過餃子呢。 」 「你是他原來叫艾蓮嗎?那應該就是一個人了。 」 「噢?警官,你也是很早就認識他了嗎?」 「不,最近才見面的,我的一位英國朋友說起過他。 」 「哈哈,我想想,那個人是不是叫什麼,嗯……鮑。 皮,皮……」 「是保羅。 佩頓,你也認識他?」 「對對,就是保羅,我不認識,是艾蓮也就是你說的沃勒先生說起的。 很可惜,我去中國的時候,那個犯罪學家剛剛離開,無緣見面呢。 」 「那麼你是怎麼認識沃勒醫生的呢?」 「朋友的介紹,那個時候他剛剛幫助警方解決了兩起刑事案件。 我也聽了他對案件的分析,真是精妙得很呢。 他談吐幽默,對昆蟲和法醫也都有了解,我們就很快成為朋友啦。 」 「噢,我們到了。 」 在兩位警員打起大燈的照耀下,三個人先去看了屍體掩埋地。 屍體掩埋得似乎很淺。 蓋在臉部的一層浮土被扒開了,露出猙獰發青的面部。 面部一大塊肌肉剝落,連並一些肌纖維落在一邊。 這當然不是面具殺手做的,兩個受到驚嚇的年輕人報告他們曾經看到野狗。 薩姆蘭馬上發現有一些不對勁的地方,屍體的腳部也露了出來。 兩只腳幾乎都只剩下骨頭,左腳背的趾骨上還有一點殘留的皮膚。 「警官,這好像不太正常。 」瓊斯也注意到了這一點,戈夫正在一邊,小心地挖掘周圍的土壤,裝進他隨身攜帶的小瓶裏。 「是啊,按理說,野狗最先發現了屍體。 它啃食了屍體的腳部。 按順序應該拽著死屍把他往外拖。 屍體邁得這麼淺,這應該不難做到才對的。 為什麼要先挖掘屍體的頭部呢?」 「除非屍體的頭部本來就露在外面。 但如果那樣,野狗為什麼會先吃腳部呢,看來有可能這兩個部位都被放在了外面。 」 薩姆蘭不做聲,他在想這裏面有什麼意義。 隨後的挖掘工作解釋了這個疑問,屍體的軀體部分實際被掩埋得相當深。 而且軀體上方的土壤也有被野狗拋掘的痕跡,但是它似乎中途放棄了。 屍體被取出時成弓形,它被像一個駝背人一樣塞進了這個只有一米長的深坑裏。 屍體的末端被完全裸露在外,也就成了最先被肉食性動物發現的部位。 臉部似乎還蓋著淺淺的土壤,在屍體頭部周圍發現的散亂土壤似乎證明了這一點。 野狗在發現身體部分不易被發掘之後,轉而對著臉部展開了它的攻勢。 屍體的腳部發現了一些蛆,但是,它們實在是太小了,戈夫無法用肉眼分辨它們是哪一種蠅的幼蟲。 因為屍體的腳部沒有肌肉了,再者可能是野狗將它們也一並吞食了,發現的幼蟲不過幾條而已。 但是屍體頭部就大不一樣了,那裏有不少大個的蛆蟲還有一些蠅卵。 戈夫將它們小心的裝好。 至於為什麼要露出屍體的兩端,這個問題懸而未決。 「你們這麼晚在公路邊幹什麼?」薩姆蘭看到了拖車和工程車,但他還是問那兩個年輕人。 「警官先生,你也看到了,我們的車拋了錨。 實在是沒辦法。 」 「然後你們就走進樹林?」 「她,噢,我的女朋友聞到了很難聞的氣味,我想去過看一看,誰知道是屍體,打死我也不會去的。 」 這倒是,多虧了他們才能發現這具屍體。 「薩姆蘭警官,屍體身長六英尺,胸部有槍傷。 」 「胸部?」薩姆蘭驚訝地張大了嘴,「你說胸部?」 「是的,左胸部靠近心髒的部位。 」 第6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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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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