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前妻遇害的消息,這男人表示震驚和難過,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嘛。 王昭端詳了半天,沒瞧出什麼明顯的破綻來,就問:「您也明白,該問的我總是要問的。 昨晚九點到十點,您在哪兒?」「您問吧,我理解。 昨晚上公司搞項目會,我一直盯著,直到會議結束,大概十點半了吧,然後司機送我回家。 」男人略帶哭腔,啞著嗓子回答。 男人是一家公司的副總經理,一幫出席會議的員工都能作證,甚至其他公司的大客戶代表也從電話會議中清晰地看到了他的臉,這一點毋庸置疑,因為他正是會議的主持者。 「那好,您前妻最近跟您說過什麼不尋常的事嗎?或者她與什麼人接觸密切,讓您感覺到不對勁?」「老實說,沒有。 婚後我們達成一致,我的房產使用權歸她,直到她找到合適的住處為止。 搬出來的是我。 我們雖然離了婚,不過也沒什麼吵鬧的。 事後決定,除了孩子每周三、周六來我住處之外,我們互相不見面,也不過問對方的生活。 」「哦,是嗎?我剛從您前妻家出來,可沒聽說您昨天去接孩子。 」王昭注意到了少許破綻。 「是啊,不瞞您說,我升任副總是這半年的事情。 工作越來越忙,我親自照顧孩子也是力不從心。 所以後來都是我爸媽幫著照顧,我只是過去一起吃頓晚飯。 這兩周老兩口去外地旅遊了,所以就沒接孩子。 對了,您今天見到我女兒了,她還好嗎?」「嗯,還好,也不知道她媽媽的事。 」「那就好。 我昨天給前妻打過電話,說不過去接孩子了,沒想到……」「您給她打過電話?什麼時間?」「嗯,我想想。 開會之前,下午五六點的樣子。 她當時應該是在下班的路上,說去朋友家,很快就掛了。 」 王昭點點頭,也沒說什麼,又問了幾個問題,轉身告辭。 「那個……您看,我女兒的監護權……」他囁嚅地問道。 「如果您去要的話……」王昭笑笑,覺得這笑容也有些澀澀的味道。 就像水哥那樣,他忽然也覺得真佳子很可憐。 人死了,女兒的監護權自然也就歸了前夫,父母的問題遺留到了孩子身上,倒黴的只能是孩子。 不過家長裏短的瑣碎事,王昭顧不了那麼多。 他趕回警車裏,取出還在證物袋裏的陳真佳子的手機,查看電話記錄。 的確,真佳子在昨天下午接到過前夫的電話。 手機是舊款的,沒有通電話的時長記錄,不過仍然顯示真佳子在昨晚六點前,曾撥出三個電話。 前夫的敘述中有這樣一句話:「她當時應該在下班的路上,說要去朋友家。 」那三個號碼之中的一個,應該就是那位朋友。 如果她真的去了,那麼這位朋友很可能就是真佳子死前接觸過的最後一個人。 而這個人的嫌疑,也是最大的。 民間流傳著這樣一句話:「警察是不會給你打電話的,因為他們都會上門解釋。 」 也許對於慣犯來說,這樣的說法是合理的,不過天下哪有那麼多慣犯。 王昭並不知道這三個手機號碼的主人是誰,他當然要先打電話確認,並且就是用真佳子的手機撥打。 接電話的是一女兩男。 他們本來都以為會聽到真佳子的聲音,至少也該是個女聲,沒想到卻是個男人。 因此他們吃驚不小。 王昭一邊跟著那人進了屋,一邊環顧四面:房子寬綽,客廳很大,只是亂糟糟的,像是才舉辦過派對不久,靠枕扔得到處都是,茶幾上擺滿了酒瓶和幾盤還沒收拾的涼菜。 「坐吧。 」那人收拾出一塊空地,「喝水嗎?哦……好像只有啤酒了。 」 王昭擺擺手,繼續四處打量。 男人似乎是做平面設計的,要麼就是畫師,牆壁四周掛了一些作品。 王昭不懂藝術,但那些畫作看起來像模像樣的。 「這個,剛才電話裏我也說過了,您的女友遇害了。 」「哦!」男人劃拉開幾本雜志,也一屁股坐下了,飛快地撓著頭。 「您沒有什麼要說的嗎?」「說什麼?說我很難過?對,我他媽真的很難過!但是真佳子她不該昨天晚上跟野漢子跑了!」「野漢子?」這倒是沒想到的事情,「什麼野漢子?」「我他媽哪兒知道啊,半路殺出來的東西!」男人說著,忽然愣了一下,仿佛這才意識到此事很難解釋,「這個……唉,你們懷疑是我幹的,對吧?」 王昭不置可否地看著他,沒言語。 「算了,不管你們怎麼想吧,事到如今,我有什麼說什麼。 」「說什麼呢?承認你虐待女友嗎?」「靠!」男人長長地罵了一聲,「他媽的,她活該!」 不管此人是不是凶手,王昭都對他產生了一種厭惡感。 打女人先不說,還這麼理直氣壯,簡直是畜生。 「什麼叫活該?」他冷冷地質問著。 「這女人同時和好幾個家夥搞!」「你有什麼證據嗎?」「……」 算了,和他糾纏下去也是沒完沒了,還是問正經的才好。 想了想,王昭問:「你說昨天半路殺出個野漢子,是什麼意思?」「我跟你實話實說吧。 」也不知道這家夥是悲傷過度還是宿醉未醒,反正跟警察說話,他也是出口成髒,「沒錯,昨晚上她過來找我,我倆做愛了,怎麼了? 做完之後一起吃的飯,我就問她,前兩天夜不歸宿,幹什麼去了?」 王昭打心眼裏鄙視這孫子:好嘛,這麼重要的問題不早問,做完了你倒想起來了。 再說,人家又沒嫁給你,家裏還有孩子,你他媽管得著嗎?!「丫跟我說,加班。 哎,您想想,一幹培訓的,沒事加什麼班啊?還兩個整宿的夜班。 後來我倆就吵起來了。 丫當時穿著衣服呢,忽然踹了我一腳,開門就跑。 踹得還挺正的,我爬起來就追。 你想啊,丫穿著高跟鞋,還能跑得過我?轉過倆樓,我就瞧見她了。 她忽然崴腳摔在那兒,我心想這回行了,我讓你跑。 結果不知道怎麼搞的,忽然就冒出個男的來!」 一個喝醉酒的打女人的家夥,說著不堪入耳的話,王昭本沒什麼興趣,忽然聽到這一句,眼前便一亮。 「那人怎麼了?」他趕緊追問道。 「什麼怎麼,不怕你笑話,丫把我給打了!你瞅瞅!」男人脖子一梗。 王昭沒瞧見什麼,湊近了瞧,還是沒有什麼。 「瞧哪兒呢?瞧我手腕子!」「讓我瞧手腕子,你倒是伸出來啊!」 王昭一看,男人的右腕上確實有一大塊淤青,似是被人扭過。 如果說陳真佳子有這般力氣,那就太誇張了,確實像是男人所為。 「就這樣?」王昭眨眨眼,還問。 「對啊,就這樣,還能怎樣?」「他沒揍你啊?」揍你也活該!「這就行了,還他媽敢揍我?」「哦,之後你去哪兒了?」「哪兒也沒去,回家了唄。 」——這還真是個夠爺們兒的男子漢的做法!「陳真佳子呢?」「我他媽哪知道,跟那野漢子回家睡覺去了吧?昨晚上我一幫哥們兒都來了,那小子肯定也住這邊,回頭叫我們碰見了,嘿,不弄死丫才怪。 」 誰弄死誰呀!王昭在心裏罵了句。 這本來只是王昭無心的咒罵而已,沒想到當天晚上,咒罵便應驗了——這家夥真的被人弄死了。 而且死狀慘不忍睹,腦袋都快讓人撅下來了……如果將世界上最具有懷疑精神的職業排出個TOP5的話,警察和教師絕對名列前茅。 他們懷疑別人的性格並非與生俱來,而是隨著從業時間的增長,慢慢地變成了一種天性。 王昭相信他說的話嗎?不!一個醉鬼,一個打女人的男人所說的話,即使在普通人看來,也不太具有說服力,更何況是警察了。 可王昭又找不出什麼懷疑的理由來。 真佳子昨晚的確和其他男人有過接觸,只不過她男友可能將這事情誇大了而已。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推斷呢?其原因就是真佳子腳上那雙不倫不類的鞋子。 一雙鞋所附帶的信息並不多,可王昭在停屍房和證物組確實仔細地觀察過,這也不需要什麼過人的眼力。 鞋子的尺碼是38的,穿在真佳子的腳上略微有些顯大。 當然了,這不算什麼關鍵線索。 現在的鞋子由於生產廠商的不同,尺碼經常並不統一,一個人的家裏既可以有38號的鞋子,也可以有37號甚至39號的,不足為奇。 這早已不是「文革」的年代了,當然沒必要將尺碼、顏色、模樣都統一化。 不過,王昭此前去過真佳子的住所,注意到了一些事情。 據真佳子的前夫交代,他們離婚後,房子便留給前妻,以便她帶著孩子有個固定的住所。 然而王昭卻發現,這三居室中的某一間臥室裏,堆放了許多搬家用的紙箱,其中的一個紙箱裏放了些日用的小物件,都有使用過的痕跡。 這就產生了至少兩種合理的推論:1.真佳子或許曾經搬出過,在他們分居或發生嚴重爭執的時候,最後由於離婚協議,她又搬回來了,不過那時候搬家打包的用品有些是從未拆封的,因為用不著;2.離婚後真佳子可能找了新的男友,確定了關系,打算搬過去住,可後來不知怎麼的,這事情吹了,准備好的箱子也就沒有再拆封。 至於後一種可能性,王昭瞥了瞥她醉酒的男友,心想也沒准就是他,畢竟打女人的毛病不會在戀愛初期就發現。 當然也還有是別人的可能。 問題在於,王昭查看了真佳子住所的鞋櫃,裏面的鞋子雖然都不算很新,但至少也都是這兩年的款式和風格,與她死時腳上穿的這雙很不相同。 看來這雙鞋不僅是不合腳,還並非真佳子的所有物。 為了驗證,王昭便拆開了幾只箱子。 在其中的某一只箱子裏,確實找到了幾雙舊鞋,尺碼不同,風格截然相反。 真佳子不穿高跟鞋的時候喜歡穿運動鞋,普通的平底鞋一雙也沒有!那麼,鞋子有沒有可能出自這男人的家呢?王昭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啊?要看我的鞋櫃?為什麼?」男人問。 王昭撇撇嘴,也沒作答。 反正警察要看,你就不能不給看。 鞋櫃裏除了一雙小巧的女用拖鞋,就再也沒有女人的東西了。 這是否證實了他說的話呢?真佳子和他發生口角後,逃了出去,在路上崴了腳,然後半路殺出個程咬金,嚇跑了男友,帶走了她?有點扯!平心而論,王昭覺得這件事相當扯!至於男友手腕上的淤傷——對這樣一位冒冒失失的醉鬼來說,招貓逗狗的隨時都可能惹禍上身。 可是眼下又沒有其他任何站得住腳的可能,姑且就相信他所說的吧。 需要把他帶回警察局嗎?似乎沒這個必要。 瞧瞧他的身形,也不像是能掰斷人脖子的架勢。 於是王昭對他的DNA進行取樣,拿回去檢驗,也算是能交差了事了。 水哥不是說了嗎,真佳子死前曾與男人有過性行為,應該是自願,那八成就是他了。 DNA的取樣過程,中外都沒什麼區別,不必贅述。 王昭警告了這男人,讓他老實在家待著,隨時聽候傳訊,便告辭離開了。 他其實應該把他帶走,至少帶回警察局關一個晚上,這樣就不會又鬧出人命了。 王昭犯下的錯誤直到第二天才會應驗。 不過現在,他完全想不到這麼多。 他沿著樓梯下了樓,並沒有馬上離開小區,而是按照真佳子男友的提示,在附近轉了轉。 無論真佳子是如何崴了腳,至少她連鞋跟都沒有留下,也許是被清潔工掃走了吧。 王昭沿街繞過了幾幢樓,來到那男人描述的位置。 他抬頭看看鄰近的兩座高層塔樓,又四處張望,幾個垃圾筒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掀開了一只垃圾筒的蓋子。 嗬!一股惡臭嗆到眼睛,餿了的西瓜流著湯,綠豆蠅直撞腦袋。 他趕緊扣上蓋子,往後退了幾步。 有個美國電視劇叫作《CSI》(《犯罪現場調查》),裏面的偵查人員老是翻找垃圾箱取證。 王昭可不打算這麼幹,一來是這垃圾箱太髒,下不去手;二來也是因為真佳子的屍體被發現時,隨身財物一應俱全。 凶手是徒手殺人,自然不可能留下什麼凶器。 更何況現在垃圾箱裏的東西不多,顯然早上已被清理過了。 又轉了兩圈,走訪了附近幾家飯館和小賣部,沒人記得昨晚發生的那一幕。 徒勞無功,他只好返回警察局。 時值夏秋之交,天變得短了。 傍晚時分,太陽隱退,天慢慢就擦了黑。 這時候,艾西仍在他的公司裏上躥下跳,忙著他的商業計劃。 麥濤陪老婆逛了一天街,精疲力竭地把大袋小袋往車上裝。 只有唐彼得優哉遊哉,無所事事。 唐彼得年歲大了,不習慣看電影都去網上下載,更不願意窩在電腦前,一坐就是幾個小時。 他總是到附近的小攤上,花十塊錢買盜版的DVD回家看,至少可以把腳放在小凳子上。 第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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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裙子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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