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一種密室殺人,案發現場的房間真的是完全緊閉,既然如此,兇手沒從房間逃出來的原因,是因為兇手根本不在房裡。 解釋如下: 一、這不是謀殺,只是一連串陰錯陽差的巧合,導致一場像謀殺的意外。 先是,房間尚未上鎖之前,裡面可能發生了搶劫、攻擊打鬥,有人挂彩受傷,傢具也遭到破壞,情況足以讓人聯想到行兇時的掙扎拚鬥。 後來,受害人因意外而被殺,或是昏迷於上鎖的房間內,但所有事件卻被當作發生於同一時間。 在這個例子中,引起死亡的方法,通常是腦部破裂。 一般的推測是棍棒造成的,實際上卻是傢具的某個部位,也許是桌角或是椅子突出的邊緣,不過最常見的對象,其實是鐵制的壁爐罩。 總之,自從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冒險故事《駝背人》問世以來,這個殘忍的爐罩,著實殺害了不少人,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死亡事件都貌似謀殺。 此類型的情節中,包括解開兇手之謎在內,解答部分最令人滿意的作品,要屬加斯頓·勒魯的《黃色房間的秘密》,堪稱是史上最佳的偵探故事。 二、這是謀殺,但受害人是被迫殺他自己,或是誤打誤撞走入死亡陷阱。 那可能是一間鬧鬼的房間所致,也可能被誘引,較常見的則是從房間外頭輸入瓦斯。 不管是瓦斯或毒氣,都會讓受害人發狂、猛撞房間四壁,使得現場像是發生過困獸之鬥,而死因還是加諸於自己身上的刀傷。 另一種從中延伸的變體範例,是受害人將樹枝形燈架的尖釘穿進自己的腦袋,或是用金屬絲網把自己吊起來,甚至用雙手把自己勒死。 三、這是謀殺,方法是透過房間內已裝置好的機關,而且此機關難以察覺,它隱藏在傢具上頭某個看似無害的地方。 這個陷阱的設計,可能是某個死去多年的傢伙一手完成,它可以自動作業,或是由現任使用者來重新設定。 它可能是現代科技所延伸的邪惡新發明。 譬如說,話筒裡面藏著手槍機械裝置,一旦受害人拿起話筒,子彈就會發射,並貫穿他的腦袋。 還有一種手槍,板機上面系著一條絲線,一旦水結冰凝固時,原先的水就會膨脹,如此隨即拉動絲線。 我們再舉鬧鐘為例,當你為這個鬧鐘上緊發條時,子彈便會射出來;或者(鬧鐘是受人歡迎的兇器),我們有另一種精巧的大型掛鐘,它上端安放了可怕的鏗鏘鈴聲裝置,一旦吵鬧聲響起,你想要靠近去關掉它時,只要你一觸碰,便會擲出一把利刃,當場劃破你的下腹。 此外,有一種重物,可從天花板擺盪下來,只要你做上高背椅,這個重物的威力,包準敲得你的腦袋唏巴爛;另有一種床,能釋放致命的瓦斯;還有會神秘消失的毒針、會—— 「你們明白了吧,」菲爾博士以雪茄指著每個人:「當我們研究了這些五花八門的機關陷阱之後,才真正進入了『不可能犯罪』的領域,而上鎖的房間可就算是小兒科了。 這種情況可能會永續發展,甚至還會出現電死人的機關。 置於一排畫像前的細繩,可以接上電;棋盤可以充電;甚至手套也可以讓人通電致死。 傢具之中的任何對象,包括茶壺在內,都能置人於死地。 不過這些伎倆,現在似乎沒人用過。 所以,我們接著說下去: 四、這是自殺,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謀殺。 某人用冰柱刺死自己,然後冰柱便融化了!由於上鎖房間里找不到兇器,因此假定是謀殺。 或者,某人射殺他自己,所用之槍縛繫於橡皮帶尾端——當他放手時,槍械被拉入煙囪而消失不見。 此伎倆在非密室的情形下,可改成槍枝系著連接重物的絲線,射擊后槍枝被迅速拉過橋樑欄杆,隨即墜入水中;同樣的方式,手槍也可以猛然拂過窗戶,然後掉入雪堆里。 五、這是謀殺,但迷團是因錯覺和喬裝術所引起的。 譬如,房門有人監視的情形下,受害人被謀殺橫屍於室內,但大家以為他還活著。 兇手裝扮成受害人,或是從背後被誤認為受害人,匆忙地走到門口現身。 接著,他一轉身,卸下所有偽裝,搖身一變,換回原本的樣貌,並且立刻走出房間。 由於他離去時,曾走過別人身邊,因而造成了錯覺。 無論如何,他的不在場證明已成立;因為後來屍體被發現時,警方推定的案發時間,是發生在冒牌受害人進房之後。 六、這是謀殺,兇手雖是在房間外面下手的,不過看起來卻像是在房間里犯下的。 「為了方便解釋,」菲爾博士中斷分類的話題。 「我把這種犯罪歸類,通稱為『長距離犯罪』或『冰柱犯罪』,反正不管它們怎麼變化,都是基本雛形的延伸。 我剛說過冰柱的案例,你們應該都明白了。 門是上鎖的,窗戶小到兇手無法穿過去;但受害人顯然是在房間內被刺殺,而且兇器也下落不明。 好啦,冰柱仿如子彈一般從房間外面發射進來——然後它融化地無影無蹤。 我相信,AnnaKatherineGreen(1846-1935,美國推理女作家先鋒)是偵探小說中使用此詭計的第一人,她的那本長篇小說名為《InitialsOnly》(1911)。 「(順便一提,某些詭計會發展成各支流派,她的確是居功厥偉。 五十多年前,她發表的首部推理小說中,就創造了兇殘秘書殺死僱主的故事,而且我認為,從今日的統計資料可以證明,秘書仍是小說中最常見的兇手。 而當今最受歡迎的推理作家,正是有樣學樣,也以『好人』來稱呼他的兇手角色。 不過這些時日以來,只要有大宅存在,秘書仍然是最危險的人物。 ) 「繼續冰柱的話題。 它的實地運用,得拜麥第奇(Medici,十五至十六世紀中,義大利佛羅倫斯市望族,對文藝、美術的保護頗有貢獻)之賜,而且在一篇令人讚賞的《FlemingStone》故事裡,引用了一首關於戰爭的諷刺詩,內容提及第一世紀的羅馬衰亡路,冰柱在其間提供了亡國的原因。 藉由十字弓的助力,冰柱被發射、投擲、拋出,在HamiltonCleek(《FortyFaces》書中的迷人角色)的冒險故事裡,也有異曲同工的元素;可溶解的投射彈、鹽塊子彈,甚至還有凍結血液所製成的子彈。 「冰柱犯罪理論證明了我的觀點:屋內的兇案,可以是屋外的某人乾的。 這裡還有一些其它可能。 受害人被刺,兇器可能是內藏薄刃的手杖,它可以穿過夏季別墅周遭盤繞的編織物,一擊得手就收回;或者,受害人可能被刀刃所刺,由於刀身過於細薄,因此他毫無知覺自己受傷,然後當他走入另一個房間時,才猝然倒地斃命。 抑或是,受害人被引誘探頭出窗;從下面無法爬到這扇窗戶,但是從上方呢,冰塊卻能夠下墜,並狠狠重擊他的頭。 腦袋被砸得開花,但兇器卻找不到,因為它老早就融化了。 「在這個標題之下(其實放到第三項標題之下,也很合適),我們還可以列舉出利用毒蛇或昆蟲來殺人的手法。 蛇不但能隱匿於衣櫃和保險箱,也可以靈巧地躲藏在花盆、書堆、枝形吊燈架以及手杖中。 我記得一個非常誇張的個案——把琥珀制的煙斗柄,刻成古怪得蠍子形狀,受害人正要把它放入嘴裡,雕刻物居然活過來,變成一隻活生生的蠍子。 不過,若說到上鎖房間命案中最驚人的長距離謀殺手法,各位,我向你們推薦一篇偵探小說史上最精採的短篇故事(事實上,還有幾篇非常出色、同樣齊名的第一流傑作,如ThomasBurke的《TheHandsofMrOttermole》、切斯特頓的《通道上的男人》、雅克·福翠爾的《十三號囚房的難題》。 )它就是MelvilleDavissonPost《TheDoomdorfMystery》——這位從長距離之外行兇的刺客,即是太陽。 太陽光穿過上鎖房間的窗戶,照射在都多爾夫擺於桌上的酒瓶,由於瓶內裝的是未加工的甲醇白酒,因而形成了火鏡(即集中陽光而生熱的凸透鏡),而掛在牆上的槍經由光線一射,正好點燃了雷管:因此躺在床上的可憎傢伙,胸膛自然被轟的血肉模糊。 還有……且慢!阿哈,我最好適可而止了;現在,我就以最後一個標題,來為分類工作劃下完美的休止符吧: 七、這是謀殺,但其詭計的運作方法,剛好和第五項標題背道而馳。 換句話說,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時間,比真正案發時間早了許多。 受害人昏睡(服了麻醉藥,但沒有受傷)在上鎖房間里。 所以用力撞門,也叫不醒他,這時兇手開始裝出驚恐的模樣,先強行打開門,接著一馬當先衝進去,刺殺或切斷被害人的喉嚨,同時讓其它在場的人覺得看到了其實沒看到的東西。 發明這種詭計的IsraelZangwill,應可獲得無上的榮耀,因為後人仍舊在沿用他的創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 這種詭計曾用在(通常是刺殺)船上、陳年老屋、溫室、閣樓,甚至是露天戶外。 在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絆倒,然後昏迷不醒,最後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 所以…… 「慢點!等一下!」哈德利連忙插嘴,並重拳打在桌上以引起大家注意。 意得志滿的菲爾博士,正是一副口若懸河、欲罷不能的神情,他堆滿笑容,和氣地轉身看著督察。 哈德利接著說:「你的分析或許非常棒。 上鎖房間的所有可能狀況,你全都研究了——」 「所有的情況?」菲爾博士睜大眼睛,哼著鼻子說:「還差的遠哩。 有一些很特殊的類型,我還未將它們一網打盡,並且找出其中的玄機;這只是一份即席發表的粗略大綱;不過有朝一日,我會全部整理出來的。 我正要說到其它的類型:為了要讓門窗從房間內鎖上,所以手段上得運用各式各樣會騙人的門窗。 哼!哈!因此,各位先生,接下來我——」 「還不行,」督察頑強地說道:「我要對你所說之事提出質疑。 你說從這些不同類型的花招噱頭中,我們可以得到一點端倪。 你陳述了七個要點;但是,根據你提出的類型,能適用於本案的,一個也沒有。 你下了整個標題:『兇手沒從房間逃出來的原因,是因為案發時間兇手根本不在房裡』,這完全不符合本案!除非米爾斯和杜莫兩人都在撒謊,不然我們唯一能確認的事情,就是兇手真的在房間里!這你怎麼說呢?」 貝特斯的坐姿挪前了些,當他俯身靠近信封袋時,桌燈所散發的紅色燈光照在他的禿頭上,也反射出微光。 他以純金的鉛筆,抄寫整齊端正的筆記。 現在,他張開突出的眼睛,凝視著菲爾博士,臉上的眼球似乎是更加突出,更像蛙眼。 「呃,是的,」他短咳了一聲:「但第五項卻是能引人聯想,我是這麼認為——利用錯覺!可不可能米爾斯和杜莫夫人其實沒看到有人走入房內;他們只是不知為何一時被愚弄了;或者,當時整個情景,像是幻燈機打出來的錯覺?」 「想用錯覺的理由絆住我,」哈德利說:「抱歉!這一點我也考慮過了。 昨晚我已經逼問過米爾斯,今早又找他盤問了一兩回。 反正,無論兇手是何方神聖,他絕不是一個錯覺,他真的走進了房間。 他是那麼貨真價實,活蹦蹦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走起路來都快讓走廊擺盪搖動起來。 他真實到能說、能動、能用力關門。 菲爾,你同意吧?」 博士鬱悶地頜首。 他在熄火的雪茄上噴出一口空煙。 「喔,是的,我同意。 確實是真有其人,而且他真的走入房內。」 「實際上,」杜莫召喚侍者再添加咖啡,而哈德利接著說道:「就算我們聽起來的是謊言,就算那是幻燈機投射的陰影所造成的,但影子總不會殺了葛里莫吧。 兇器是一把堅硬的槍,被握在有血有肉的手中。 至於其它方面,老天爺知道,葛里莫挨的槍絕非機關所致,甚至,他也不是開槍自殺、更沒有讓槍迅速穿過煙囪,如你所舉的例子一樣。 首先,一個人不能在幾呎之外,開槍射殺自己。 第二,槍也不可能穿過煙囪之後,橫越一排屋頂來到Cagliostro街,然後射擊弗雷,最後大公告成地摔落於地。 媽的,菲爾,我說話的方式越來越像你,太像你習慣的思考方式!我在等一通局裡打來的電話,我得恢復清醒……你怎麼啦?」 菲爾博士的小眼睛全然睜開,緊盯著桌燈不放,隨即拳頭緩慢地落在桌上。 「煙囪!」他說道:「煙囪!哇!莫非是……天阿!哈德利,我真是個大笨蛋!」 「煙囪怎麼了?」督察問道:「我們已經證實,兇手不能從煙囪爬出去。」 「是的,那是當然;但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的腦袋閃過一個念頭,雖然可能只是小小的靈光一閃……那座煙囪,我必須再察看一次。」 貝特斯輕聲笑了出來,並用金筆敲打他的筆記本。 「無論如何,」他提議:「你還是將我們的討論做個總結吧。 我同意督察剛才的說法。 如何在門窗、煙囪上面動手腳的詐術,你最好略述一下吧。」 「煙囪嘛,抱歉得很,」菲爾博士繼續說道。 一旦專註精神,他便恢復原本的神氣模樣:「抱歉,在偵探小說中,煙囪是不受到青睞的逃脫途徑;當然,秘密通道除外。 我來舉一些重要的例子。 例如中空的煙囪後頭,有個秘密房間;壁爐的背面,可以像帷幔一樣展開;或是壁爐可以旋轉打開;甚至在砌爐石塊下,藏著一間密室。 此外,許多帶有強烈毒性的玩意兒,都能穿過煙囪管掉下來。 不過,兇手爬上煙囪而逃亡的案例,倒是少見。 一來是幾乎不可能辦得到,二來是這種舉動比起在門窗上動手腳,還更加卑鄙無恥。 在門和窗這兩種首要類型中,門顯然是較受歡迎的。 我們來舉一些經過變造,以使門像是能從內反鎖的詐術案例: 一、將插於鎖孔里的鑰匙動些手腳。 這種傳統方法相當受到歡迎。 但是到了今天,由於其各種變化的手法都廣為人知,所以很少人真去使用。 可以拿一隻鉗子夾住鑰匙柄,並且轉動它;我們就用過這種方法打開葛里莫書房的門。 還有一種非常實用的小技巧,只需一跟兩吋長的細薄金屬條,某一端繫上極長的結實細繩。 在離開房間前,先將金屬條插入鑰匙頭的小洞,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如此便可行使槓桿作用;細繩垂落於地,然後從門底下拉至房間外頭。 接著從門外關起房門。 只消拉動細繩,在槓桿原理的作用下,鑰匙被轉動而將房門上鎖;這時再抖動細繩,使金屬條鬆脫,一但等它落地,你就可以從門底下把它拉出來。 於相同的原理下,可以有各種不同的應用,但細繩絕對是不可或缺。 二、不破壞鎖和門栓的情形下,輕鬆移開房門的鉸鏈。 這種手法乾淨俐落,大部分男學生都熟悉個中技巧,尤其是想偷上鎖櫥櫃里的東西時,便可派上用場;不過,前提是鉸鏈得裝置在門外才行。 三、在門栓上動手腳。 細繩再度出場;這一回用到的技巧是衣夾和補綴用針,衣夾附著於房門內設計成槓桿裝置,藉此在門外關上門栓,這時再從鎖孔拉出細繩即可。 我得像費洛·范斯舉帽致敬,他為我們做了最佳示範。 還有一些手法比較簡單但效率不高的方式 ,但一條細繩是少不了的。 你可以在長細繩的一端打個不牢固的結——只要猛然一拉,繩結就會鬆脫——並且扣成一個環套。 此環套纏繞於門栓的握柄,細繩部分則向下垂落,且穿過門底下。 此刻房門已被關上,這時,往左右兩邊任一方拉動細繩,即可閂上門栓。 接著再使勁抽動細繩,繩結便從握柄上脫落,然後就可以拉出細繩。 埃勒里·奎因也曾示範了另一種手法,他利用死人玩了這一招。 但是,他的迷團解說過於簡單枯燥,聽起來又太離奇古怪,因此對精明的讀者來說,此詭計的安排著實不公平。 四、在可滑落的栓鎖上動手腳。 通常做法是,於栓鎖的下方墊著某樣東西,然後從門外關上房門,在抽掉墊在裡頭的支撐物,讓栓鎖滑落且上鎖。 說到這個支撐物,隨時能派上用場的冰塊,顯然是最佳工具,用冰塊撐起栓鎖;等它溶解之後,栓鎖便會掉下來。 另外,在某個案例中,光憑關門的力道夠大,都足以讓門內的栓鎖自己滑落。 五、營造出一種錯覺,簡單卻有效。 兇手殺了人之後,從門外將房門上鎖,並把鑰匙帶在身上。 然而,大家還以為鑰匙仍插於房內的鎖孔里。 兇手就是第一個裝出驚慌失措、並且發現屍體的人,他打破房門上層的玻璃鑲板,把鑰匙藏於自己手中,然後『鑰匙』插在鎖孔上,再藉此打開房門。 若需要打破普通木門上的壁板時,這種伎倆也行得通。 「總之,還有很多種方法,例如從門外把門上鎖,再利用細繩將鑰匙送回房內。 但你們都看得出來,在本案中,這些方法沒一個被派上用場。 我們發現房門是內部上鎖的。 好了,兇手雖然有許多方法能讓內部上鎖,但卻一個也沒有用,因為米爾斯一直監視著房門。 所以門就是照一般的技術原理上鎖的。 它被全程監看,所以咱們全都沒輒了。」 「我不喜歡老生常談的陳腔濫調,」貝特斯皺起眉頭:「不過現在看起來,所有的不可能性似乎都排除了,剩下的不管可能性多小,卻必定是最後的真相。 房門已經不予考慮了﹔煙囪也被排除在外嗎?」 「是的。」 菲爾博士咕噥地說道。 「該回過頭來考慮窗戶吧?」哈德利追問:「你費了這麼多唇舌,顯然沒一個手法範例用得著。 不過,在這些聽起來相當聳動的方法中,兇手運用的唯一逃脫手段,你卻忽略掉……」 「那不是一扇上鎖的窗戶,你看不出來嗎?」菲爾博士怒斥:「只要窗戶上了鎖,我就可以說出好幾種有趣的範例。 像早期的假釘頭,到近代用來唬人的鋼製窗套,都能再窗戶上面動手腳。 你還可以打破窗戶,小心地扣住窗子的鎖鉤,然後離去的時候,只需換上一塊新的窗玻璃,再以油灰填塞接合即可;由於新的窗玻璃和舊有的非常相似,使得窗戶像是由內部反鎖。 但是,葛里莫書房的窗戶,既未上鎖,也沒有關起來,根本叫人無機可趁。 第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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