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 我吃驚地問道:「您怎麼知道的?」 「這沒有什麼,」他格格地笑了笑,「現在要談的是血色蛋白質的問題。 沒有問題,您一定會看出我這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說:「從化學上來說,無疑地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實用方面……」 「怎麼,先生,這是近年來實用法醫學上最重大的發現了。 難道您還看不出來這種試劑能使我們在鑒別血跡上百無一失嗎?請到這邊來!」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來工作的那張桌子的前面。 「咱們弄點鮮血,」他說著,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現在把這一點兒鮮血放到一公升水裡去。 您看,這種混合液與清水無異。 血在這種溶液中所佔的成分還不到百萬分之一。 雖然如此,我確信咱們還是能夠得到一種特定的反應。 」說著他就把幾粒白色結晶放進這個容器里,然後又加上幾滴透明的液體。 不一會兒,這溶液就現出暗紅色了,一些棕色顆粒漸漸沉澱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著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樣興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麼樣?」 我說:「看來這倒是一種非常精密的實驗。 」 「妙極了!簡直妙極了!過去用愈創木液試驗的方法,既難作又不準確。 用顯微鏡檢驗血球的方法也同樣不好。 如果血跡已幹了幾個鐘頭以後,再用顯微鏡來檢驗就不起作用了。 現在,不論血跡新舊,這種新試劑看來都一樣會發生作用。 假如這個試驗方法能早些發現,那麼,現在世界上數以百計的逍遙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 我喃喃地說道:「確是這樣!」 「許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決於這一點。 也許罪行發生後幾個月才能查出一個嫌疑犯。 檢查了他的襯衣或者其他衣物后,發現上面有褐色斑點。 這些斑點究竟是血跡呢,還是泥跡,是鐵鏽還是果汁的痕迹呢,還是其他什麼東西?這是一個使許多專家都感到為難的問題,可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 現在,我們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以後就不會有任何困難了。 」 他說話的時候,兩眼顯得炯炯有神。 他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對許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似的。 我看到他那興奮的樣子很覺驚破,我說:「我向你祝賀。 」 「去年在法蘭克福地方發生過馮·彼少夫一案。 如果當時就有這個檢驗方法的話,那麼,他一定早就被絞死了。 此外還有布萊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奧爾良的賽姆森。 我可以舉出二十多個案件,在這些案件里,用這個方法都會起決定性的作用。 」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來,他說:「你好象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 你真可以創辦一份報紙,起名叫做警務新聞舊錄報。 」 「讀讀這樣的報紙一定很有趣味。 」福爾摩斯一面把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說,「我不得不小心一點,」他轉過臉來對我笑了一笑,接著又說,「因為我常和毒起接觸。 」說著他就伸出手來給我看。 只見他的手上幾乎貼滿了同樣大小的橡皮膏,並且由於受到強酸的侵蝕,手也變了顏色。 「我們到你這兒來有點事情,」斯坦弗說著就坐在一隻三腳高凳上,並且用腳把另一隻凳子向我這邊推了一推,接著又說,「我這位朋友要找個住處,因為你正抱怨找不著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給你們兩人介紹一下。 」 福爾摩斯聽了要跟我合住,似乎感到很高興,他說:「我看中了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對咱們兩個人完全合適。 但願您不討厭強烈的煙草氣味。 」 我回答說:「我自己總是抽船牌煙的。 」 「那好極了。 我常常搞一些化學藥品,偶爾也做做試驗,你不討厭嗎?」 「決不會。 」 「讓我想想——我還有什麼別的缺點呢?有時我心情不好,一連幾天不開口;在這種情形下,您不要以為我是生氣了,但聽我自然,不久就會好的。 您也有什麼缺點要說一說嗎?兩個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夠彼此先了解了解對方的最大缺點。 」 聽到他這樣追根問底,我不禁笑了起來。 我說:「我養了一條小虎頭狗。 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最怕吵鬧。 每天不定什麼時候起床,並且非常懶。 在我身體健壯的時候,我還有其他一些壞習慣,但是目前主要的缺點就是這些了。 」 他又急切地問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鬧範圍以內嗎?」 我回答說:「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 提琴拉得好,那真是象仙樂一般的動聽,要是拉得不好的話……」 福爾摩斯高興地笑著說:「啊,那就好了。 如果您對那所房子還滿意的話,我想咱們可以認為這件事就算談妥了。 」 「咱們什麼時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說:「明天中午您先到這兒來找我,咱們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決定下來。 」 我握著他的手說:「好吧,明天中午準時見。 」 我們走的時候,他還在忙著做化學試驗。 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順便問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轉過臉來向斯坦弗說,「真見鬼,他怎麼會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長地笑了笑,他說:「這就是他特別的地方。 許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麼看出問題來的。 」 「咳,這不是很神秘嗎?」我搓著兩手說,「真有趣極了。 我很感謝你把我們兩人拉在一起。 要知道,真是研究人類最恰當的途徑還是從具體的人著手。 」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別的時候說,「但是你會發現,他真是個難以研究的人物。 我敢擔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 再見吧!」 我答了一聲:「再見!」然後就慢步向著我的公寓走去,我覺得我新結識的這個朋友非常有趣。 二 演繹法 按照福爾摩斯的安排,我們第二天又見了面,並且到上次見面時他所談到的貝克街號乙那裡看了房子。 這所房子共有兩間舒適的卧室和一間寬敞而又空氣流暢的起居室,室內陳設起能使人感覺愉快,還有兩個寬大的窗子,因此屋內光線充足,非常明亮。 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這些房間都很令人滿意。 我們分租以後,租金便更合適了。 因此我們就當場成交,立刻租了下來。 當晚,我就收拾行囊從公寓搬了進去。 第二天早晨,福爾摩斯也跟著把幾隻箱子和旅行起包搬了進來。 我們打開行囊,布置陳設,一直忙了一兩天。 儘可能安排妥善以後,我們就逐漸安定下來,對這個新環境也慢慢地熟悉起來了。 說實在的,福爾摩斯並不是一個難與相處的人。 他為人沉靜,生活習慣很有規律。 每晚很少在十點以後還不睡覺。 早晨,他總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飯出去了。 有時,他把整天的時間都消磨在化驗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爾也步行到很遠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倫敦城的平民窟一帶。 在他高興工作的時候,絕沒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會上來一股相反的勁頭,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從早到晚,幾乎一言不發,一動不動。 每逢這樣的時候,我總看到他的眼裡有著那麼一種茫然若失的神色。 若不是他平日生活嚴謹而有節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劑的癮癖了。 幾個星期過去了,我對於他這個人的興趣以及對於他的生活目的何在的好破心也日益加深。 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見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 他有六英尺多高,身體異常瘦削,因此顯得格外頎長;目光銳利(他茫然若失的時候除外);細長的鷹鉤鼻子使他的相貌顯得格外機警、果斷;下顎方正而突出,說明他是個非常有毅力的人。 他的兩手雖然斑斑點點沾滿了墨水和化學藥品,但是動作卻異乎尋常地熟練、仔細。 因為他擺弄那些精緻易碎的化驗儀平時,我常常在一旁觀察著他。 第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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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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