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把玻璃表面摔壞了。」 他正兒八經地說,「這反倒弄巧成拙,它變成了無玻璃面的表了。 現在,用我極其敏感的手指輕輕觸模一下,我就能知道準確的時間。」 「小心點!」塔彭絲說,「你幾乎要把時針給弄下來了。」 「把你的手給我,」湯米說道,他握住塔彭絲的手,一隻手指把住她的脈搏,「啊:脈搏完全正常。 這位女士沒有心臟病。」 「我猜想,」塔彭絲說,「你是在扮演索恩利.科爾頓吧?」 「正是如此,」湯米說,「我現在是天才的、雙目失明的解難題專家。 你就是那無名無姓的、頭髮黑黑的、臉蛋像蘋果的秘書——」 「曾經是從河岸邊撿來的、用衣服裹成一團的嬰兒。」 塔彭絲替他把話說完。 「艾伯特就自然應該是西菲,外號人稱河蝦。」 「那麼,我們必須教他學會尖聲尖氣地說話。 他的嗓音特別嘶啞,說話一點也不刺耳。」 「好的。 現在你到門邊靠牆站著,」湯米說,「你會發現,我敏感的手中握著的這根細長的空心手杖會引導我自如地行走。」 他站起身來,剛一邁步,只聽嘩啦一聲,他已摔進一把椅子里。 「真該死!」湯米罵道,「我竟然忘記那兒擺著一把椅子。」 「做盲人真受罪,」塔彭絲同情地說。 「你說得一點不錯。」 湯米由衷地表示同意,「對那些被戰爭致殘失明的可憐人來說,我比其他任何人更富有同情心。 但常聽人說,如果生活在黑暗之中,你的感官肯定會特別地敏銳。 這正是我想證實的。 我倒要試一試一個盲人是否果真像人們所說的那樣。 如果能把自己訓練得在黑暗中仍然行動自如,那無疑是件快事。 塔彭絲,現在請你當一回心地善良的西德尼。 泰晤士。 告訴我,我拄著手杖要走多少步才到你那兒?」 塔彭絲碰運氣地猜測著。 「直行三步,再左行五步。」 她毫無把握地說。 湯米步履維艱地挪動著腳。 塔彭絲突然大叫著發出警告,叫他停止。 她這時發現如果他繼續向左邁出第四步,便可能猛然撞在牆上。 「事情並不是你所想象的那麼簡單,」塔彭絲說,「你根本不知道要準確判斷出該走多少步是多麼的困難。」 「哦,太精彩了!」湯米說,「叫艾伯特馬上進來。 我要和你倆都握一握手,看看我能否分辨出誰是誰。」 「你可以碰碰運氣,」塔彭絲說,「但是必須先叫艾伯特好好地洗一下他的手。 他總是不停地嚼著那討厭的酸味果糖,他那雙手肯定弄得黏黏糊糊的。」 艾伯特被邀請參加這場遊戲,感到非常有趣。 在與他們都握完手后,湯米十分自信地笑著。 「勿須出聲我也知道,」他煞有介事地說,「這第一位嘛,是艾伯特;第二位呢,當然就是塔彭絲。」 「大錯特錯!」塔彭絲尖聲喊叫道,「勿須出聲你確實也知道!你是以我手上的戒指來判斷的。 但是我把它戴在艾伯特的手指上了。」 他們接著又進行了幾項其它的試驗,結果湯米的成功率小得可憐,「一切都會正常的,」湯米鄭重其事地說,「人皆有錯嘛! 讓我來告訴你們下一步該怎麼辦。 現在剛好是吃午餐的時候。 塔彭絲,我和你——盲人和引路人上布利茨酒店去,說不定我們會在那兒獲得有價值的情報。」 「我說,湯米,我們可能會惹出麻煩來的。」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我要像個小人物那樣循規蹈矩。 我敢打賭,在用完午餐后,我會讓你大吃一驚的。」 所有的反對意見都絲毫不起作用。 十五分鐘后,湯米和塔彭絲舒舒服服地坐在布利茨酒店的「金屋子雅座」牆角的一張桌子旁。 湯米的手指輕輕地在菜單上觸摸著。 「我要法式蝦肉飯和烤雞塊。」 他低聲地說。 塔彭絲也點好了飯菜后,侍者便走開了。 「到目前為止,一切順利。」 湯米說,「現在可以進行更為野心勃勃的冒險行動了。 你看那身穿超短裙的姑娘的大腿是多麼迷人——就是那剛剛走進來的姑娘。」 「你是怎麼知道的,索恩?」 「迷人的大腿總會對地板產生某種特殊的振動,而我那空心的手杖便會感受到這種信號。 當然嘍,說句老實話,在堂皇的大酒店門口總會有一些大腿長得很迷人的姑娘站在那兒,說在等侯朋友。 她們穿著超短裙走來走去,顯然是想充分展示那大腿的優勢。」 侍者端來了飯菜。 「我看,離我們兩張桌子坐著的那個人是個暴發戶。」 湯米心不在焉地說,「朱伊,我說得不錯吧?」 「相當準確,」塔彭絲讚賞地說,「我還真不明白你是如何判斷得這樣準確的。」 「我不會向你解釋我每次都是怎樣進行判斷的,這會嚴重干擾我的感覺。 你看,酒店領班正把香核酒送到從右邊數過去的第三張桌子上。 一位結實的女人,她身穿一身黑,正要走過我們的桌子。」 「湯米,你是如何——」 第2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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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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