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當時對所能考慮到的線索,都進行了調查。 剛才說的汽車司機也去調查過了。 井沼鏡子、東條康子、公司內部、業務關係單位等所有的線索,我們都調查過了,但是怎麼也找不到一點頭緒。 」 「第二次到東條康子家去搜查,是在什麼時候?」 「是在第二天的下午。 這次用了兩個半鐘頭的時間,進行了詳細的搜查。 」 「康子過去在戲曲座呆過的事,是那次搞清楚的嗎?」 「是的。 她從十八歲那年到戲曲座,一直到劇團解散為止,當了兩年的研究生。 但是,這件事當時並沒有引起我的特別注意。 因為那已經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了,而且我完全沒有考慮到它與這次案件會有什麼瓜葛。 」 「當時沒有發現其他值得注意的情況嗎?」 「要找到從犯罪中得到利益的人——這是進行搜查的大原則。 從這點來說,東條康子可以說是最可疑的人。 這是因為:我們估計光東條憲司的不動產就值七、八百萬元,從常識來判斷,股票和存款也得有和不動產相彷彿的數目,而所有這一切,都將落到康子手中。 」 「關於財產問題,了解到什麼情況?」 「了解到他的財產比我們估計的要少。 」 「是怎麼回事呢?」 「股票交易這種東西,不是象到百貨公司買東西那樣可以到處亂撞的。 一般說來,都是在證券公司指定的總店、分店或辦事處進行。 到康子提供的那個地方一調查,使我大吃一驚。 到去年冬天東條憲司的確還存在那裡按當時的時價大約值一千萬元的股票,但在去年十二月初他把股票全部賣出去了,而且全部提走了現款。 」 「那筆錢他幹什麼用了,你不知道嗎?」 「不知道。 一般說來,這種錢即使用於另外的投資,也要先存到銀行里去,但並沒有發現這種跡象。 」 「這件事康子知道嗎?」 「她好象一點也不知道。 」 「另外還了解到什麼情況?」 「他家房子的地皮是租的,雖說有一種無形的租用權,但作為不動產進行估價時,就要少估不少錢。 房子因為是戰爭剛結束時蓋的,質量也不會好。 這些康子應該是知道的。 」 「還有呢?」 「存款大約有三十五萬元,生命保險大約一百萬元,加上這些,共計有五、六百萬元,刨去遺產繼承稅,實際上還要少一些。 另一方面,東條憲司的收入,每月大約有二十萬元,為了一次得到—筆兩年的薪金,就謀害丈夫,等於把生金蛋的雞勒死一樣。 我想稍微機靈一點的女人,是不會做出這樣的傻事的。 」 「另外沒有其他可疑的跡象嗎?」 「沒有。 我們在附近調查的結果,連一份說他們夫妻關係不好的證言也沒有得到。 可能是因為他們沒有孩子,生活又沒有困難,聽說康干經常喜歡外出。 但是這種事情也不能和犯罪嫌疑直接聯繫起來。 後來,憑我多年的經驗來判斷,終於不得不放棄對康子的懷疑。 」 「當時還不知道被告和康子之間有肉體關係嗎?」 「對康子跟蹤了一段時間,但是在三十天裡頭,沒有發現她和男人碰頭的跡象。 我們也不能費那麼大勁再繼續跟蹤下去了。 」 「井沼鏡子那方面,情況怎樣?」 「這方面更奇怪了。 當然在搜查過程中,難免有迷惑不解的地方。 對這樣的女人,害單思病的男人,看來還是大有人在的。 其中就有這樣的人,明明知道她和東條憲司的關係,竟向她提出;『你和東條斷絕關係,和我結婚吧。 』可是井沼鏡於是一個比較有舊道德現念的人。 據公寓里的住戶們說,除了東條憲司以外,好象沒有別的男人來找過她。 事後對她的跟蹤和暗中監視,也證明了這一點。 」 「沒有跡象說明井沼鏡子接受了那—千萬元錢嗎?」 「因為是現鈔,那就難說了。 至少根據我們的調查,沒有發現這類的事實。 而且那個向她求婚的,是一個有幾千萬元財產的人。 要說為錢的話,那麼,為一千萬元錢殺死東條,遠遠不如和東條斷絕關係再和那個男人結婚更為有利。 象這樣的算盤,是誰都能打得清的。 另外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的人物,我們對這一案件能否弄個水落石出,開始感到焦慮……」「第二次殺人,推斷是在二月二十日深夜到次日凌晨,那天已經取消了對東條康子的跟蹤嗎?」天野檢察官的話裡邊,使人感到稍稍有點忿怒的成分。 為什麼沒有再堅持兩天呢,若是再堅持兩天可能會抓到更加確鑿的證據——沒有參與直接搜查的公審部的檢察官具有這種感情,是可以理解的。 「我們搜查總部認為,跟蹤了一個月的時間也投有抓到什麼線索,總該另外採取新的措施了。 正好那天早晨我們開全體參加的搜查會議,而康子就正好在這當兒出去了。 」 「這個情報,搜查總部是什麼時候得到的?」 「是那天夜裡,到她家去的刑事警察聽她家時僕人說:『太太一早就出去了,到現在還沒有回來。 」 「當時證人沒有感到奇怪或者預感到就要發生什麼事情嗎?」 「我想她丈夫死後,已經過了三十天了,她也不能老是悶在家裡。 而且據說她說是去掃墓,以後再到幫過忙的人們家裡去道道謝。 我想她也是應該這樣做的。 」 「那麼,發現第二具死屍的時候,情況怎樣?」 「我是在二十一日早晨三點前後在家裡接到電話的。 當我聽說在第一次事件同一現場發現了推斷為東條康子的女屍被火車軋碎的時候,不禁大吃一驚。 我立即做好準備,急奔現場,接著就到搜查總部,布置搜查工作。 」 「馬上就認出了是東條康子的屍體嗎?」 「是的,因為幸而面部沒有直接被車輪軋著,所以馬上就認出來了。 」 「另外有什麼說明死者身分的遺物嗎?」 「有一個手提包,裡邊只有兩千三百四十二元現款。 另外還發現有粉脂盒、手帕和其他化妝品等隨身用的東西,詳細清單已呈報在案。 她家裡的僕人也說,那個手提包正是那天早晨康子帶出去的那個。 」 「是在旱橋下邊發現了一個男用打火機嗎?」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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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戒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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