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此案看來很簡單…… 一個秋天的晚上,六十二歲的放債者,在家裡被一個二十八歲的年輕人敲扁了腦殼致死。 兇手偷了一隻銀箱逃掉了。 銀箱里有二十二張債據。 兇手從中偷走五張后,把銀箱丟在附近的池塘里。 被謀殺的放債者住在東京西郊一幢房子里,當時那裡幾乎一半是農田。 嫌疑犯上木寅郎被捕,他聲稱沒錢請律師,於是年輕的原島直見律師被指派為他免費辯護。 原島詳細地閱讀了本案的調查報告,了解到以下事實: 被害者山岸神原先擁有大片農田,十年前賣給一個房地產經紀人。 用這筆收入,他造了一幢二層樓住宅,並做起小規模的金融事業。 當他被謀殺時,妻子已去世三年,沒有子女。 他單身過日子,把二樓租給一個年輕的小學教師及其妻子,房租不高。 人們都知道他是個貪婪的人,為什麼會收低房租呢?因為他知道這個教師是二級黑腰帶柔道手,住進他家就既是房客又是保嫖。 10月15日,住在二樓的小學教師得知母親病重垂危,偕妻子當天啟程回故鄉九州島。 謀殺案發生在10月18日,山岸的屍體於19日上午被一個來還債的鄰居發現。 他報了警。 驗屍官的報告里說,死因是腦部被人從後面敲扁,造成腦震蕩並大量內出血。 致命的傷口有成年人的巴掌大。 受害者倒地後用手腳爬行幾步身亡。 胃裡剩餘物化驗結果顯示,山岸死於晚飯後三小時左右。 習慣於自己做飯的山岸一般在6點30分吃晚飯,這說明謀殺案發生在晚上9點到10點之間。 房間里沒有被搞亂的跡象。 顯然是山岸自己為兇手開門的。 門被一根相當粗的門閂閂住,不可能從外面打開。 當屍體被發現時,門閂擱在門旁,只能是山岸本人拿掉門閂的。 肯定有一個山岸認識的人來造訪。 鄰居都沒有聽到過敲門或喊叫開門聲。 卧室角落裡有電話,兇手可能打電話說要來訪,山岸起床拿掉門閂等著他。 他一定和來訪者很熟悉,沒想到這個人要來謀殺他。 存放債據的銀箱被盜,與兇手也有關聯。 兇手肯定知道銀箱存放在什麼地方,裡面有些什麼東西。 他的企圖是為了偷去債據;而在一座佛像下面,警探發現有十五萬日元的現鈔,卻安然無恙,沒有蹤跡表明兇手曾經試圖找到這筆巨款。 案發兩天後,警方逮捕了上木寅郎。 在調查中,有位中村吉屋先生說那天晚上從家中浴室窗口,看到一個人走向山岸家,這個人很像在火車站附近開麵館的上木寅郎。 上木寅郎三年前在火車站隔壁開了一家麵館。 結果,生意並不紅火,顧客越來越少,麵館虧本,背上一大筆債,他陷入了困境。 這個上木寅郎,十八歲到二十五歲時曾在市區一家舊書店當過營業員,做麵館生意完全外行。 現在糟了,欠山岸的利息已四倍於他借的錢。 到謀殺案發生時,上木共欠山岸七百五十萬日元。 山岸討債時冷酷無情,他知道上木永遠還不了債,打算把上木抵押的地皮和店鋪佔為己有。 上木恨透了,曾經在一些人面前揚言說:「我要殺死這個老傢伙!」 在案發現場沒有發現兇手的指紋。 屋裡指紋很多,但已被抹得模糊不清。 樓上有清晰的指紋,是兩名房客的,他們在案發前三天回九州島了,足以證明不在現場。 餘下的一些指紋也許是山岸其他債務人的,都舊了。 兇手沒有留下兇器。 警方沒找到可疑的腳印。 門閂可能是兇器,可是與那致命的傷口相比較,既不夠粗,也不夠重。 門閂上的指紋是山岸本人的。 山岸幾乎禿頂,傷口往外流血不多,門閂上沒有頭髮或血跡。 但在房子後面屋檐下有一堆松木柴,是燒火用的。 當時煤氣管還沒接到這個地區,有許多人家用液化煤氣罐,但山岸由於吝嗇和習慣於農村生活,他仍用木柴燒爐子做飯菜。 松木柴堆成好幾層,看來用這木柴作兇器要猛擊好幾下才能造成山岸頭上那樣的傷口。 木柴表面粗糙不平,很難找到指紋,而且也不可能留下頭髮或血跡。 了解了以上情況,原島開始看上木的供詞: 「大概兩年前,我從山岸處借到錢,利息可惡地高。 從此我因欠債而受盡折磨。 最近他威脅我說,要把我抵押的店鋪和地皮拍賣掉。 生意的失敗和山岸的逼債使我絕望。 我決定與妻子和孩子一起自殺;但是,天哪!這豈不是便宜了那個老傢伙嗎?在我死以前,非先殺死他不可。 這至少也算是為其他受他折磨而痛苦的人做件好事。 「10月18日,我在離火車站約兩百米的萬園麻將館,從傍晚約7點開始打麻將,同桌有三個朋友,中田、前田和西川。 我們打了三圈,柴田來看我們打牌。 他也想打,我就說我有事要回家一趟,讓他坐在我位子上打。 他很高興。 我離開了麻將館,時間也許是9點。 「但是我沒有回家,我在火車站前面的公用電話亭,打電話給山岸說我要跟他談談債務的事,我已經弄到了兩百萬元,帶在身邊,馬上到他家去。 他聽到我有這麼多錢了,一口答應我到他家去,甚至用迫不及待的口氣,說他先開好門等我。 「果然是山岸為我先開好門。 我知道教師夫妻三四天前回九州島去了。 教師到我店裡吃麵條時,曾親自告訴過我。 「在我進門前,我轉到房子後面,因為我知道那裡有柴堆,就去拿了一根木柴,藏在背後。 「山岸引我到客廳,從牆角里一堆坐墊上面拿了兩隻,放在一張桌子旁。 我坐下時趕緊把木柴藏到坐墊下面,我說我帶兩百萬日元來了,請他給我寫收據。 說著,我從口袋裡拿出一包用報紙包好的東西,其實裡面包的是廢紙。 他一看以為是鈔票,高興得跳起來,走到隔壁房間去拿空白收據。 「我想時機已到,也跳起來跟他進去,從背後用木柴猛擊他的頭部。 他臉朝下倒在地上。 我彎身再在他後腦打了三下,他沒有動靜了。 為了讓人認為是盜賊而不是來客作案,我把兩隻坐墊放回原處,然後在這間房裡尋找銀箱,在壁櫥里找到了。 我要撕掉我借他的債據,可是不懂得怎樣打開那把數字鎖,決定把銀箱帶走。 出門以後,我到屋后把木柴放回柴堆上,不記得放在柴堆的什麼地方了。 整個經過大約半個小時。 「月亮升起了,我走到路邊草地里,找到一塊石頭,砸開了銀箱。 借著微弱的月光,我把有我名字的債據放到口袋裡,然後把銀箱丟進右面的池塘里。 我走到不遠處一家人壽保險公司的操場上,拿出口袋裡所有債據,點了一根火柴就全把它們燒成了灰,隨即用腳把地上的灰抹掉。 「當警方告訴我說,銀箱已被找到,我的債據仍在箱里,我真的感到很驚奇。 在山岸的賬薄里有一個債務人的名字和我的很相似,警方以為我搞錯了,在黑暗中誤以為這個人的債據是我的。 我燒掉了他的債據,因此他的債據不在警方找到的銀箱里了。 由於當時我很興奮,很可能出這樣的錯。 第二章 「回到麻將館,四個朋友仍在打麻將。 我在一旁看了十分鐘,等柴田『胡』了,我換他的位子,打了一圈。 他們都不知道我已經殺死了一個人。 如果我說出來也會很鎮靜的,因為我殺死山岸神沒有負罪感。 「我那天夜裡睡得很好,債據被我燒了。 山岸沒有繼承人,誰欠他的債全一筆勾銷了。 我感到快樂和輕鬆。 」 原島看完后,感到本案果然簡單。 他所要做的,只有請求對被告從輕發落;然而,又有一份材料使他大出意料。 上木在公訴人面前翻供了,說警方對他搞逼供,還進行誘供。 上木寅郎對公訴人說: 「我說我和中田、前田和西川在萬園麻將館打牌,打了三圈我讓給柴田打。 我到火車站前面的公用電話亭打電話給山岸,說我要跟他談談債務的事。 他說他起床等我去。 以上我說的都是真話。 至於其他我在警察局裡說的則都不是真話。 「我在電話里沒有對山岸說我已經弄到兩百萬日元。 我怎麼也弄不到這麼多錢;可是警方堅持說,如果我不說帶錢去,山岸不會起床等我。 他們說,如果我只說要去見他,他一定會叫我明天去。 他們說我把一包看起來像一捆鈔票的紙包放在口袋裡,然後到山岸家去。 我明白他們這樣說的意思。 的確,根據山岸的為人,任何第三者都會同意警方的說法,因此我承認他們是對的。 實際上,我對山岸說我有辦法還債,想跟他商量。 他說他願意聽聽我到底有什麼辦法,才同意我去,並先開好門等我去。 「於是我走到他房子那裡,但不能進去,因為我根本就沒有什麼該死的辦法。 我真怕失去我的店鋪和地皮,只想要求他耐心等待我還債。 我知道這隻會使他大發脾氣。 我不敢面對他,因此我沒有進屋去,只在屋外徘徊了半小時左右就往回走了。 「回到麻將館接柴田的位子打了一會兒。 因為我沒有做什麼錯事,所以我很鎮定,我的朋友可以作證。 我妻子說我那天夜裡睡得很熟,我畢竟問心無愧。 這就是發生在那天晚上的真實情況。 「再說說我偽供的事。 一開始我就告訴警方,我沒有謀殺山岸。 他們不信,說他們已經有了全部證據。 照他們所說,被盜的銀箱已經在一個池塘里找到,數字鎖被砸壞了。 他們在銀箱里找到十七張被水浸濕的債據,包括我的,我共欠七百五十萬日元。 天哪!他們說對照了山岸的賬本,有一個人的名字與我名字相似,他的借據不見了。 說我偷了銀箱后要拿出我的借據時,由於月光暗淡,我看不清楚,拿錯了。 「另一個警探走進來,很得意地說,在案發那天夜裡大約9點5分時,中村從家裡浴室窗口,看到我急急忙忙朝山岸家的方向走去。 他咧嘴笑我當時沒有注意到中村在看著我,如今要否認已太晚了。 現在他們有了看到我在現場附近的人證,有那隻銀箱作物證,又有我說過要殺死山岸的明顯動機,這可是鐵證如山,無可動搖。 天啊!他們接著說,由於同情我,如果我招供,他們可以請公訴人同意釋放我,從此結案。 他們如此說,我當然願意儘早回到家裡做生意。 我只好說,好吧!我承認是兇手。 他們高興得什麼似的,點香煙給我抽,到附近飯館買飯菜給我吃。 他們要我畫一張山岸家的平面圖,我畫了。 根據他們的指示,我開始寫供詞。 「寫著寫著,問題來了。 第一,我不知道該說我用什麼當兇器。 有個警探像貓頭鷹似的看著我,拉開臉說會不會是燒爐灶用的東西。 我說對了,我用一塊煤砸死山岸。 這警探罵我笨蛋,說是從山上森林裡面砍來的。 他比劃了長度。 我說,噢!是木柴。 他說這就對了,問我藏在哪裡。 我怎麼知道呢?就說藏在廚房的角落裡。 他氣得叫喊著罵我,說是在下雨天雨水一滴一滴漏下來的地方。 我問是屋檐吧?他叫道:『對了!』 「警探把我帶到山岸房子的後面,問我拿哪一根木柴當兇器的。 我根本沒有殺過人,站在那裡不知所措。 有個警探從柴堆頂部第二層拿了一根長木柴,問我是不是這一根。 我心想他已經認定了,我不承認也不行,就說是的。 這就是被當作我進行謀殺的所謂物證。 於是我問為什麼這根木柴上沒有頭髮和血跡。 他們解釋說這是由於山岸是禿頂,傷口往外流血很少。 我問為什麼沒有我的指紋。 他說木柴表面很粗糙,找不到指紋。 第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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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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