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擔心林芳菲會拋棄他,想試探一下:"我們就要兩地了,也許我們還是分手的好?" 林芳菲沒反對:"嗯,這對你我都有好處。 " 他心如刀割,沉痛地說:"只怪我在A市沒後台。 " 林芳菲很不贊同他這個說法:"這跟後台不後台沒關系,我在A市也沒後台。 " 他無話反駁,因為林芳菲的父母都只是A市一所中學的老師,的確可以稱得上沒後台。 他改口:"只怪我沒本事。 " 林芳菲沒反駁。 沒幾天,就傳出林芳菲另有新歡的消息,是電視台的一位男主播。 宇文忠忘了兩個人已經吹掉的事實,跑去找林芳菲興師問罪,結果被林芳菲好一頓臭罵:"難道家裏沒後台是你的一個優點?難道你沒錢就說明你別的方面一定比他強?告訴你,我看上的是他的才能,不是他的錢。 " "像他這樣的人,靠不住的。 " "為什麼?" "因為他各方面都很強。 " "各方面都很強的人就靠不住?像你這樣各方面都不出色的就靠得住?" "我肯定比他靠得住。 " "別忘了,是你自己提出分手的。 " 他啞巴吃黃連:"我……" 林芳菲嫣然一笑:"你是真的愛我?" "當然是真的。 " "你是真的怕他靠不住?" "當然是真的。 " "那好啊,等他靠不住的時候,我再來找你,你會不會接受我?" 他目瞪口呆地看著這個厚顏無恥的女人。 林芳菲又嫣然一笑:"看見沒有?你做不到的,但他做到了。 " 臨走,林芳菲甩給他一句格言:"愛情和金錢不是仇敵。 " 有段時間,他經常守在電視機前,等著看A市某台的英語新聞,因為林芳菲會出現在屏幕上。 其實他對那些新聞的內容沒有半點兒興趣,都是從中文的新聞節目翻譯過去的。 他只愛聽最後那句:"這裏是二頻道英語新聞,我是芳菲。 " 第04節 04 愛上初戀對象可以是一分鐘的事,但忘掉初戀對象卻可能要一生。 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後,至少花了半年時間糾結於"如果我不提分手,她會不會與我分手"這個問題上。 是啊,兩個人處得好好的,幹嗎要無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臉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於什麼理由提分手,都是對人家一記響亮的耳光,誰受得了?你一個堂堂男子漢,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結果嗎?況且人家對你還僅僅是同意分手,並沒主動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為自尊心受到傷害,才出重拳報複他的,不然的話,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幹嗎說那些傷人的話呢?這太不像林芳菲的為人了。 他想到自己把這百年好合的事給搞砸了,真是閹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證實的確是自己搞砸了的話。 於是,他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誠惶誠恐地詢問是不是自己傷害了她,誠心誠意地道歉,又把心跡表白一番,說那時提出分手只是為了試探一下。 剛把"試探"的意思說出來,他馬上就後悔了。 愛情是能試探的嗎?你對人家連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於是他又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本著"三十六計,坦白為上"的原則,徹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動機:主要是太愛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試探性地提出了分手。 但我心裏是不願意分的呀!難道你連這也看不出來? 第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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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中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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