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乙乙實在走不動,他們坐進一家咖啡館裏喝著飲料等太陽落山。 咖啡館依水而建,木窗木欄木桌椅。 沈沉與乙乙臨水而坐,開始介紹彼此的經曆。 這有點奇怪。 因為這兩人已經上過好幾回床,並且已經是合法夫妻了,而他們現在才開始試著從最基礎的部分開始互相了解。 但是,有這個過程,總比沒有強。 沈沉說,自己是孤兒,六歲以前在福利院長大,從來不記得父母的模樣,後來被聲稱是父母的朋友的美籍華人接走。 他的監護人送他去寄宿學校,很少去看他,但是資助他一直到他十八歲。 乙乙說,自己的父母在她少女時期就離了婚,她跟著媽媽與外婆一起住,而媽媽在她上大學以前就去世了,現在外婆也病了。 說到身世,他倆有些同病相憐,又安慰無言,索性各自發呆,身畔只有遊船行過時的水聲陣陣。 咖啡店的牆上貼滿了字條,桌上也擺著幾個本子與幾支筆,很多遊人在牆上與本子上留下各種曾經來過的痕跡。 乙乙說:「我們也來玩。 」 她在便簽紙上題字:丁乙乙到此一遊,X年X月X日。 又畫上一個很有曲線美的小人,然後踩著凳子貼到最高處。 牆上的字條形形色色,有抒情的,有征婚的,有抄襲名句的,也有發泄不滿的。 沈沉本來正在本子上畫來畫去,見乙乙要跳下來,指著她的紙說:「你應該貼到右邊去。 」 「龜毛沉,你又要幹嗎?」 「你的紙是綠色的,貼到右邊更協調。 」 乙乙翻白眼,但還是按著他的話去做了。 她跳下來,想看看沈沉畫的什麼,但沈沉迅速合上了本子。 「小氣沉,我才不稀罕看。 」剛剛講過失落往事的乙乙,卻比平時顯得更亢奮一些,她取來另一個本子,在上面連續塗鴉了好幾頁。 夕陽落山後,周圍的飯店酒家也亮起了一串串紅色的燈籠,倒映在水中,像一串串巨大的糖葫蘆。 乙乙說:「走吧,我們找地方去吃飯。 」 沈沉點頭,不再去跟乙乙搶著付帳,因為花的錢不多。 只是在乙乙去結帳時,他也脫了鞋踩到椅子上,用筆在乙乙先前貼到牆上的便簽紙上也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們在很晚的時候回到了飯店,因為乙乙堅決不肯留宿在木頭房子裏,他們訂的是景區外的飯店,玻璃幕牆,螺旋樓梯,水晶吊燈與從高處垂下,流光溢彩,與古樸的小鎮儼然兩個世界。 乙乙很困,從景區出來時,借著天黑無人,真的是被沈沉背出來的。 進了飯店,她也掛在沈沉肩膀上被他拖著走。 她閉著眼睛,抱著沈沉的胳膊。 沈沉是個好導盲犬,有台階時就提她一下,如果連續台階就告訴她並且替她數著數字,幾百米的距離,居然連磕磕絆絆也沒遭遇一回。 她感覺得到他們進了電梯,電梯徐徐上升。 她靠著沈沉幾乎就要睡著了,聽得電梯「叮咚」一聲響,有人又走了進來。 她覺得自己的姿態沒什麼不雅,所以也沒睜眼。 但耳邊卻有人疑惑地喊了一聲:「雅凝?」 (還差一些) 乍聽到這個已多年棄用的名字被人提起,正倚在沈沉胸前半夢半醒的丁乙乙立即睜開眼,大腦卻仍處於渾沌狀態,一時記不起面前這位白白淨淨身材發福的中年男人是誰。 「哦,真的是你,我還以為認錯人了。 」中年男子看著她迷迷糊糊的表情,明白她沒認出他來,「我是方志平呀,你方叔叔。 就是你……」 「方叔叔,我記得的。 」乙乙幹脆地打斷了他的話,同時離開沈沉的胸膛,與他拉開一點距離。 中年男子和氣地說:「我來開會,正好住這裏。 你是來旅遊的吧?」他打量了一下乙乙的穿著,她把在古鎮裏買的很多東西都掛在身上,項鏈,手鐲,披肩,頭巾……像個吉普賽女郎。 他又看向沈沉,「這位是……」 「朋友。 」乙乙迅速接口。 他們又恰好住同一層。 出電梯後,那中年男主動與沈沉握手,與他交換了名片。 乙乙也沒介意,打著哈欠洗了澡,不等頭發晾幹就摸上床。 沈沉在上網查東西,似乎是順口問她:「剛才那人是你什麼人?」 「很久以前的一個長輩。 」乙乙漫不經心地回答完就進入了夢鄉。 她睡得蒙蒙‧‧時,感到自己的被子被掀開,人也被扶起來,靠著一具胸膛。 原來是沈沉正拿了一條大毛巾幫她擦頭發。 先前她頭發還滴著水,就鑽進被子了。 龜毛。 她迷迷糊糊地想,邊享受著服務邊繼續睡。 但是沈沉的服務雖然很主動,質量卻不高,雖然擦得仔細,卻用了很大的力氣,把她的頭發扯得很痛。 好一會兒後,他終於重新把她放回床上,片刻後又抬起她的頭,把她腦下的枕頭翻了個兒。 大概原來枕的那一面濕了。 第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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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紀事》
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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