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樹上的女人

張小嫻 作品 第 10 頁 / 共 87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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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頭,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較涼快。」他說。

「啊!原來是這樣。」

我最討厭故弄玄虛的人。

象他這種人,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勾搭一個女生,那個傻兮兮的女生便會替他收拾房間,他坐享其成,然後在離開大學前拋棄她。他的房間除了有大量《龍虎門》外,應該還有大批色情雜志和一副麻將。

第二天,林方文又選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從背囊裏,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樣真是層出不窮,先是看《龍虎門》,然後是《花花公子》,甚至馬經。偶然,他會一本正經地看《號外》,總之,從來沒有看課堂上應該看的書。

有幾個男生跟他來往,他們說,他來自油麻地區一間不見經傳的學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異數。

林方文從來沒有摘下他的鴨舌帽,在校園任何一處,碰上他,他都戴著那頂鴨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溫,他仍然沒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額頭有一個打洞,便是根本沒有頭發。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只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姊妹》是我上發廊才看的。他為什麼看一本婦女衛生手冊?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麼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腳趾。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裏或去遊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腳趾好比私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只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裏面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裏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台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