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爭吵關於分帳。丁乙乙每天晚上睡覺前都很煞風景地詳細記帳,她記性還不夠好,總是扯了沈沉問「過路費與加油費多少錢」「那頓飯多少錢」。後來沈沉忍不住說:「別算那麼清楚了行不行?這次旅行的全部路費也說好了是由我出的。」
「誰跟你說好的?為什麼要你出錢?我又不是沒錢。」
「但這次旅行是我提議的,起初你不贊成,後來你改變主意願意陪我一起來我已經很高興了,當然要由我承擔費用。」
「你當我是伴旅小姐麼?那僅僅替我承擔路費可不夠。」乙乙口氣冷冷,卻擺出一個輕佻妖嬈的動作。
「丁乙乙,你這人真是太沒勁了。」沈沉板起面孔。
「哦,你後悔跟我結婚了?那我們明天就回去辦理離婚手續。」
「丁女士,你好像忘了,我們協議裏規定的,兩年以後才可以談離婚。」沈沉的口氣也冷了。
毫無疑問的,這個晚上他們又冷戰了。
他們爭執的內容形形□。
比方說,乙乙洗衣服時用了太多量的洗衣粉,沈沉在糾正她的同時向她講述環保主張,從而被丁乙乙控訴他「以外國人的苛刻的畸形的標准對中國的經濟發展橫加幹涉指責」,進而把國際社會對國人的種種誤解扭曲都賴到了沈沉的頭上。洗衣服這等雞毛小事在幾分鐘內便上升到了關於國家立場民族尊嚴的頭等上事上,直聽得沈沉瞠目結舌。
比方說,沈沉有個讓人乙乙想撞牆的習慣,他總是在旅遊景區裏提著一個袋子撿遊人留的垃圾。這本是環保主義者的高尚行為,卻再次戳傷乙乙脆弱的民族心,她一口咬定這是敵特分子沈沉對國內同胞的變相汙辱,是故意讓她難堪。她為了表明要與他劃清階級界限,中途自己跑掉了。
凡此種種,都是雞毛蒜皮事,實在不足為外人道也。沈沉覺得乙乙無理取鬧亂發脾氣太可惡,而乙乙覺得沈沉假正經又堅持原則不讓步,實在討厭。好在丁乙乙大人大量,沈沉也不記仇,第二天他倆又沒事人一樣地按著計劃,友好和諧地一起奔赴當地的各大知名旅遊景點。
類似的事件越來越多,每每鬧得兩人不痛快,所以他們不得不緊急增加了新的協議內容:要以最大的善意去揣度對方的意圖;說話前要三思;不得幹涉對方合理的行為……諸如此類。
某日晚間二人到達新的目的地,等候辦理飯店入住手續時,某位發福的老男人摟著年輕嬌豔衣著暴露的女子從外面進來,歪歪斜斜地進了電梯。電梯門合上後,前台服務員嘴角露出一絲不以為然的神色。
於是臨到他們倆作房間登記,當服務員仔細核對證件時,沈沉主動出示結婚證:「我們是夫妻!」
服務員一臉茫然:「不需要這個。」
「請你看一眼。我們真的是夫妻。」
服務員尷尬地接過,看清了的日期:「哦,二位新婚愉快!」
「你神經病。」乙乙在電梯間抱怨。
「我倆的證件住址不是一個地方,我又是外國國籍,如果不給他們看結婚證,他們一定會誤解。」
「那又怎樣?」
「我們是合法夫妻出行,為什麼要被別人當作不正當關系?」
「這位大哥,不是夫妻出行就是不正當關系?你真純潔。」
「口誤口誤,我就是想表達某種意思,不想別人誤會。」
「好吧,我明白了。」
「理解萬歲!」
這樣幾天下來,乙乙漸漸習慣了沈沉的種種古怪行為,見怪不怪了;而沈沉也摸熟了乙乙的脾氣,盡量順著她讓著她。兩人的相處是需要磨合的,磨著磨著就合了。
可是好景不長,這兩人又吵上了。
本來,他們剛剛度過了最甜蜜溫馨的一天,手挽手在古樸清幽的江南小鎮裏遊逛,與當地居民一起跳了舞,在酒吧的牆上留下簽名與塗鴉,在河裏放了許願燈,一邊劃著船,一邊講述彼此的過去。
河面燈光點點,身邊耳畔水聲陣陣,遠處歌聲隱隱。
沈沉講述自己六歲以前在福利院長大,從來不記得父母的模樣,後來被人接到國外,十八歲以前一直住在寄宿學校,後來半工半讀念完了書,再也找不到自己的監護人。
乙乙則告訴他,她的父母在她少女時離婚,媽媽在她上大學以前去世,她畢業後不久外婆也病故了,從此她也變成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