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覺得自己這樣想有點厚顏無恥,但她發現厚顏無恥竟是一件十分快樂的事。她甚至懷疑中國人常說的「難得糊塗」就是「難得厚顏無恥」的意思。
她沒心思寫她的學術論文,卻把滿腔的學術熱情都用在她的愛情論文上:「論DR.CANG的新歡」,也許應該在「論」前面加上一個「試」字,這是她中國老師教的,說這樣寫聽起來就比較謙虛,我只是試著論論嘛,沒說自己的想法就多麼成熟,論錯了也沒什麼。
她發現她這篇論文還真不好寫呢,沒什麼relatedwork,不過DR.CANG說過,沒什麼relatedwork也是一件好事,說明在此之前還沒什麼人探討過這個問題,當然在下這個結論說之前要先做詳盡的research,不然的話,很可能不是沒有relatedwork,只是你自己沒發現。
她決定跳過relatedwork,先看一下自己掌握了些什麼數據:
DR.CANG幫她送過一次notes,主動的,跑得飛飛的,還進來坐了一下,雖然時間很短,可能屁股都沒坐熱,但總可以算一個證據吧?
他願意自己背黑鍋而不向系裏反映她抄作業的事,又想辦法讓她保住獎學金,這也應該算一個證據吧?
她在不經意中就把其他幾個抄作業的人都從數據中篩選掉了,於是就成了DR.CANG專門為她一個人背黑鍋,專門為她一個人布置第七次作業,雖然這可以說是有點不嚴謹,但也不算造謠。DR.CANG說過,寫paper的時候,哪怕作者就自己一人,一般也都謙虛地說「we」,而不說「I」。既然第一人稱單數可以變成第三人稱複數,難道她不可以反其道而行之,把那些抄作業的「they」們換成「she」一個人嗎?
還有,他跟她談話的時候叫了她KIDDO,不管是故意的還是口誤,都可以算一個證據。這可能是最重要的一個證據,要麼放在最前面寫,一下就把人的眼睛閃花,要麼就放最後寫,壓軸戲,退場之前輝煌一把。
她想起DR.CANG說還要寫一點futurework,高瞻遠矚地展望一下今後在這方面要做的研究。她想,我這篇論文的futurework是什麼?是如何面對崔靈?
她饒有興趣地想,如果崔靈發現了這一點,是會痛不欲生,還是會奮起反抗?她估計一定是奮起反抗,以崔靈的聰明才智,特別是崔靈在偵探反偵探中表現出來的驚人能力,如果崔靈決計反抗,她會落荒而逃,大敗而歸。但她安慰自己說,愛情這種東西,最終還是看你愛的人怎麼選擇,他不愛你了,你再怎麼會偵探也沒用,就像DR.CANG的老婆,請了私家偵探又怎麼樣?還不是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丈夫漸行漸遠?
只有到了這種時候,她才真正成了「崔式情場法則」的熱烈擁護者:「情場如戰場,搶得贏的做主婦,搶不贏的做棄婦,搶得不輸不贏的做情婦。」
她強有力地論述道,也許這話聽起來有點強盜邏輯,做起來有點不仁不義,但如果我們不把這個「搶」定義為動武或者使用卑鄙手段,也許這也不失為一條很人道的愛情法則。搶得贏,實際上就是贏得了某個人的愛情;搶不贏,實際上就是不值得某個人愛;搶得不輸不贏,實際上就是愛情還不夠強烈,所以某個人還在猶豫不決。如果這樣理解的話,可能也只有那些搶得贏的人才能得到愛情,也才配得到愛情。
她正在為自己的「強盜邏輯」沾沾自喜,突然想起DR.CANG還說過,樹立自己觀點的時候,就要想到別人會有什麼反對意見,你要未雨綢繆,在遭人批駁之前就考慮到這些可能出現的反對觀點,一一加以分析,證明這些觀點是不能駁倒你的觀點的。
她不知道她這篇論文的反方是誰,但是她知道自己的論點和論據都有很多漏洞,不說別的,就說這KIDDO吧,她怎麼能夠肯定這就是DR.CANG對她的昵稱呢?不可以是對別人的昵稱,用在她身上只是一種口誤?她聽木亞華講過,說有的男人在做愛做到興奮之極的時候,口中常常不自覺地狂呼另一個女人的名字,結果被身下的女人一腳踢下床去,造成終生殘廢。
這樣一想,她就覺得KIDDO肯定是DR.CANG對崔靈的稱呼,她覺得這不可能是DR.CANG對他老婆的稱呼,他們是同學,年齡應該是差不多大的,在學術上他老婆又比他混得好,他可能不會用這種稱呼吧?再說他們現在關系這麼糟糕,即便以前用過這個稱呼,現在也肯定廢棄不用了,只能是崔靈了。
於是她找了個機會,跟崔靈閑聊,聊著聊著就把話題扯這上面去了:「你男朋友叫你什麼?」
「當然是叫我名字啦——」
「他就直呼其名?不用個——親切點的稱呼?」
崔靈呵呵笑著說:「親切不親切,主要是關系決定的,而不是一個稱呼決定的。如果兩個人關系親密,不論叫什麼,都是親切的。如果關系不好,光叫得親切有什麼用?你沒聽說過我們中國民間慣於把自己的情人叫『殺千刀的』『該死的』?」
「那又不同,因為怎麼樣也是一個特別的稱呼,我不相信你男朋友就叫你『崔靈』——那——多生分?」
「我沒說他叫我『崔靈』,我說他叫我的名字,『崔』是姓,他只叫我『LING』。當然他也會叫我SWEETHEART,HONEY什麼的,這個你知道的,在美國很普遍的,我倒寧願他叫我名字——至少比HONEY什麼的獨特一點,知道是在叫我。好在我的名字還比較好發音,但是我的姓就不行,很多老美不知道該怎麼發音,老是叫我『KOO-YI』——」
「你沒英文名嗎?」
「我本來有個英文名,但我不喜歡,來了美國就沒用了。說了你可能會覺得好笑,我的英文名叫AGATHA——」
安潔不解:「為什麼我會覺得好笑?」
「你不覺得好笑嗎?一是美國用這個名字的很少,這是所謂英國佬的名字,二來嘛——有點欺世盜名的意思——」
「欺世盜名?」
「AGATHACHRISTIE是個有名的偵探小說作家,你不知道?我在國內的時候,英語老師叫我們給自己選個英文名字,我那時正在迷她的小說,就選了她的名字——」
安潔對這些不感興趣,直截了當地問:「你男朋友是不是愛叫你KIDDO?」
「KIDDO?沒有啊——叫BABY倒是有的,但他沒叫過我KIDDO——」
既然DR.CANG不把崔靈叫KIDDO,那她就想不出他還會把誰叫KIDDO了。她問:「你說說看,如果一個男的——把一個女孩叫KIDDO,是什麼意思?」
崔靈想了一會:「這我就說不准了,是不是這個男的比這個女孩大很多,所以他把她當小孩看?」崔靈仔細打量了安潔一會,說,「你找了個OLDGUY?大你多少?我可警告你了,男人大女人太多了不好的,各方面都不好,生理心理都不好——」
「大十歲算不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