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篇

 竹馬青梅

艾米 作品,第13頁 / 共2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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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開學了,學校領導都回來了,才由岑之出面向領導申請結婚。

領導怎麼也不相信這個右派份子一個暑假就把省城分來的女大學生搶到手了,領導專門找陶今芬老師談話,看是不是右派份子在玩什麼花招。

陶老師羞澀地承認了兩人的戀情,請領導批准結婚。領導慎重表示這事要報請學校党支部討論決定。

討論的結果,是不同意結婚,理由是陶老師剛到三中,還在試用期,不能結婚。

這個理由很過硬,陶岑二人接受了党組織的決定。

過了一個學期,陶岑二人再次申請結婚。學校党支部再次表示要進行討論。這一討論,就討論了很長時間。

其間,陶今芬的父親,省城某大學的陶教授親自寫來長信,詢問女兒是否真的要跟一個右派份子結婚,是否知道這樣做的後果。

陶今芬回信,反問是不是E市三中領導告的狀。

陶教授說:「人家也是為你好。你年輕,不懂事,很容易上當受騙。」

父女倆在信裏唇槍舌戰一番,誰也說服不了誰。

最後陶教授下了通牒:要父母,還是要那個右派份子,你自己拿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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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也不含糊:親愛的爸爸媽媽,那就原諒女兒不孝了。

岑之發現自己成了陶家父女不合的因素,不由得含淚規勸:「今芬,你就聽父母一句吧。為了我,你們父女反目,我於心不安啊!」

陶今芬態度明朗:「你別管我們父女反目不反目,你只告訴我:你愛不愛我?」

「愛!」

「你以前愛過別的女人沒有?」

「沒有!」

「你今後會不會愛別的女人?」

「不會!」

陶今芬一展笑顏:「那就行了。你只好好記住你今天說的話,別的都是我的事。」

父母那邊偃旗息鼓,聽天由命了,但群眾又被發動起來了,熟悉不熟悉的人,走馬燈一般地上來勸阻,有勸男的放女的一條生路的,有勸女的莫為了一時的感情耽誤終生的,有現身說法的,有推薦更佳候選人的。

等到這一切都忙過,又一學期過去了。

陶今芬來到E市三中的第二年,學校終於批准了她跟岑之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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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搞什麼婚禮,正是困難時期,物資緊缺,糖都很難買到,更別說其他物品了。岑之把陶今芬的幾件行李搬到自己的陋室裏,在兩條板凳旁各加了一個凳子,在上面再搭一塊木板,就成了婚床。板凳與凳子不一樣高,就在板凳上墊幾本書。

就在這搖搖欲墜的高低床上,岑之與陶今芬結成了夫妻。

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但岑之和陶今芬一點也不覺得哀,大概是因為他們賤而不貧。

三中的老師,很多都是所謂「半邊戶」,夫妻中只有一方在學校教書,拿工資,吃商品糧,但另一方還在鄉下務農。像岑之和陶今芬這樣兩個人都在學校工作,都拿工資,都吃商品糧的,還不多。陶今芬又是三中少有的正牌子大學本科畢業生,工資比很多老師都高。

那時正是所謂「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物資匱乏,缺油缺鹽缺糖缺肉缺米缺面,每個老師每個月只有二十多斤糧,又沒油水,哪裏夠吃?有些「半邊戶」老師貪圖農村吃糧不要計劃,還可以在自留地裏種紅薯種南瓜種蔬菜,搞所謂「瓜菜代」,便辭職回到鄉下種地去了。

老師不夠了,學校決定讓岑之出來教書,為了防止他借課堂重地向學生灌輸反動思想,只讓他教理科方面的課程。

三年自然災害,成了岑之與陶今芬的三年夢幻蜜月,他們不僅沒餓死,還孕育了一個孩子。

直到文革前,岑今家的生活在三中可以算個中上,她是同齡小夥伴裏吃得比較好穿得比較好的一個,很惹人眼紅。

後來,岑今姥姥的一封來信把全家人的樂觀心情徹底摧毀了:岑今的姥爺,陶今芬的父親陶教授,被揪出來批鬥了,岑今那時還小,很多細節都是後來聽媽媽講的。她自己記得的,就是某天睡夢之中,聽到「砰」的一聲,把她驚醒了,睜開眼來,看見爸爸媽媽兩人坐在小板凳上,中間是一團火,屋子裏有些黑灰色的東西在飄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