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婚不怕晚

不若初 作品 第 43 頁 / 共 221 頁 收藏
字級: 朗讀:

「你們以為我做得還不夠嗎?你們還要我怎麼做?沒有亮亮的時候,我給他洗衣服做飯,家裏家務活我全包了,我就像一個老媽子一樣,伺候他這兒,伺候他那兒,冷了我給他加衣服,熱了,我給他扇扇子,我到底還要怎麼對他好,他才能看得到我。

五年啊,我是怎麼過來的,你們知道嗎?就因為我沒有正式工作,沒有良好的家庭條件,所以我只能什麼都做,從不跟他大小聲,他說什麼就是什麼,結婚兩年頻繁在外面出差,一出去就是一兩個星期,什麼行李洗漱用品,都是我給他准備,有個頭疼腦熱,也是我在一旁伺候著。

我自問,我做到了一個妻子該做的一切事情,而他呢?他都對我做了什麼,他親口承認,他不愛我,他親口承認,孩子是他和那個女人生的,只因那個女人不願意養,所以他瞞著我,把孩子帶回來給我養,我這一帶就是三年,除了每天下班陪孩子玩一會兒,他什麼時候關心過孩子,耐心帶過孩子,什麼事兒不都是我在做嗎?

69告別二老

你們二老說說看,我究竟哪一點做得不夠好,讓他有理由在外面找女人,你們說啊?「

我的一番話,讓我的父母啞口無言,我爸狠狠抽著煙,煙霧在房間裏彌散開來,一支煙過後,他把煙蒂狠狠擰滅在煙灰缸裏,然後對我道:「總之,我們不會同意你和周雲離婚,不管他犯了什麼樣的錯,我們都覺得,離了他,你不會再找到條件比他更好的,所以就沖他有錢,家世好這兩點,你都不能和他離。「

「爸,你怎麼這麼不可理喻,我可是你女兒,你竟然眼看著我在火坑裏,也不願意讓我出來?」

「瞎說什麼?我只是不想你白白讓別人占了你是周雲妻子的位置,他那套一百五十平米的套房,不也便宜讓別人住了嗎?我這是為你好。」

瞧瞧,這就是我父母,他們不是舍不得周雲這個人,他們舍不得的,是他們家的家世,條件,還有周雲那套大房子,他們覺得,我嫁給周雲,是給他們掙足了面子,而一旦我離婚,這面子就算是徹底沒了。

但我不能再聽家人的話,隨他們擺布了,婚是我自願結的,是我和周雲的事,離婚也應該是我們自已的事,絕不會再因為父母不同意而繼續拖下去。

只是沒想到,我爸也摞下了狠話:「苗青,你只要敢離這個婚,我就不認你這個女兒,這個家裏沒有你的位置,你就給我滾出去,滾得越遠越好!」

我媽一聽這話就急了,趕緊哭著來求我:「青啊,青,你快好好跟你爸說句話,說這個婚咱不離,不能離啊。」

但我只是站在原地,倔強地不肯低頭,我知道,我不能再因為他們的阻止而繼續拖下去,這樣只會讓周雲以為,我是真的舍不得他,舍不得他優越的條件,只會讓他更加看不起我,而將來的日子,他會更加肆無忌憚,即使他以後不會和李欣宜有結果,但難保不會有第二個,第三個李欣宜出現。

我算看出來了,周雲根本就沒把我當他的老婆看過,我不過是他的傭人,使喚丫頭兼暖床的工具,我他麼瞎了眼才會找上的他,如今,怎麼也不能再讓他這樣把我當奴隸使喚下去了。

因此,我毅然起身,然後對我爸深深鞠一躬道:「對不住二位老人家,婚我離定了,這個家,我也不會回來了,你們倆多保重。」

說完,我就拉開房門走了出去,迎面就是亮亮揚著可憐兮兮的小臉,聲音稚嫩道:「媽媽,你不要我了嗎?你真的不要我了嗎?我會乖,會聽話,你不要不要我啊,嗚嗚……」

孩子的眼淚如決堤的洪水,說來就來,怎麼也止不住,我被他的哭聲感染,也忍不住落下淚來,然後蹲下身,將他抱在懷裏,緊緊地抱住,像是要把他揉入我的身體裏一般。

我常常在想,為什麼亮亮不是我親生的孩子,這樣我就可以把他帶在我身邊,只可惜,他是那對賤人的孩子,我不能把他帶走,我沒有資格,也沒有義務。

70去法院

我不知道我的未來在何方,我只是一個打工者,今天有工作就有飯吃,明天一旦飯碗不在,連吃飯都成了問題,又怎麼能帶孩子呢?

從這一點上,我又覺得亮亮是幸運的,他沒有一個像我一樣窮困的母親。

離開父母家,我就給林美美打了電話,說要寄住在她家,林美美二話沒說,就道:「你在哪兒,我來接你。」

我說了個地址,林美美的車很快就開了來,然後把我帶去了酒吧一條街,讓我看到了她准備新開張的酒吧。

名叫午夜玫瑰的酒吧門口,才新裝修的門面,霓虹燈牌閃爍,有玫瑰,也有花體字,看起來還蠻像樣。

一旁的林美美興奮道:「青兒,以後這裏就是我要創業的地方,如果你無處可去,可以來幫我啊。」

「我?」我指著自已問道,「可我什麼都不會。」

「讓你來這裏幫我賣酒,需要會什麼?只要會說話就成,你不是拉保險的嗎?那也是需要嘴皮子說的,你把你拉保險的嘴上功夫,用在推銷酒上,就行了。」

可我怎麼記得,酒吧裏的客人一般都是自已選酒,需要酒水推銷的,好像是小飯館的吧?

但林美美卻沒有聽我的解釋,只是把我帶進了酒吧裏面。

這間酒吧是別人轉給林美美的,以前也是做酒吧生意的,所以裏面只是稍稍做了些改動,添置了些家具還有酒具,讓整個酒吧間看起來更有氣氛一些,適合喜歡浪漫喝酒聊天的人們來這裏喝酒休息。

但對我這樣一直是家庭婦女的人來說,酒吧其實是個禁地,根本就不會來。

林美美把我帶到這裏來,是因為我說無處可去,她就把酒吧裏給員工住的房間整理出來讓我暫時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