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後,蓁蓁牽著一個哭哭啼啼的小孩,從陰暗的樹影中走出來,並說道:「都這麼晚了,你怎麼跑來這裏玩,還不回家呢?」 當小孩顯露於朦朧的月色下,我的猜測便得到確認——他是劍欽。 劍欽牽著蓁蓁的手走過來,邊走邊哭哭啼啼地說:「對不起,我只是一時貪玩,對不起,對不起……」 「你怎麼不停地跟我道歉呢?是我用石塊擲到你,該我向你道歉才對。」 蓁蓁一臉歉疚之色。 劍欽仿佛沒有聽見她的話,依然不停地說「對不起」。 當他們走到我身前時,我便想蹲下來跟劍欽說話。 剛才在防空洞裏挨了藏鏡鬼四爪,雖然已經神經毒素的作用已經消失,但傷口還是隱隱作痛,所以我好不容易才能單膝跪下。 「劍欽別哭,警cha姐姐不知道是你藏在樹後,她以為是小偷,所以就把石塊擲過去。」 我輕撫他的小腦袋以示安慰。 「對不起,對不起,我只是一時貪玩……」他依然在重複剛才的話,讓我懷疑他是否受驚過度。 「姐姐擲到你什麼地方,是不是擲到你的頭了?」他一直用手捂住額頭,所以我想移開他的手,看他是否傷得很嚴重。 如果被蓁蓁擲出個腦震蕩,那可麻煩大了。 他的左額雖然腫了一大塊,但並沒有流血,我想問題應該不大。 不過在移開他的手時,發現他手心沾有油汙。 我立刻抓住他的手,嚴肅地問:「你剛才是不是碰過綁在洞口那棵樹上的繩子?」 他像觸電一樣,猛然縮手並迅速後退,或許因為過於驚慌,一不小心就絆倒了。 在他倒地的同時,一個黃色的打火機從他的褲袋裏掉出來。 蓁蓁上前把他扶起,並以責怪的語氣對我說:「你怎麼又向劍欽發脾氣了,你這樣會把他嚇壞的!」 我艱難地走向前,撿起劍欽掉落的打火機,在她面前揚了揚:「他之所以一直跟我們說『對不起』,是因為點燃繩子的人就是他。」 蓁蓁愣了一下,隨即雙手扶著劍欽的肩膀,緊張地問道:「真的嗎?是你把綁在樹上的繩子點燃的?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劍欽突然放聲大哭,蓁蓁意識到自己失態,立刻溫柔地安慰對方。 經過蓁蓁的耐心安撫後,他的哭聲終於小下來,於抽泣中把事情的經過告訴我們。 原來他記恨著下午的事,放學後便悄悄走過來,發現我們還沒離開,就想找機會向我報仇。 他所說的「報仇」,當然不是想要我的命。 他本來只想弄些狗屎讓我踩,又或者抓條毛毛蟲扔到我身上。 隨後,他在樹林裏抓到一條蟲子,但跑回來卻發現我們正准備進入防空洞。 他想我們進洞後,大概要過一段落時間才會出來,所以就先跑去玩,打算過一會兒再回來「報仇」。 然而,待他玩耍回來時,卻發現蟲子丟了,當時天色已黑,要再抓一條可不容易。 正想著該用什麼辦法報複我的時候,他注意到綁在洞口樹上的繩子。 他其實沒有把繩子燒斷的打算,只是以為點燃繩子後,火焰只會沿著繩子燃燒,最終燒到我身上,把我嚇一大跳。 所以,當他發現繩子被燒斷後,心裏非常驚慌,害怕我們會像老四他們那樣,沒辦法出來。 他知道自己闖下彌天大禍,害怕回家會被父親打罵,便不敢回家,一直躲在樹後,期望我們能夠想到辦法離開防空洞。 「原來是這樣,別哭,現在我們不就沒事了。」 蓁蓁溫柔地安慰仍在抽泣的劍欽。 我看著從劍欽褲袋掉落的打火機,思考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或許這個問題能在劍欽身上得到答案,但他現在很害怕我,只以嚎哭回答我的提問。 無奈之下,只好先送他回家,待明天再找機會問他。 把他送進家門後,他的父親王亮邊責罵他,邊向我們道歉。 「你也別太責怪他了,小孩子犯錯是常有的事,教導他分辨對錯,以後別再犯就是了。」 我給王亮遞了根煙,他婉言謝絕,並說自己不抽煙。 我取出從劍欽身上掉落的打火機給他看,問道:「這打火機是你們家的嗎?」 他搖頭道:「不是,我家就神龕上放著一個打火機,傍晚時我還用來給祖先上香,你這個肯定不是我家的。」 他回答驗證了我的疑慮。 離開劍欽家時,蓁蓁問我現在怎麼辦,因為燒斷繩子的人是劍欽,而不是我們之前懷疑的盧老師,也就是說小相給我們提供的情報很可能是假的。 「他給我們提供虛假的情報,不是心中有鬼,還會是什麼?」蓁蓁的眼神帶有堅定的光芒,但同時也流露出一絲憂慮。 「現在還不能認定小相騙我們。」 我給她回以微笑。 「你這麼感情用事,是不可能查出真相的。」 她的憂慮已變成了責備。 她擔心我一時間接受不了,被曾經最信任的同夥欺騙,所以才會這麼緊張。 雖然我的確曾因為小相牽涉此案而感到迷茫,但現在已經能以理性分析每一個問題。 我所認識的小相,是一個不會隨便撒謊的人。 撇開誠信不談,他不撒謊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不管謊言如何完美,也必定存在漏洞,而為堵塞漏洞必須更多的謊言。 然而,更多的謊言勢必帶來更多錯漏,這是一個無止境的惡性循環。 要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最好辦法就是不撒謊,或者只說事實的一部分。 世事往往就是這樣,即使能做到言必有據,但也不代表所說的就是事實的全部。 只把部分事實說出來,有時候也能起撒謊的效果,而且不會被揭穿。 譬如,我只說1+1,那麼對方肯定會認為答案是2。 1+1雖然是事實,但只是事實的一部分,如果事實的全部是1+1-1,那麼答案便截然不同。 若以實例說明,最常見的實例莫過於演藝圈。 譬如某男影星說自己並沒有結婚,影迷便主觀地認為他是單身。 但實際上他不僅並非單身,甚至連孩子都已經生了好幾個。 可是他並沒有撒謊,因為他的確沒有跟伴侶結婚。 不過,不進行法律意義上的婚姻登記,並不妨礙他當伴侶的丈夫,以及孩子的父親。 第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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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案組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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