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那些穿實驗室大褂的科學家是否考慮過快速起飛的必要性相比,我與賈洛斯拉瓦兄弟過去和將來的麻煩也就算不得什麼了。 據我所知,對他們而言,快速就是飛行前匆匆而過的10分鐘。 巨爪龍在調整奔跑的角度,它的既定目標是火腿加荷包蛋。 我拔出自動手槍,正打算朝那個披鱗的家夥開一槍,卻發現伸出的手臂撞在一棵小樹上,手槍隨即掉在泥漿裏。 我痛得又是尖叫又是呻吟,覺得前臂好像折斷了。 現在只有跑,因為跑是最最古老的防衛手段。 該死的巨爪龍靈巧地側身躍過一棵倒下的大樹,差點兒踩在我的身上。 這不是它第一次撲空。 我向右一拐,跳過一個多刺的矮樹叢。 有東西咬了我的腳。 那巨爪龍刹住,轉身,又向我撲來。 滿口利牙,口臭熏天,離我非常之近。 太近了,我清楚地看見它發紅的眼睛。 我舉起左手去擋它直沖過來的頭部,根本沒有想到手裏還提著裝蛋的網袋。 啪!巨爪龍的鼻子碰碎了又一顆蛋,我和它都被濺了一身。 我歎著氣,吐出那粘乎乎的蛋黃蛋白,雙腳卻不敢偷閑。 我左轉右拐,卻不敢過於改變方向,否則永遠也到不了時間機器。 我聽得見恐龍老娘劈雷似的腳步聲,接著又聽到一聲可怕的尖叫,仿佛是撕裂喉嚨的痛苦慘叫,然後又突然一片寂靜。 我回頭一望,原來恐龍老娘把馬兒那般大的巨爪龍掀到一邊,自己則速度不減地追我。 我當然速度不減地逃命。 我想了起雷-賈洛斯拉瓦,他喜歡傷人,想起了米莉的世紀末漢堡包和冰凍啤酒,還有萊恩、保爾、格格麗婭,想起了背景設在冰川紅穀的情景喜劇,劇中所有那些體格健美的女人,其中一位就像蘇珊娜,還有 砰! 我又撞在一棵樹上,萬幸這一次左手繞了過去,最後那顆蛋才算保住了。 蛋在網袋裏晃動,身上沾著另兩顆碎蛋流出的蛋黃蛋白。 自動引導機給我領路,而我卻給怒氣沖沖的恐龍老娘領路。 這家夥比非洲大象還重,而且張牙舞爪。 不遠了。 我吸著其臭無比的空氣,腰也陣陣發痛,就像挨了雷-賈洛斯拉瓦教訓我的那幾拳。 也許我產生了幻覺,但我有這個不可思議的想法:恐龍老娘逮住了我,我一命嗚呼,屍骨腐爛,而我體內的21世紀的細菌正是滅絕恐龍的殺手,是我使蜥蜴類動物滅了種。 我正在幻覺之中,而稀裏胡塗的腦袋裏突然閃出一個主意:站住,把槍對准蛋,然後對恐龍老娘大喝一聲:「滾開,要不我就斃了你的孩子!」可是,槍早就掉在前面的什麼地方了,也許還能找到,心裏也奇怪舊石器時期尼安德特人怎麼用長矛就能對付猛獸。 呵,天哪,我確實產生了幻覺,是缺氧的緣故,是臨死前恐懼的緣故。 但這又有什麼關系呢? 哈,到了,就在眼前,我看到了時間機器。 不是威爾斯夢想的那種維多利亞式的,沒有超級鋼材的閃光外殼,沒有繚繞的蒸汽和電子音樂,沒有嘟嘟呼叫時忽明忽暗的電珠,只是一只一碰就壞的開口鐵柵籠子。 我看見一只紅燈在閃爍,一秒鐘內,我還是想不起這是什麼意思。 是好,是壞,還是正常? 有個東西吠叫了一聲,還咬了我的靴子。 我踢了一腳,就拉開時間機器的門,跳了進去。 我對最後一顆蛋是格外小心,不讓它碰上任何東西。 我邊把蛋塞進早先安排好的安全處,一邊按下標著「回」的紅色鍵鈕。 我隨後就蹲在裏面,看著恐龍老娘撞倒一棵樹,怒氣沖沖地向我猛沖而來。 我心想,不能怪我,下次我還會這樣幹的。 她的怒吼震天動地,我禁不住尖叫起來我閉上了嘴,他們都瞪著我看。 這些人我認識,物理學家,身穿白大褂,口袋裏備有防衛裝置。 這裏是無菌實驗室,他們在外面,朝裏面瞪眼,我在裏面。 我回來了,在隔離室裏,而且活著。 當他們放我出來時,那些甲蟲愛好者我是這樣稱呼這些研究人員的從我衣服的裏裏外外發現了不少東西,這使他們忙得不亦樂乎。 當他們在我短褲裏發現一個東西時,簡直都要瘋了。 那是在我短褲裏發現的嗎? 他們匆忙把那顆蛋放入孵卵器裏。 事實上,他們准備了好幾個孵卵器。 在這一點上我使他們失望了。 但是,他們熱衷的東西是那只咬穿我靴子的小甲蟲。 死是死了,但基本上完好無損。 它完全屬於另一個生物領域,或者諸如此類的名堂,所以另外成立了一個專門小組來研究它。 他們的宣傳工作組織得非常出色。 時間旅行的所有事兒現在已被宣布為非法,或者諸如此類的說法,全由軍方處理。 我成了英雄。 我穿的衣服也陳列在史密森學會裏,當然連帶頭盔攝像機拍下的片子,當然還有我在片子裏的喊爹喊娘。 在訪談的節目裏,我故事講得十分精彩。 一位捉筆人開始撰寫我的自傳,一位相當優秀的演員簽約來拍關於我的電影。 他有參加拍攝冒險影片的長期經驗,但他與我唯一的相似之處就是都有兩只眼睛。 可惜,影片出來之後並不賣座,因為大家早已看了我頭盔攝像機拍的片子,而且不知看了多少遍。 恐龍孵化出來了,活得不賴。 他胃口挺大,就是光吃不長肉,因為他生性喜歡吃腐肉。 我也不知道什麼是腐肉,總之是動物屍體身上的肉,又臭又老。 他們給他取名「龍王」,還能取什麼其它的名兒呢? 今天晚上,我和賈洛斯特瓦兄弟的表妹有個約會。 他們一直經手我的投資項目。 他們提些建議。 情況不錯。 不,說心裏話,情況不妙。 一切又都恢複了原樣。 如果不是這樣,我也是唯一能體會出來的人。 拉什-林姆鮑沒有當上球王,克裏夫蘭市還是克裏夫蘭市那副模樣,真該謝天謝地。 起初,還有人談論我從遠古年代回來我猜想他們想要我再走一趟,而且相信能夠說服軍方同意我去。 後來,人們突然都不提此事了。 我並不想再去走一趟,要走至少得有海軍陸戰隊或者特種部隊保駕。 但是我感到好奇,為什麼大家突然對此只字不提了呢?威爾遜終於作了解釋,高爾德表示贊同。 超過一萬年的遠古時間旅行被禁止了,明令禁止,所以想也不要去想。 威爾遜說:六百萬年前,我們人類的基因組與黑猩猩的差異略少於百分之二,而今天只有百分之一點六。 「那又怎麼樣呢?」 「呵,而與那個咬你的蟲子的差異是百分之十八,而那蟲子生在七千一百萬年以前。 」 「那又怎麼樣呢?」 「那意味著咬你的靴子的家夥是祖宗,可以這麼說。 」 「可以這麼說?」 第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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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取恐龍還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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