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雖然不知道她逃跑的原因,並企圖殺人。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既然她沒有打算被抓,就該帶著『哈比』刀,那畢竟是凶手最擅長的武器。 而且,就算她是凶手,又為什麼要逃跑呢?我們沒有任何理由懷疑到她,她現在的所作所為簡直是在暴露自己。 」 「好了,還是讓我問問看吧,也許她願意說點兒什麼,她可能是害怕……」 「打擾了,你們要的材料,」一位警員推門而入,手裏握著一份厚厚的材料,「可能得叫你們吃驚了,這個女人可不是善類。 」 警官們的興趣一下子被吸引過去了,「怎麼說?」楊克問道。 「五年前她的丈夫打劫銀行被當場擊斃,因為缺少她知情的證據而免於被起訴;兩年前同組幾名護士涉嫌非法出售醫療器材,又沒有得到對她不利的證據;再加上這一次,看來你們有的對付了。 」 聽到這些,楊克緊縮眉頭,邁克爾則吹起了口哨…… 第二十一章 插曲閱畢 《舒爾茨先生的榮譽》,見洋人把瑪麗·居裏一形象塑造得血肉豐滿,甚為欣喜。 憶幼時,學校初設圖書館,吾為管理員。 借書之時,每每礙於面子,好書悉數借予他人(其中亦有《資本論》),待到自己幡然回顧,只餘《居裏夫人》一冊。 口中雖不曾說,心裏委實不喜。 暑假前面大半,不肯翻看。 現憶之,著實可笑。 人之愛書固然不錯,若文章不合乎己便大為不美。 料想當年必不懂《資本論》,讀之何益? 於母親力薦之下,始讀《居裏夫人》,竟欲罷不能,輾轉通讀數次。 日後每每告誡自己,不為聲名所累,只選取合己品味之書籍。 曾憶《尤利西斯》國內初版之時,包裝精美,定價不菲,國人競相購買,藏於家中深閣。 大有稍領文墨者盡皆讀懂之意。 吾聞此書末尾約百頁不含標點,一氣呵成,便也至書店欲一覽芳容。 而翻之數頁,感其表雖無甚奇,其內卻蘊意深刻而不能領悟,遂作罷。 曾於朋友面前提起,被笑淺薄。 隔前又去,仍不明裏就,再度空手而返。 想當年購得此書者,又有幾人不是束之高閣,幾人能食其味髓?竊以為,吾之量力而為,尤勝此輩。 閑話少說,今日之意,乃借故告罪耳。 敬告諸君,《碎便士》中《植物》一部,乃無下文矣。 想到辜負諸君,誠不甚惶恐。 特於此深表歉意,並陳述理由一二。 吾辭去教師公職,發奮著書,諸君略有所聞。 僅就身邊人來看,觀點無非有二。 一曰工作為主,寫作為輔,今棄幹而就支末,為不智也;一曰汝非甘於人下者,兼之秉性古怪,本不符為師者之意,當再圖他路。 無奈我意甚堅,其中亦有不自量力之嫌,遂棄兩者皆不顧。 遙想年少之時,為拾一物(仿佛作安全套之類,孺子得之不易,故不忍棄),嘗兩肘支於膝側,奮力抬起桑塔納,以使朋友俯身拾得。 如此看來,力氣不容小覷。 雖後不知愛惜(曾三日輕十五斤,被朋友笑稱酒色淘虛了身子),料想亦不至大損。 兼竊以為不甚愚鈍,故嘗私下欲成一番大事。 怎料生來性情古怪,又加不甘久為人下,以至於此,君等當以為戒,切,切! 既有雲: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將如何如何。 成大任自不敢說,然心智之累、體膚之苦,半年有餘感之甚深。 惑曰人生不如常十之八九,故不敢胡言興歎;然妄自菲薄之事,又尤為吾之不恥。 奈之若何?實不知也。 度日之苦自不必言,蓋有諸多好友,料想時時受其接濟,亦無甚憂。 其間有一名為威士忌者,常接吾去打打牙祭,又深知吾之所好,乃駱駝香煙也,便每與饋贈,故不甚感激。 吾同事之友,亦待我不薄,頗感其情。 又一名曰金海者,來吾住所探望。 因吾徹夜改稿未眠,於飯後沉沉睡去。 待醒來時,彼已去矣。 須臾收拾碗筷畢,驚見手機下壓鈔票數張。 此友月薪不過千元,乃以半饋吾,實叫人惴惴不安。 大方吾友對吾,盡皆如此。 然終日食俸與父母,見其均年逾六旬。 吾非紈絝兒,於心何忍?嘗有鬱鬱不得志之感,又恐失笑於他人,不肯表露。 鑒於此,遂抱厚望於書稿。 豈能料諸事不順? 想吾舉仕不第,兼之女友離去,本已淒慘。 出版之事又一波三折,甚哀。 初始,曾委一小婢為責任編輯。 吾並不欺其年少,怎奈其於文稿上大動刀斧,削減數萬餘言。 吾觀敝文,雖字句欠於斟酌,但不至於如此乎。 諸君請想,一二十萬言之推理小說,如此刪改,必或毀之主線,或伏線。 吾安能容之,是夜連續筆耕不輟,至次日午後,方切停筆。 二十小時有餘,乃成一文章,告誡諸多處不得修改。 後,換一編輯。 聞吾為《ID》作續集。 便欲簽後兩本協議。 吾大驚,未聞前約尚未複而後約至者,不能同意。 出版社言欲出套書,亦是對作者與讀者負責。 吾怒,素聞篡臣王莽、董卓者,尚有禮賢下士之時也,何故如此相欺?!其曾謂吾曰,三月出版,不時,推至四月,又五月,至今未決,叫我失信於諸君。 今又欲與後兩本書相脅,口稱若不予之,則簽書出版還需延期!吾見其行,比之莽、卓之流,尤有不如,真無信也!倘彼真有心合作,安敢如此?此吾怒一也。 又雲,為讀者、作者負責,簡直信口胡言!吾之與出版社,乃同謀利益之一船人而。 吾不詐彼,彼不欺吾,是為負責,焉有其他?又及對讀者負責者,系於作者一身。 吾發奮作書,實為感諸君之厚愛耳,於出版社有何相幹?料諸君能見後文則心滿意足,尚在乎出版社為何家耶?彼用此為說辭,吾怒二也。 犯罪系列欲至幾何?實吾所不知也,蓋五、六本不能盡善也。 今出版社以後書脅前書,吾深為不解!若吾筆耕不輟,作十餘本,豈能盡數付與他?每每以前書作要挾,該當如何?吾乃賣書,又非賣身,怒其三也! 是故,昨晚中介電話相告此事,吾推脫身體不適,誠欲再作定奪。 吾友一忘年友,年約五旬,多智。 吾以此事咨之,其略一沉吟,便稱此事易也,可作緩兵之計。 吾請聞其詳。 曰:君所懼者,一為有詐,二為賤賣。 吾有一計,君可從之。 可與出版社簽下後兩本協議。 彼前書不出,則不予後稿。 待簽約期過,付諸法律,可制之。 若前書大賣,以至君揚名而人前,則可毀約。 料想毀約賠償金不甚多,大約前書稿費而已。 戒時,君有名望,焉愁出版社不蜂擁而至?而前書不甚紅,則後書未必賤賣,君與出版社各得其利,相安無事。 倘君書見市不美,遭人嫌棄。 則出版社已有協議於君,彼自不肯輕易毀約,君亦可得利,誠叫人如作啞者食黃蓮!吾大喜,意欲從之。 次日稟告母上,上乃大怒!曰:豎子何太無禮!此憑空欲套賺汝書稿也,豈能予之!未聞後約於簽約未鑒之前到者,真欺人太甚也! 須臾,電話至。 母叫吾如此說之:若出,便出前本,合意,自當有後約;不然,恕難從命,當自投別家。 已畢,上仍於震怒中,口稱,是兒何太無禮耶?! 母出,吾乃作此文。 不敢稍有隱瞞,悉數告知諸君。 惑曰:君之脾氣太盛,類三國中曹洪耳。 吾雖笑而不答,內裏卻抑鬱不歡,想曹洪者,身為大將,卻未能建何奇功,我亦如之? 現觀之,人言真神准也!想吾之欲出書,固有不甘於寂寞之由,亦有惶惶間但求自保之意。 然諸君之厚愛,誠然叫人感動,遂作文以抱諸君。 怎奈每每無路,叫人哀歎。 嘗有一人名小芳,乃前者笑我沉溺於酒色者,其善識人,甚也!大學時曾有一同學,眾皆謂:此女模樣雖差,人品不錯!芳獨不以為然,眾皆笑。 荏苒三年有餘,此女醜惡用心盡於人前,諸人方信芳言。 吾問之源何有先見之明,芳笑曰,此易知也!吾觀其人,雙目下有淚槽,乃的盧也,騎必妨主!眾皆啞然失笑。 說吾為曹洪者,亦此人也。 吾曾問己命若何,彼曰:誠不知也,如君者,身懷大志,然不肯腳踏實地,又兼之秉性怪異,君料想如何? 芳曾謂吾曰:夫出版界,實君之不知也,奈何陷之若深?天下文章一大炒,有名有錢有權者以之為娛樂,加之後盾堅實,出版之事,實無聊之至者所謂,君可與此輩同語?吾喜三國、紅樓、水滸、聊齋等古之名作。 回觀當代文章,見浪漫主義、幻想主義皆失!君想勉力為之?吾不解,細問之。 既言:君知葉永烈否?常為毛澤東等中國領袖作傳者。 其嘗於二十歲時作科普讀物,俱言手機、可視電話之物。 想象力之豐富,頗有凡爾納風範。 怎料無人識之,至今日方可出版,亦不得不說借之名聲亦。 吾觀君書,倘在國外,或許大有銷路,於國內……我曾笑曰:君厚古薄今之輩,我乃崇洋媚外之徒!芳再勸曰:晚報上曾等一文章,乃出自一黃口小兒之手。 言其少時每每與同伴拍洋畫、耍羊拐之時,不甚歡愉,系抄襲也!我不以為然。 複曰:君可曾耍過羊拐?吾方大悟,想吾輩長之數歲,尚未見過羊拐之物,只曾耳聞。 他 第3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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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
第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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