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錢有太多的不可預測因素,這時候是不是需要應變? 別人比你牌大或者贏輸太大的時候,是不是要考驗你的應變和抗壓力? 你是不是要想辦法讓別人不知道你有好牌?這是不是現實中的隱藏自我? 所以,雖然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是事實上,在以後的兩年中,在素爾丹布置的科目裏,默城將最多的時間,放在了賭博上。 只是賭博有一個小小的麻煩,原因很簡單,真正的賭博高手,肯定不會賭小錢,而默城根本沒有本錢。 還有另外一個很重要的麻煩,就是全宇宙舉辦賭博的權力,都隸屬於星海賭博工會,這是泛星際大會控制下的一個直屬單位。 所有想要開辦賭場,以及參與賭博的人,都必須在泛星際大會備案,否則被視為違反泛星際大會的神聖權力。 盡管隱龍已經幫默城上了戶口,但是毫無疑問,他現在是不可能公開自己的身份的。 有了這兩個束縛之後,默城參與賭博就有點棘手了。 做為考驗,素爾丹讓默城自己尋找合適的帳戶。 於是默城每天都在網絡賭場上逛,逛了大概一周之後,他找到了一個網名為「給個火點煙」的人。 默城加了他,然後跟他在即時通訊上說話。 聊了一段時間之後,默城發現他是個計算機技術白癡。 然後,默城便侵入了那家夥使用的光腦,查看了光腦內的所有資料之後,知道他是個混得很不如意的海盜。 於是,默城決定借用他的身份,替自己賭博。 根據所有泛星際大會的規定,每個人在全宇宙範圍內有且只能有一個賭博帳號,無論帳號上的錢是什麼來的,都被視為是該帳號主人神聖不可侵犯的財產。 任何使用非賭博手段或欺詐手段竊取該帳號上的財富的人,都將被泛星際大會通緝。 當默城跟「給個火點煙」的這個人說要替他賭博的時候,他的帳號上只有可憐的一百通用幣。 所以當「給個火點煙」置疑默城是在騙他的錢的時候,默城一句話就把他堵回去了,「我犯得著為了一百通用幣,冒著被泛星際大會通緝的風險嗎?」 「給個火點煙」想想也是,就把帳號交給了默城用,不過他要求默城將帳號設置為允許一人旁觀。 默城照辦了,素爾丹和隱龍兩個人都監察了整個過程,不過沒發現有任何不妥。 之後,兩人便來到「給個火點煙」經常來的一個叫做「星空賭博交流所」的網絡賭場。 這是個最低級的g級賭場,它的入門最低門檻剛好是一百通用幣,單注上限是兩萬通用幣,任何賭博帳戶累積賭博盈利超過一千萬,就自動成為拒絕往來戶。 之所以有這種設置,是為了低級賭場的人,不被那些賭博高手變成提款機。 而默城用事實證明了,這個設置是多麼有意義。 默城只用了短短半年,就用一百塊從這些可憐的肥羊手裏賺到了一千六百萬。 這還是默城經常為了削減別人的關注度,而故意輸錢的速度。 如果不是為了掩飾的話,默城可以用比這快得多的速度,贏得同樣數目的錢。 即使是這樣,默城還是可以繼續在這個g級賭場賭。 原因就是,在默城接手這個帳戶之前,那個叫做「給個火點煙」的家夥的賭博帳號,累積已經輸掉了六千多萬。 根據泛星際大會的規定,賭博帳號上所有的錢,都屬於「給個火點煙」所有。 所以,這個家夥欣喜若狂之餘,當然是要求這個時候默城繼續痛宰這些肥羊。 而默城理所當然的拒絕了他的這種建議,這些錢又不是他的,賺不賺對他沒意義,他要那麼多錢幹嘛?重要的是,鍛煉自己的能力,宰這些肥羊有什麼好鍛煉的? 於是,默城從「星空賭博交流所」離開了。 按照星海賭博工會的規定,高級帳戶不能到低級賭場賭錢,但是低級帳戶只要有錢,可以到高級賭場賭錢。 因此,默城掠過了f級,e級,d級,b級四個等級,直接來到了最低入門資本額為一千萬的a級別賭場。 雖然對默城的信心很足,但是畢竟是一輩子在g級賭場廝混的小人物,「給個火點煙」根本無法想象a級賭場都是些什麼人。 第1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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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神的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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