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在門口攔住劉明,說:這幾本書被你損毀了,你貼的膠紙,都撕不下來,按照規定,你得買下。 劉明說:我沒錢。 書店領導走過來詢問怎麼回事,工作人員說這個人——亂丟垃圾。 「亂丟垃圾」四個字使得劉明火冒三丈,他無法接受這個說法,那些貼在文學名著上的小詩都是他的作品,居然被人當成垃圾。 大詩人劉明憤怒了,爭吵過後,大打出手,最終被扭送進公安機關。 兩名店員擰著他的胳膊,他脖子裏青筋畢露,對街上的圍觀群眾喊道:我是大詩人劉明,我腐爛成大便的時候,我的文字還栩栩如生呢! 當時,處理這起治安案件的警察把這件事當做奇聞發布到了公安內網上面,詳細記錄了整個過程。 特案組沒想到,犯罪嫌疑人就這麼不經意間進入警方視線,然而找到他卻不是那麼容易。 當時處理此事的警察回憶,劉明是單身,沒有孩子,交了罰款,寫了份保證書後就釋放了。 案卷存檔中的地址是個出租屋,劉明沒錢交房租,被趕走後,現在早已換了好幾個住戶。 梁教授說:劉明曾經說過童屍身上的字,這不是一種巧合。 蘇眉說:他到底是詩人還是行為藝術家,還真有創意,把自己寫的爛詩貼到書裏,那樣買書的人就會讀到他的詩。 包斬說:劉明有嫌疑,但這還不能證明他就是殺死男童制造琥珀的人。 畫龍說:這個人確實很怪異,性格偏執,還有點暴戾,肯定被公安機關打擊過不止一次。 黃副書記說:梁教授,請您下達指示吧! 梁教授部署工作,首先要擴大排查範圍,對全市樹脂工藝品生產廠家和小作坊進行摸底走訪,尋找與此案相關的人員;同州警方再次向各公安機關單位發布協查通報,一是要核實屍源,二是獲取劉明的各種信息,此人很可能有犯罪前科,盡快找到嫌疑人劉明是刑偵工作的重點。 劉明當年被警方處理時,寫下過一份保證書,應盡快與童屍身上的字做筆跡鑒定。 筆跡鑒定結果很快出來了,童屍身上的字是劉明所寫,此人有重大殺人嫌疑。 地鐵公安分局接到協查通報後,匯報了一條線索,兩名執勤民警曾經抓到過劉明。 幾個月前的一天夜裏,三元橋地鐵站D出口附近地下通道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 女孩是一名大學生,乘坐最後一班地鐵回學校,走到地下通道的時候,一個邋遢青年與她擦肩而過,隨即轉身跟隨著她。 女孩有些慌亂,加快腳步,地下通道只有他們兩個人,她不時的回頭看,那人跟在後面,自言自語,嘴裏念叨著什麼。 女孩想跑,那人追上來,用手拍了一下女孩的肩膀。 女孩嚇得大聲尖叫,問道:你這個人想幹嘛,搶劫啦。 邋遢青年把女孩推到牆邊,說:別誤會,我不搶錢。 女孩雙手抱胸,求饒道:不要非禮我,好不好。 邋遢青年說:我不是流氓,我是詩人,我剛寫了一首詩,念給你聽一下。 三元橋地鐵站D出口附近的地下通道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那人在深夜尾隨女孩,既不搶劫,也不非禮,而是脅迫女孩聽他念自己寫的一首詩: 我要對你說,春風對小草說過的話。 我要對你寫,夏雨對百花寫過的詩。 我要對你唱,秋月對樹葉唱過的歌。 我要對你做,冬雪對大地做過的事。 邋遢青年要女孩點評一下自己的詩作,女孩嚇得瑟瑟發抖,兩名執勤民警正好路過地下通道,將其抓獲,帶到治安站審問。 這名青年就是大詩人劉明,他聲稱自己並沒惡意,但警方還是以「尋釁肇事」為由把他拘留了幾天。 根據地鐵分局提供的案卷資料,畫龍、包斬、蘇眉帶著一隊武警趕到劉明租住的屋子。 那是一間陰暗潮濕的地下室,房間被清理過,空空蕩蕩,只有一張上下鋪的鐵架床,床上鋪著木板,沒有被褥,地面有血跡。 第十三章 分屍現場 盡管沒有屍體,但是經過仔細的勘察,確認這裏是一個分屍現場。 第2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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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4》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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